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政策7月1日起调整
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本次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9项具体调整。
一磨信、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将以账户余额为基数,计算公式变更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倍数在15-20之间。”经管委会授权,N倍数现定为20倍。
二、调整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调整为:
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2次办理住房公闹尘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1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即在“保一限二禁三”政策前提下,除第2套房第2次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以外,其他符合情形最低首付比例均为20%。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方法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以中心联网的不动产权信息系统核查结果为准,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和其他资料显示在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拥有的个人住房。”
四、调整房屋价值认定方法
二手房贷款房屋总价认定标准调整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房产交易申报单上房屋交易合同金额价和房屋评估价二者中取较低值认定为房屋总价”。
五、取消非成套住宅首贷限定
取消规定“购买非成套住宅(非二手房且层高不超过3.5m)的须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明确自住住液游禅房产权份额判定
新增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按均等份额核算可贷额度” 。
七、取消贷款结清提取公积金
取消规定“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未提取过公积金(含对冲还贷),已自筹资金结清贷款,限在结清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
八、调整离职提取时限
将离职提取时限调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连续封存满1年(近1年内无缴存或补缴记录)及以上。”
九、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时限
将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时限调整为“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以上、2年以内”。
来源:新闻株洲 李苗
株洲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据我所知,目前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50万元,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积金异地贷款,哪些城市可支持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我国目前公积金异地贷款已逐渐在推进。目前支持城市有北京,上海、广东、重庆、山东、浙江、南京、长江中游城市群等。
关于国家住建部发布的规定如下:
住建部曾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细则,并表示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
公积金贷款重点还是在于资质审查问题,贷款人在征信方面要保证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记录。
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空嫌碧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者瞎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斗举,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对于株洲公积金贷款政策和2021年株洲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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