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银行贷款100万请丙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乙银...
1、比如,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丙企业为连带保证人,甲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
2、关键看清物保由谁提供,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时,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物保由债务人甲公司自己提供,乙银行只能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不足清偿部分才能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3、(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入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4、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甲企业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抵押,又请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丙企业应对1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股东出于控制权的考虑,往往限制现金的支付,以防止控制权分散。
5、【答案】BD 【答案解析】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
乙银行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但必须申报债权,只是有权对甲公司厂房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债务的说法不正确;(2)选项D: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末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因此,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在本题中,物保由债务人甲公司自己提供,乙银行只能先就甲公司的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不足清偿部分才能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 选项AB: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D 【答案解析】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
根据您提供的材料,:“甲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17条,此种担保方式 是一般保证,再根据17条及担保法解释125条,必须是法院对甲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的,才可以向乙追偿。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1、【答案】:D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2、选项C: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甲将房屋一间设定抵押向乙借款1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以12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有意将该房屋出售,但丙不同意直接代甲清偿债务。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4、即合同的具体要求。(1)权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2)义务: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3)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会导致什么
乙银行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但必须申报债权,只是有权对甲公司厂房的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债务的说法不正确;(2)选项D: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末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担保责任。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第三人丙公司为担保乙银行的债权,提供了一般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对此下列正确的有( )。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因此在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才可以要己承担。而混合担保中,不存在连带共同保证人才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担保人清偿,简单来说,这种情况有特别规定从其规定,无规定按一般来,特别优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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