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老公离婚,未婚前他借了我15万,该怎么办
1、那就把孩子安顿好,离婚 (1)现行法律规定都是很明确的。夫妻单方去借债,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就是共同债务。
2、那你的和他好好谈谈还有什么事是瞒着你的,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坦诚相对要是靠欺骗得到的感情是靠不住的,如果只有十几万那到没什么,和他一起还也就是了。
3、应当具体区分此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4、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5、首先,该案例的当事人应该确认,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外债。如果属于共同生活外债,那么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不属于共同生活外债,那么应该由男方独自承担。
6、假如债主再上门,你可以报警。至于拿房子抵债,这需要法院判决的,如果是你的唯一住房,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的。如有需要可以与我助理联系13661982247,预约时间来事务所面谈。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老公不给买房子怎么办
1、互相交换意见,说说你的想法,让你老公听听你是怎么想的,然后对房子的看法,其实还是多多的沟通,买房子是大事,不是说想买就买的东西,所以多多沟通,多多探讨,争取意见统一。
2、如果老公一直在观望房价的涨跌情况,其实可以等一等缓一缓,孩子只有到高中才需要回到所在地读书,现在很多地方针对外来人口子女教育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
3、老公不支持就暂时不要买,多做老公的工作,争取他同意。如果老公不同意,就算是你钱够也不建议你买房,因为这可能会伤老公的自尊心,认为你不重视他的意见,从而恼羞成怒,影响你们夫妻的感情。
4、老公不同意买房,那你就找他好好谈谈,不买房子的理由,然后说出你买房的理由。
5、买房是大事,不是你买件衣服那么简单,一定要两人商量好了才行动,这是关键。分析你为什么要买房,分析他不同意的原因。两个人一起分析,最后决定。这样也就不会因为这个事情不解决而不愉快。
婚前买房,男方写欠条给女方,房产证写男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男方没有写欠条给你,那么房屋首付20万就完全是男方的,但是由于写了欠条,实际上那15万就是属于你的财产,这在法律上是要生效的(无关乎房产证于婚前还是婚后办理),好好保存欠条。
2、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房产证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该房屋中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首付以及婚前还款部分与女方无关。
3、如果女方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加上男方名字,即使购房款全部来源于女方个人,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结婚后用个人财产全资购买房产,在没有加上男方名字的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您好,婚后买房首付款婆家出了5万,我和老公借了15万,贷款几十万,我怎么...
1、法律分析:这个案例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出资应视为赠与,房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父母不能追索出资,因为赠与财产的行为已经完成公示(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的,没有法定事由不能撤销。
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房屋的首付款是婆婆支付的,并且名字也写在婆婆名下,那么该房屋所有权归婆婆所有。
3、房子是婚前男方购买,单纯说产权,是属于男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和女方无关。但是,婚后还贷,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出钱,所用资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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