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个人住房公积金怎么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优化贷款流程,实现贷款业务操作的规范化,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枣庄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部、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申请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配偶、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各受委托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在本地或异地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为父母、子女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屋作为抵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贷款本息连带责任,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贷款。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贷款条件,贷款材料,贷款额度、年限和利率,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后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条件
第四条 市中心应通过多种渠道哪亏和方式加强贷款宣传,向申请贷款的职工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引导借款申请人按正确、简便的方法办理贷款,及时还款,确保资金安全。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一、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应具有枣庄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借款人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市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并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应处于正常状态。
五、借款人或配偶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为其父母、子女购买住房,所购住房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本单位集资建房、二手房、房改房、回迁住房,个人自建和翻建拥有独立的、具有完整产权的住房,且最后一次交款时间距申请贷款日不超过12个月。
六、如果借款人未婚、离异或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等情况,或配偶虽缴交住房公积金而申请贷款额度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0倍的,借款人可向市中心申请增加至少1人作为共同还款人,可将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一并计算。共同还款人视同借款人,应经市中心认可且满足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如果夫妻一方已经在市中心办理贷款、或为他人贷款作为共同还款人、或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另一方不得同时再申请贷李卜神款。对同一借款人在相近年度内,多次申请贷款购房的,不予支持。
对于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没有足够还款能力,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提供虚假购房合同,提供担保条件不符合规定,已在商业银行办理购房价款70%贷款等情况的借款人,市中心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查询个人征信需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附表一)。
第三章 贷款材料
第六条 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需向市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财务部门加盖印章的“借款人收入证明(含借款人配偶收入证明)”(附表二)两份;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两份,复印到借款人和配偶收入证明上。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中户口登记卡复印件各两份。
三、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两份。
四、市中心认可的、真实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书、或其他有效文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供地市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共同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和过户有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单位集资建房的弊猜,需提供建设规划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单位和开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及预算证明、单位职工分房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购买房改房的,提供房改办出具的房改审批表和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五)回迁住房的,提供住房回迁合同(协议)和差价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个人在城镇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供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证明,个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和预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个人在农村建造住房的,需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宅基地房屋准建证明和预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五、借款人提供不低于购建房价款30%的有效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个人信用担保的,提供加盖保证人单位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书”(附表三)一式三份。
七、担保公司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在贷款审批前,直接向市中心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保证书”(附表四)一式两份;
八、共同还款人应经市中心认可、满足一定条件,需向市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复印件,同时提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连带责任书”(附表五)一式两份;
借款人所提供材料,一份市中心留存,一份转受委托银行;采用担保公司方式担保的,借款人所提供材料各增加一份转担保公司。
第四章 贷款额度、年限和利率
第七条 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具体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计算确定,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借款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70%,购买商住房的,贷款额度按实际住宅面积计算;
二、借款人贷款额度不高于其夫妻双方(含共同还款人)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0倍;
三、借款人贷款额度不超过担保公司的担保额或不超过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贷款年限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第八条 贷款期限为1-20年。根据申请人还款能力计算其贷款期限,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有共同还款人的连同共同还款人,下同)月收入的50%,同时也不应低于夫妻双方月收入的30%。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相加不得超过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法定退休年龄向后延长5年。
第九条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现行年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的4.59%,6-20年的5.04%。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除1年期外,于次年1月1日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五章 贷款受理
第十条 市中心在收到借款人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两级审核、集中审批制度开展工作。市中心负责贷款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信贷员)应区别不同购房情况,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及有关证件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证件、材料、担保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对借款申请人建立申请登记制度,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附表六),详细登记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购建房情况,担保方式等。
第十一条 借款人选择住房担保公司担保或个人信用担保,必须经市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
一、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担保公司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保证书”,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必须达到申请贷款额的10%,超过规定比例部分可以贷前、贷后提取,借款人填写“贷前、贷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表七)一式四联,加盖单位财务章,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单位或借款人还款账户。
二、采用个人信用担保的,担保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书”,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之和必须达到申请贷款额的30%,并且在贷款期内,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和现有余额之和应不小于贷款额。
第六章 贷款调查
第十二条 市中心信贷员贷款调查时可以采取与借款申请人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调查、社会了解、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多种方式开展贷款调查。
一、购房真实性的调查
(一)借款人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住房时,市中心应对开发商及工程项目等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法性;
2、住宅建设项目应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
(二)调查购房合同提供的房屋坐落位置与借款人实际购房位置是否一致,交款凭证是否合法、真实。
二、个人征信调查
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不予支持。
三、保证人的调查
保证人必须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在市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本人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有能力并自愿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对保证人信誉、身份、资格、担保能力的调查,可以采用电话咨询、社会了解、面谈、查询征信系统等方式进行。
