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偿还能力,诉请他人承担责任所需材料
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他人承担连带责任。为了成功提起诉讼,债权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括原告(债权人)和被告(借款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基本信息、借款合同或欠条、违约事实、诉讼请求等内容。
证据材料
1. 借款合同或欠条: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约定。
2. 还款记录:可以通过银行对账单、收据等材料证明借款人未按时还款。
3. 催收记录:包括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挂号信等向借款人催收欠款的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据:如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证明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材料。
补充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债权人还可以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证明,如收入证明、财产调查报告等。
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证据,如保证合同、连带债务协议等。
诉讼费用预交凭证。
注意事项
在诉讼之前,债权人应尝试与借款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再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为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
诉讼需要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通过准备齐全以上材料,债权人可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参与庭审,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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