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贷款担保
大学生创业贷款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担保方式:
1、担保机构担保;
2、自然人保证;
3、抵(质)押担保。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贷款经办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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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贷款担保怎么办?
大学生创业贷款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担保方式:
1、担保机构担保:
(1)借款人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贷款人应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我行与担保机构签订的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担保机构向借款人承诺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未能清偿的贷款,由贷款担保机构承担损失;贷款担保机构应在我行开立贷款担保基金专户;其担保的大学生创业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贷款担保基金账户余额的五倍;贷款担保机构应在收到我行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履行代为清偿责任。
(3)贷款人应关注贷款担保基金的代偿率。按照规定,贷款担保基金对单个经办行的贷款担保代偿率达到20%时,担保机构应暂停担保业务,经办行亦应停止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双方在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经同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担保机构恢复担保业务后,贷款人才能办理大学生创业贷款。
大学生创业贷款无法落实担保机构担保的,可采用自然人保证或抵(质)押担保方式。
2、自然人保证:
(1)根据申请贷款金额选择由1-2名有一定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具备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提供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单位效益较好、在本地有固定住所、愿为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自然人,均可作为保证人。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标准管理的人员,金融、能源、邮电、通讯、交通等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大中型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全日制高校讲师,医院医师,执业律师、执业会计师、执业审计师,我行VIP客户及个人信用贷款目标客户等。
3、抵(质)押担保:
(1)以我行可接受的不动产(主要指住房和商业用房)做抵押物,或以我行可接受的存单、国债等做质押物的担保方式。
(2)抵(质)押物权属人(包括共有人)必须签署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文件,并办妥相关抵(质)押登记手续或权利凭证交付手续。
(3)抵押率按照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质押率按照质押贷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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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创业励志照亮人生,大学生创业改变命运!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欢迎参阅。
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一、贷款对象
1、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申领了《海安县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自主创业的大学生。
2、大学生村干部
二、贷款条件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从事的生产经营或服务项目具有可行性。
3、无不良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各商业银行在贷关系。
4、有贷款偿还能力,并提供反担保人(单位),签订反担保合同。
三、贷款程序
1、个人申请。凭《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和《营业执照》到县小额担保中心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组织推荐。持《贷款申请表》等资料到各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3、落实担保。持以上资料并落实反担保对象,到县小额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合同。
4、调查审核。小额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及有关专家共同对借款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讨论确定可否批准贷款。
5、贷款办理。对获得批准的,通知贷款对象凭审批资料到小额担保敬爱款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贷款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限额2-10万元,属于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并具备一定资金和相应反担保条件的,可按其吸纳人员均10万元以内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最高为50万元。
五、贷款利率与贴息
微利项目初次贷款据实全额贴息,满2年后续贷的给予50%贴息,其他非微利项目初次贷款给予50%贴息。小额贷款利率的现行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六、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二年,一年一借,还后续借,期满后仍需续借的,经批准后可延期一年。
受理机构:海安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机构地址:海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28号窗口
大学生创业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领取《青年大学生创业证》,2012年1月1日后在十城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创业实体或民办非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青年大学生。
二、贷款额度: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为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请贷款。
三、贷款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贷款利率: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五、贴息: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季度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财政部门按季给与50%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
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
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政府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全额贴息。
六、 申请程序
(一)个人贷款。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材料等,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二)合伙创业贷款。召集人持《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校生凭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贴息申请
贷款人在按时还本付息后,凭存折复印件或银行结算单或还款计划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贴息手续,填报《贴息审批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将贴息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有关银行,银行应及时拨付至贷款人在该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七、贷款担保:担保可采用信用方式或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此项适用于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一)保证人条件
1、年满22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性不超过60、女性55周岁;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且具有固定住所;
3、信用报告当前无逾期且不存在担保代偿记录;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在职1年以上人员;具有稳定职业和较高收入正式在职3年以上、年收入达担保金额50%以上其他企业人员;
5、保证人与借款人非夫妻关系。
对于组织起来合伙创业申请贷款的,采取保证方式的,合伙人应逐一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可约定保证份额。
(二)抵押物条件
1、用于抵押的房产须在本市行政范围之内;
2、权属关系明晰、合法、有效、能上市交易;
3、贷款期限与抵押人及共有权人年龄较大者之和不超过65周岁;
4、房屋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权属有争议,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限制、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以及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均不得抵押。
大学生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大学生贷款需要条件:
银行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和担保三种条件。如果你的父母或亲戚有一份较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将是绝好的信贷资源。
1、大学生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大学生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大学生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大学生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二、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具体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详细时刻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借款请求,学校首先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借款请求材料进行资历检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担任,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借款请求后20个工作日内完结。
此项工作完结后,学校安排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请求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安排在10个工作日内,在检查合格的借款请求书上加盖公章予以承认,将检查成果通知学生,并制作《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2、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束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结束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学校在收到借款合同及欠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
3、签署贷款合同。借款请求被同意后,学校依据经办银行提交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结安排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欠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一致提交的借款合同及欠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结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结束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安排。
4、借款银行发放贷款。由银行为每名学生申请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国家助学借款实施一次请求、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法,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定多个学年的借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借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借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5、按时偿还贷款。借款学生申请助学借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个人信用,准时偿还借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担保人条件
1、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一致;2、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果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会由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到60周岁之间;5、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也申请过助学贷款而且还未还清的情况,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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