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借条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出具借据时注意的事项有:借据内容要相对完善; 借据书写时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借据最好一式两份;主体身份要确认。
法律分析:写借条时最好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其次,借条内容尽量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在借条中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利息的约定、还款的期限。
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民事纠纷案例
1、民事诉讼法庭辩论案例 1 原告赵小妹是被告赵大刚、赵大民、赵大全的妹妹,四人的母亲王某现今已82岁。2006年,因赡养纠纷,王某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经调解,四兄妹同意王某由赵大刚赡养,今后的医疗费、丧葬费则由四兄妹平均分摊。
2、协商解决。主要是指发生纠纷的双方,在经过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之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和分歧。协商解决的优点很明显,程序简单,灵活多变,双方都能接受,达成和解,效果较好。
3、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公司所在地乙县法院和丁县法院。《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丁县是合同履行地,所以也有管辖权。
4、吴某珍诉深圳XX医院美容手术侵权案要点:尽管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为非医疗事,代理原告从医疗主体和举证责任角度出发胜诉。该案媒体有跟踪报道。
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法院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处?
法律分析:被起诉后,借贷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扣押借贷人名下的财产。若借贷人名下没有可以扣押的财产,则会有逾期记录会被记录在个人征信内,严重的会限制个人的高消费、出入境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不存在的话,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经济法案例分析,急求人帮助
1、.若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B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2、(1)的答案:首次出资不符合公司法规定,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不低于120万元,而案例中首次出资只110万元。货币出资额符合公司法要求,货币出资要达到注册资本30%以上,即高于180万元,本案例中符合这一要求。
3、(2)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丁向A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合伙人甲、乙、丙、戊进行追偿,追偿的数额为24万元。
醉酒的情况下写的借条有效吗
1、法律分析:喝醉了打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是无效借条。有效的借条必须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主观:在醉酒时打的借条是不是有法律效力呢。酒醉时人大脑不清醒,不能认识到自己签订合同的行为造成的可能后果,也不清楚该行为的意义,订立的合同不是有效合同。
3、李某依据借条主张借款事实的存在,张某则辩解:“借条是其在醉酒的情况下写的,当时自己意志不清,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借条应无效”法院判决借条有效,结合其他证据佐证,张某应向李某偿还借款50万元。
4、如果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就应当对醉酒状态下实施的民事行为和后果具有预见性,因此,醉酒后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能以醉酒为由逃避责任。
5、醉酒时有效合同的其他三个条件没有问题,但在意思表示上明显不真实。因此,醉酒时签订的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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