信贷业务主要风险点
信贷的风险有以下:
1、不能正常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
2、抵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严重缺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银行贷款这个工作,到底存在着哪些风险呢?
一、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
(1)借款人收入波动而引起的信用风险
借款人可能会因为失业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收入的大幅度下降从而无法按时还款引发一系列道德风险。
(2)借款人多头贷款或者透支。
由于银行机构之间缺乏信息互通机制,使得借款人同时从多个银行一起借款,增加了个人借贷的风险。
(3)市场因素变化而造成的风险
市场因素变化从而导致金融资产收益受到损失而承受的风险,例如利率波动和汇率波动造成商业银行收益损失的风险。
(4)征信风险
个人借贷业务是面向个人客户的营销的信贷业务,因此他非常的依赖于个人的征信系统,因此可能无法取得的借款人客观全面真实的信用。
(5)借款用途方面存在的风险
我国存在“私带公款”的现象,指的是组织或者企业凭借个人名义贷款,然后所贷款的资金交由企业或者组织使用。
(6)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而造成的风险
由于缺乏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操作手段也比较落后,再加上语言文化的差异和信贷人员审核不严,贷后管理监督跟不上,从而导致个人信贷风险加大。
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措施
(1)构建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评级
根据银行自身的特点构架一个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个人的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状况、业务收入状况进行评分,也就是存在信用记录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每一笔业务所对应的相应的信用积分,对于在信用卡还款期限内将金额全部返还的,会增加个人信用积分,反之个人积分将会受到影响,情节严重的还会加入信用黑名单中。
(2)严格客户准入原则
客户准入是信贷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贷款放给谁、放多少,银行有其内在评估流程,因此,银行要严格客户准入原则,从外在上看一个人的气质谈吐以及个人形象,从内在上发掘一个人的品行与信誉,在个贷中对于以下几种人也要多加留意,比如年纪轻轻的月光族,漂泊无居的生意人以及超级消费的月光族,或者是凶神恶煞的社会人,他们要么到处漂泊,居无定所,要么有着超前的消费观念,透支预算,拆东墙补西墙,没有真正金钱管理观,你很难指望他们真的把钱还上。
(3)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根据借款人所提交的收入证明、银行存折、信用卡对账单、有价证券复印件、纳税单等再结合借款人所从事的行业、担任的职务对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和还款能力做出一个合理判断,还要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比对,如果借款人已婚,还要提供配偶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4)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体是银行防范个人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做出良好的选择才能减少贷款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此银行要学会挑选那些从事优势行业文化素质比较高的人,或者是那些工资水平高,具有较好的专业技能,失业可能性小的大企业员工或者是公务员。
(5)控制贷款用途
银行借款时不仅要调查清楚借款人用这笔钱来做什么,而且还要对借款额度进行控制,比如对个人总体额度进行控制,比如某个个人的总体贷款额度到了一定程度,就不在对他发放贷款,或者对个人单笔贷款进行控制,比如在贷款之前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款能力及你选哪个一个大致的测算,深入评估客户资产总成本,综合控制客户其他方面的融资能力。
(6)建设高效的惩戒体系
发展信贷业务,要建立健全银行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贷款损失的大小,给与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还会面临调岗离职,解除劳务合同,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力度,以法律规范行为,增强信贷人员的责任意识,驻守自身的道德底线;加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求,遵纪守法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因此,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用法律手段规范借款人的行为,坚决打击失信者,从而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7)加强对抵押物和保证人的审查
对于抵押物,必须查验抵押物是否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抵押人所有,外观与结构是否完好,所有权是否完整,抵押价格是否合理等等;对于保证人,必须具有保护主体资格以及代偿能力,对保证人进行保证责任核实,保证人的资信情况以及资信材料是否属实,保证人是否有担保意愿,以及保证人的担保能力。
信贷业务风险点与防范措施有哪些
风险点:(一)从商业银行外部因素看:(1)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职能转换尚未到位,间接投资为主体的格局远未打破,银行、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未根本理顺,这些都会给银行贷款造成体制性风险.(2)宏观政策的影响. 一是行业政策性亏损.二是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取向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给商业银行贷款既可能带来生机,也可能带来风险.(3)市场供求的影响.市场疲软首先给企业造成经营风险,继而又会通过企业导致银行贷款风险.(4)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的影响,导致或加剧银行贷款风险.(5)社会信用状况的影响.我国社会信用状况不够理想:一是行政干预贷款.二是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
