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后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3号)第六条规定,离婚前家庭已有两套住房,且在离婚后2年以内,两套房产还在双方或一方名下,再次购房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同时,二手房交易过户后12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但不能申请组合贷款。
对于“单位公积金已停缴3个月,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月报中提到,根据《雹扰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3号)第五条,借款人需满足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指厅(补缴的不计)。
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业务
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
此外,申请办理二手房购房提取业务,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管发〔2021〕24号)第十条,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 1 次,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 24 个月以内提取。
同时,根据《关于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长金管委〔2022〕7号)文件内容,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唯肆隐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了省直公积金贷款,抵押的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夫妻二人,离异后该如何领取产权证?
对此,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表示,借款人抵押房产为夫妻共有的,离异后须产权所有人共同来领取相关权证,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柜台领取。若一方不能同往柜台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来办理,受托人需要携带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北京二套房能组合贷吗?
第二套房是否可以组合贷款需要根据第一套房的还款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首套房如果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且没还完,那么二套房就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老尺话,也就没有组合贷款的概念了。
2、如果首套房是全款或是商业贷款又或是公积金贷款已经还完,那么这样二套房就可以使用组合贷款了。
申请组合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1、组合贷款的适用对象。
组合贷款的适用对象为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2、组合贷款的受理部门。
购房人办理组合贷款,即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或远郊(区、县)管理部提出组合贷款申请,也可向能够办理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提出组合贷款申请。
组合贷款申请被受理后,购房人应按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完成贷款的审核办理。
3、组合贷款的担保方式。
购房人办理组合贷款,须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商业银行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有以下三种:
Ⅰ抵押+第三方保证担保。即抵押人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提供自贷枣圆款发放至抵押登记完成期间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Ⅱ抵押担保。即抵押人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借款于抵押登记完成后发放。
Ⅲ质押担保。即出质人以质押财产出质,为组合贷款债权提供担保。借款于质押手续完成后发放。
4、组合贷款的年限。
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须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的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5、组合贷款的利率。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适用各自的贷款利率。
6、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自由还款方式,商业贷款部分采凳含塌取商业银行认可的还款方式。
7、组合贷款的偿还。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同一还款银行的两个还款账户(两张还款卡或两个还款存折)分别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对提前还款不作商业贷款部分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比例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可自愿选择提前偿还任意部分贷款。
公众号搜索 一启看房 进北京购房交流群
关于不让组合贷款了吗和买房不让组合贷款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