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悬未取款这笔业务怎样出会计凭证
一般来说,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使用应收账款处理)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通过以上三笔分录完成整个经济交易和账务处理,充分体现会计制度的严谨性。
转入久悬未取户后,如果再五年未来银行办理手续,就会转入银行的营业外收入。当然无论是在久悬未取或是转入营业外收入后,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款项。
会计更正错误记账必须用会计更正方法,(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补充登记法)。不能用做相反分录来更正。因为用做相反分录更正,会虚增更正分录涉及的科目的发生额。
如果这个月一笔业务都没有发生,没有记账凭证可以直接结账到次月。以用友软件为例:(1) 执行“期末”“结账”命令,进入“结账”窗口。(2) 单击要结账月份,单击“下一步”按钮。
银行回执单在法律上有用么?
1、不一定,通常来讲,电子银行的回执单只能说明钱从你的账户里转出去了,但对方收没收到,是不能以此作为凭证的。
2、该电子回单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记账凭证。企业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前往开户网点领取正式回单。
3、法律分析:银行汇款回执单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要确定借款成立必须要有借条才能确定。
4、银行回执单的主要作用就是证明单笔交易,并没有其他作用。如果需要有法律证明的凭证,需要银行方打印交易交易明细,所以银行回执单并不具备法律效应。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三)
只有在过错时才承担不超过三分之一的民事责任;(2)在担保无效后,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3)在担保无效后,担保人要承担责任的,也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部分,而非“未清偿部分”的一部分,故选项C中的陈述错误。
答案及解析:AB 《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题情形不构成欺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选项A不属于,因为行为人欠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甲向乙开发商购买预售房屋一套,支付部分价金。为防止开发商再转卖该房屋,1月1日,甲办理了预告登记。3月1日房屋建成可以办理房产证,但甲由于忙于司法考试复习一直无暇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选项A、C、D不符合《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是错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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