措施:(一)正确认识和把握贷款风险生长规律性,提高贷款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的适宜性与有效性.贷款风险生长经历风险萌芽、风险成长和风险爆发三个阶段,凸现贷款发放风险、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等五个生长节点.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其特征,采取有效措施,才能确保防范风险生长的效果. (二)重视正确区分风险因素的可控性和不可控性,采取不同的适当对策和措施.在影响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生长的一系列因素中,商业银行对其外部因素具有明显的不可控制性,但对其内部因素则具有较强的可控制性.首先,对于不可控制性的外部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可以督促和帮助借款人改善经营管理,加快资金周转,增强守信意识,对于深受外部风险因素影响的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要求提供贷款担保或开办贷款保险,以转移贷款风险,若没有提供贷款担保或贷款保险则不予贷款,以避免不必要的承担贷款风险.其次,对于可控制性的内部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可以改善贷款政策、程序、制度以及内控机制,严格督促执行到位,加强贷款合法性、规范性、风险性和效益性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强贷款风险责任的追究力度.
银行抵押贷款风险有哪些
; 从银行业实践操作中发现的问题来看,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四个方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银行贷款抵押优先权难以实现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示例中相遇,抵押优先权就相对不优先了,从而可能导致银行贷款债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丧失担保物权的保障,即贷款债权被悬空。
(二)银行发放贷款过程中审查不力的风险。《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有对抵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的法律义务,以确保抵押对贷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实有效和充分地发挥。实践中银行贷款抵押审查业务操作问题众多,风险巨大。较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主要有:一是权属错位悬空贷款债权;二是抵押物价值高估直接造成贷款风险;三是抵押权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对贷款风险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三)银行贷款抵押登记的法律风险。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实践中,签约与抵押登记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主要有:一是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无效的风险;二是应登记而未登记或可不登记而未登记的风险;三是重复登记的风险;四是贷款借新还旧或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中的风险;五是房地产抵押中的“两证”风险。
(四)银行抵押贷款的管理风险。因抵押权是抵押标的物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有效设置抵押并发放贷款后,抵押物仍在抵押人的占有之下,抵押物实物存续形态、价值形态和抵押权权利维护等因素对抵押权的实际有效性和法律有效性影响甚大,抵押物管理因而面临大量风险。贷后抵押管理实务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抵押人因信用与法制观念淡薄而随意处置抵押物的风险;抵押物灭失的风险;抵押时效丧失的风险;抵押被非法裁定为无效的风险;企业改制中“债权随资产走”原则和“除权期”规则适用的风险。
做贷款业务员会有风险吗?
; 现如今,由于贷款的流行,各贷款机构也是遍地开花,那么相应的也需要不少的贷款业务员。那么,你知道做贷款业务员会有风险吗?
其实,做为一名贷款业务员主要风险的来源是公司和申请贷款的人身上,无抵押贷款利息高,所以,申请贷款的人是要承担很大风险的,如果因为申请人亏本导致无法偿还,这部分风险就由公司承担,跟业务员没有关系的。但是,在与申请贷款人谈贷款业务的业务员,一定要熟悉常规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两种模式。
一、常规贷款保证担保
申请贷款人在无法偿还剩余的债款时候由担保人偿还,不过必须提供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借款的依据才行,那么才能找担保人来还清最后欠款。
二、连带责任贷款保证担保
申请贷款人在没有规定的期限时间内偿还所有欠款的时候,担保人必须代替申请贷款人偿还欠款。
所以在为申请贷款人做担保的时候要必须要了解申请贷款人的家庭状况以及经济财政的稳定性,确保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才能做为担保人,以免以后惹上官司。如果你确实需要担保可以向申请贷款人提出只做常规保证担保人。所以在做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谨慎选择这两种担保类型,以免给自己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危害。
关于贷款业务风险和贷款业务风险制度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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