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后债务分割
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后,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债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一方个人挥霍或用于偿还另一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以下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在婚后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抚养教育子女所负的债务
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况
以下情况属于个人债务:
结婚前个人所负债务
为个人生产经营或个人消费而负的债务
因个人原因而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产生的债务,如一方因交通肇事而产生的债务
法院如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在离婚时会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平等分割原则: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将由夫妻双方平均承担。
过错原则:如果有一方对债务的形成负有重大过错,法院可以酌情加大其承担的债务比例。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于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债务时会适当予以照顾。
举证责任
在离婚分割债务时,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主张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一方也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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