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贷款提供担保有什么风险?
风险就是:你朋友到时还不了款,你就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一,现在银行对个人贷款审查时,重点不是个人是否有稳定足额的收入来源来偿还贷款,首先看重的是他提供的抵押是否可行,足额,一般抵押是可行的,不会再要求其他人的担肢腊保措施的,银行要求你朋友另外提供他人作担保,也就是对他提供的抵押品并不十分认可租饥卖,对他的抵押能力(比如提供的房产抵押)不认可,需要另外的担保.
二,如果你朋友有可行的抵押品而不担保,那我也臆测两种可能,一是他的抵押品为其他贷款作了抵押,不能再为该贷款作抵押了,也就是他的银行负债比较大,那他需要偿还贷款是否超过了他的综合还款能力也就是个问题,二是你朋友本就无意用自己的有价物品为贷款作抵押,那他找弊逗你担保的对机就有待考虑了.
贷款的时候让我做担保人有风险吗?
只是做紧急联系人没有什么风险,但是你不要签任何担保方面的承诺。
所谓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贷款人时联系你。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但是如果你签了担保一类的协议的话,那就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所以不要签任何协议。
拓展资料:
一、定义: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二、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三、贷款的“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稿喊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键手野,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
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薯凳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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