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期限约定和到期日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约定借款期限是十分重要的。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款的截止时间。借款期限的约定既可以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借人长期收不回借款,也可以明确借款人的还款时间,避免债务纠纷的发生。
借款期限的约定方式
借款期限的约定方式主要有两种:
明确约定:借款合同中明确载明借款的起止日期或者借款期限。例如,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或者借款期限为一年。
法定期限: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借款期限,则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返还。
借款期限的起算
借款期限的起算时间一般从以下两种时间点开始:
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期限是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则借款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日: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期限的起算时间,则借款期限从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计算。
借款到期日
借款到期日是指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款的最后期限。借款到期日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借款到期日 = 借款期限的起算日 + 借款期限
例如,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限的起算日为2023年1月1日,则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月1日。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日可能受到法定节假日的顺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遇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休假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期间不计入诉讼期限。因此,如果借款到期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借款到期日将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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