四、担保公司的调查
调查拟抵押房产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确认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指定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市中心应对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管,担保公司应每月向市中心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保证提供担保合法、合规、有效,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五、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调查
应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或共同还款人所从事的职业、年龄、工龄,月收入水平,结合发放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 通过调查,信贷员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明确意见,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查审批表”(附表八),转审核人审核。
第七章 贷款审核
第十四条 市本级由贷款科科长负责审核,各管理部、分中心由其负责人负责审核。主要审核借款人提交的材料、担保是否足额有效、真实合法,证件是否齐全完整。对管理部提报的材料,由市中心贷款科负责复核。
第十五条 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成、签署意见,转信贷员填制《贷款审批汇总表》(附表九),按规定程序提请报批。
第八章 贷款审批
第十六条 贷款审批由市中心个人贷款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贷会)负责,每两周审批一次。审批程序:
各管理部于召开审贷会的前两天,把有关申请贷款材料报中心贷款科复核,复核合格提交审贷会审批;审贷会成员在认真听取市本级贷款科、各管理部、分中心对每位借款人购房、担保等情况汇报后,审贷会签署意见报分管主任和主任签批。滕州分中心自行审查、复核,编制汇总审批表报中心贷款科并提交审贷会审批、审贷会签署意见报分管主任和主任签批。
第十七条 信贷员根据审批意见做好贷款发放前的准备工作:
一、将有审贷会和主任签批的“贷款审批汇总表”复印件转会计科一份,由会计科安排放贷资金。
二、对借款人夫妇、共同还款人及保证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冻结,涉及其他管理部或分中心的,开出“冻结通知书”(附表十)。
三、开出“贷款委托通知书”(附表十一),明确委托银行名称、地址、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办理贷款有效时间等内容,转受委托银行准备发放贷款。
第九章 贷款发放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程序,经审批准予贷款的,信贷员向受委托经办银行出具“贷款委托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准予办理通知;在同一时间内,对未予批准或不完全符合贷款条件的,信贷员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贷款由受委托银行负责发放。受委托银行根据市中心开具的“贷款委托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合同签订后,向市中心申请贷款基金并将贷款批准金额划入借款人账户。受委托银行要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办结贷款,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视为自营性贷款加强管理。
自市中心下达“贷款委托通知书”之日起,借款人一个月未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视其自动放弃贷款。
2019年枣庄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及首套房认定政策贷款利率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民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大众网枣庄6月1日讯(记者孟令洋)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民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意见》指出,凡闷拿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强制性担保机构收费,减轻公积金贷款人负担,适时提高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同时,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顷贺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此外,枣庄市还调整自住和改善性住房商业信贷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蚂乎搭家庭,可申请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住房公积金调控显“一城一策”
11月1日起,安徽省合肥市迎来新的公积金政策调整,租住商品住房的合肥职工会发现,自己能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限额有了大幅上调。
按照新规,合肥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将从8400元提高至12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合计将从12000元提高至24000元。
合肥并不是唯一在近期作出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城市。据不完全统计,11月1日起,全国包括合肥、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山东滨州和东营等8个城市都将实施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政策,各城市分别在公积金提取业务、贷款期限或额度、异地购房提取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改进。
今年以来,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密集发布。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23日,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布超过100次,相比2018年同迅亮李期增加超过3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住房公积金政策更注重对刚需的保障作用。近期在政策方面作出密集调整,也是有望在各地楼市调控中起到一定作用。
公积金迎五个方面新变化
新政更关注刚需
经过梳理,各地住房公积金新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延长贷款期限;手续越来越简化;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实现城市间互认互贷。
这些新政大部分影响的是刚需购房者,如江苏扬州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变成50万元;部分城市延长贷款期限,如11月起成都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延长至最长30年,武汉将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延长了10年至30年。
黑龙江黑河市则注重扩大公积金业务的普惠力度,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便民体验。如推出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次”全覆盖;取消二手房购房协议、租赁房屋房证、还款流水等各类提取业务资料;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秒级到账”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提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填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浙江省湖州市规定,借款人申亩迟报贴息将不再需要收入证明;深圳市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等,职工的失业证明数据直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
有的城市则抓紧将“公积金上网”,如河北省邢台市支付宝城市服务正式上线运行,刷脸就可提取公积金;同时邢台也增加了“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
同样提出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的城市,还有四川宜昌和湖北武汉。
另外,公积金全国异地互认互贷的脚步正在加快。9月17日起,江苏省徐州市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在此之前,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多个城市已经陆续试水“异地贷”。
从“一刀切”
到 “因城施策”
政策调整并不是一刀切,而是更明显突出了“分类调控”的精神。
记者注意到,特别是近期房价涨幅较靠前的城市,公积金新政体现了一定幅度的收紧趋势,如江苏无锡过去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新政后降低为30万元,并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需要提交的材料比以前更多了。
安徽淮南也在降额度,提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45万元;单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到35万元;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先的每月1000元调整为未婚(单身)职工每月5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月800元。
广西北海发布的10月新政,提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提升至12个月以上;同时调低单身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至40万元、键游已婚职工50万元。
其中,北海在公积金新政提到,2018年底以来,该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对宽松,职工贷款买房的需求旺盛,造成住房公积金资金形势较为紧张,2019年1月至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运用率已连续几个月高位运行达87%以上,尤其是北海市本级个人贷款率平均高达98.43%。
中、低收入群体
占公积金贷款主体
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哪些人将直接受益?记者梳理发现,城市租房群体、刚需购房者、毕业生以及工作岗位经常变动的人,或将迎来更多保障。
如深圳规定,属于基本保障对象的职工,每月可提取实际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额度上可以选择每月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也可以选择按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取公积金。
又如宜昌提到,凡是毕业五年内落户宜昌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额度时不受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系数的限制。
根据新政,宜昌满足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在成都,如果申请人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只要前后缴存未中断,就可以合并计算。
事实上,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是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的重要手段。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5.73%,首套住房贷款占85.91%,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贷款占89.45%,40岁(含)以下贷款职工占72.76%。
严跃进表示,近期调整重点强化便民,在提取和使用方面都做出优化,说明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改革正进一步和市场变动吻合。
对于枣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枣庄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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