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之策:追回借款七招
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若借款人拖欠债务不还,债权人应采取适当措施追讨欠款。
一、沟通交涉
与借款人保持沟通,了解其还款意愿和困难。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协商还款计划或达成和解协议。
二、出示证据
提供借款合同、借条等书面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若无书面证据,也可提供录音、短信等间接证据。
三、催款函书
向借款人发送催款函,明确债务金额、还款期限,并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催款函应具有法律效力,最好由律师代为起草。
四、公证证明
对催款函送达借款人后的情况进行公证证明,包括催款函的内容、送达时间和借款人是否收到等。公证证明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诉讼。
五、起诉维权
若以上方式无法追讨欠款,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如借款人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借款人银行账户、拍卖借款人财产等。
六、申请支付令
金额较小、证据确凿的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效力,借款人必须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七、仲裁
债权人与借款人约定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且无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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