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学贷款要利息吗?
如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
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结息日。
当借款学生按照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完毕有关手续之日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起自付全部利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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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能贷多少?能不能贷到全部学费?
本科生、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能贷款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能贷款16000元。能够贷到全部学费。如果学费没有超过最高能贷款的金额的话,那助学贷款是完全可以覆盖全部学费的。
2021年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财政继续对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并合理调低补偿比例。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5.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助学贷款是怎么弄的
办理助学贷款时并不需要带上银行卡,学生只要带身份证、学籍证明(比如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等),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等资料即可。助学贷款也并不是发放到银行卡里,而是拨至学生办贷时生成的支付宝账户里。
而办好助学贷款,之后开学时将回执单提供给学校,学校就能根据回执码录入学生贷款信息,从而划扣相应的学杂费、住宿费。
拓展资料
一、提出贷款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申请条件 :
(一)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手续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高校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培养单位学生资助等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程序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由各校规定)通过培养单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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