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助学贷款的担保人需要满足是贷款学生的监护人,直系亲属或者其他自愿成为担保人等。
一般来说,申请助学贷款不要担保人,但学生毕竟没有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尤其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则需要担保人,也就是共同借款人。成为助学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1、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一致;
2、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会由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到60周岁之间,且需有有效资产抵押、信用户评定等证明。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成为助学贷款的担保人,但如果担保人之前也申请过助学贷款且暂未还清其贷款,则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担保人
拓展资料:
1.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4)能履行担保义务,有稳定收入来源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仅限于本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贷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其中学费贷款用于交纳学费,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学费(培养费)收费标准,最高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活费贷款用于日常开支,最高贷款额不超过南京地区月人均生活费标准与在校月数之积。
第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六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经办银行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指导下适当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第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由财政100%贴息,自取得毕业证书当年的9月21日(含2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2004年9月之前办理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仍按老办法即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其余50%由贷款学生个人承担。
第六条 本校助学贷款工作接受江苏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指导,并接受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领导。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为统一管理本校助学贷款工作,学校成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及各院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学校助学贷款规模、总额等重大事项及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工作。
第八条 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贷款办)。校贷款办为学校助学贷款管理的常设机构,挂靠于学生处助学指导中心,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供欠费未贷款或因主观原因使贷款未被批准的困难学生名单;
第十条 人事处负责向校贷款办提供教师见证人的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 各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和分团委组成的管理小组。
第三章 贷款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银行要求的材料。
第十五条 助学贷款由院初审、汇总,校贷款办二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送经办银行终审,经银行终审核准并通知校贷款办后,由校贷款办统一组织申请人填写合同文本、借款凭证等有关手续,再递交银行审批、发放。
第四章 贷款审查与发放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逐年申请,银行集中审批,按年(生活费按月)发放。若中途要求停止贷款,可通过校贷款办向银行申请中止贷款;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见证手续。
第十七条 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年划入学校指定帐户,生活费贷款由银行每月10日前按月划入借款人指定的活期储蓄帐户(每年按10个月发放,二月和八月不发)。
第五章 贷款归还
第十八条 借款人离校前必须向校贷款办交按期还款承诺书,并与经办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未办清上述手续前,学校将缓发毕业证、学位证。不办理离校派遣手续。
第十九条 借款人转学、出国、退学、开除或死亡,银行将提前收回本息。
第二十条 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贷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贷款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 约定还款日期前,借款人应将还款本息自动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由银行在约定还款时主动从帐户扣收。否则银行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补收罚息,并由银行按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人也可以与借款人工作所在地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将为其办理延期手续,财政部门将继续为其实施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贴息。
更为具体的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可以参照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细则
南京中医大学翰林学院助学贷款怎么办的
助学贷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凭录取通知书去当地教育局办理,填完一整套表格,然后交给教育局专门的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比较容易,我就是办的这种;另外一种是在大学办理高校助学贷款,这个要从你入学后才可以办理,而且比较繁琐。国家的助学贷款很不错的,我当时贷了2万4,上学期间无利息,现在毕业了,一年还一点,9年还清,国家对寒门学子的政策真心不错,只要你刻苦努力,你都可以补贴家用!尽量不要去跟私人贷款,沾上了你就还不起了,新闻上这种事已经不少了!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办理了助学贷款还要自己提前打住宿费吗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办理了助学贷款不用自己提前打住宿费。
已经被南京农业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学校规定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的,只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并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期还款者,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必须提交《南京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以及手写的书面承诺书,如实陈述家庭经济状况。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不能同时办理两种。
助学贷款的申请方式和具体形式?
; 助学贷款可分为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的助学贷款,还有个商业性质的助学贷口岸,但是我们经常看见的就前面的两种,生源地的最长的也只有14年。而国家的则少了点,只有短短10年,所以学生借款以后必须按照还款的规定时间内还钱,那么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助学贷款又是如何执行的呢?助学贷款的方式又有哪些的方式?先得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助学贷款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贷款金额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宜信
宜信是中国领先的个人信用贷款咨询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武汉、
助学贷款南京、苏州、杭州、青岛、大连、沈阳等众多一线城市建立了全国性的服务网络。宜信率先从国外引进了先进的信用管理理念,结合中国的社会信用状况,“个人对个人”(又称“P2P”)的信用贷款服务平台,为信用良好但缺少资金的大学生、工薪阶层、小企业主提供个人小额信用贷款,帮助他们实现教育培训、电脑数码、装修、旅游等各类消费需求。
宜信“助学贷”解决方案为学生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帮助学生解决资金压力,获得教育培训机会,实现教育改变命运的梦想。
宜信“助学贷”填补了国家助学贷款以外的市场空白,深得学历教育、IT培训、语言培训、艺术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机构的青睐。我们可以根据教育培训机构的特点,结合学生的具体需求,量身订作不同的“助学贷”解决方案,使学生可以轻松通过分期付款来完成学业。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预期年化利率执行。
关于南京助学贷款和南京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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