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通哪些城市
北方地区
1.吉林省长春市
职工在吉林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春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长春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已经和省内其他13个城市完全开通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即省内其他城市职工可用公积金到沈阳购房,在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享受与沈阳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沈阳职工也可以用公积金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漏凯码,并享受与当地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拥有哈尔滨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缴存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哈尔滨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 山西省太原市
在太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本地户口,异地购房都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提供所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只要材料齐备,一般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贷款审批。
5、山东省济南市
在山东省内其余16地市缴纳公积金,无论是否是济南市户籍,在济南购房时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6.山东省青岛市
目前,只要缴存人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均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7.陕西省宝鸡市
在陕西省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含分核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宝鸡市市区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时,可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8.河南省洛阳市
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9.甘肃省银川市
在银川地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借款人提供工作所在地开具的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贷款信用证明等相关手续,即可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及其分核心、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跨省份异地贷款,办理跨省份异地贷款业务不受户籍限制。
10.北京市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
11.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户籍,在外地就业的职工,在石家庄购买自住住房的话,可以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
12.天津市
异地缴存公积金,在天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向天津市公积金核心申请贷款。
13.郑州市
郑州户籍居民在省内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在郑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4.陕西省西安市
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西安市住房,可以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异地贷款。
15.甘肃省兰州市
户籍在兰州市的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购买房产时,可以向兰州公积金核心申请公积返哪金住房贷款。
16.青海省西宁市
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西宁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
17.新疆乌鲁木齐
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乌鲁木齐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
南方城市
1.广东省惠州市
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惠州市户籍的市民,可以在惠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2.广东省深圳市
异地缴存职工,且有深圳市户籍,在深圳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话,可以持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深圳市公积金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深圳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在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情况下,可持深圳市公积金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材料,向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孙悄地贷款政策,是向房产所在地公积金核心提出,而不是向缴存地公积金核心提出。
今年2月,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中提到,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目前全省公积金互认互贷的细则尚未较后落地。
3.广东省广州市
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市民,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申请人之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或者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经结清,并且要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4.广西省柳州市
外地就业的缴存职工在柳州市范围购买住房的,可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5.广西省南宁市
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21个省(区)直公积金核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21省会城市名单如下: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辽宁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江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核心
6.浙江省宁波市
凡是具有宁波户籍,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回宁波买房,可以向宁波公积金核心申请异地贷款。
7.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公积金核心及其分核心申请办理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没有户籍限制。
8.中三角三城
目前武汉、长沙、南昌3个省会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在三个城市中任意一成购房,都可以申请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
9.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已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后,两地缴存职工在长沙、深圳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10.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武汉市与省内其他城市将统一执行“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政策,即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现了省内互认互贷。
11.福建省福州市
福州户籍(指户口本上地址为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和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以下简称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福州七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向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福建省厦门市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市户籍职工,如果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也可以向厦门公积金核心申请异地贷款。
13.云南省昆明市
在云南其他州市工作的昆明户籍市民,在昆明购房时可以向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14.海南省
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我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
15.安徽省合肥市
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至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6.贵州省贵阳市
贵阳市户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贵阳市自住住房的,可以向贵阳市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异地贷款。
17.江西省南昌市
不管是在南昌还是在其他地市,只要缴纳了公积金,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个人,在省内任一城市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以上城市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地公积金核心实际政策为准。另外,各地公积金核心对异地贷款缴存时间、贷款成数、征信要求各不同,具体需要咨询贷款地的公积金核心。
河南滑县的住房公积金能用到陕西宝鸡吗
一、河南滑县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用到陕西宝鸡,目前宝鸡是、市支持省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暂不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的。
二、宝鸡出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在陕西省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要在宝鸡购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宝鸡买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法》规定,异地贷款,是指在陕西省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宝鸡市市区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时,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兄激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资金由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并负责异地贷款业务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且对符合条件的异地贷款业务进行审批。
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中心应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协助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及时将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通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收逾期贷款。
异地贷款风险由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但缴存地中心应保证其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债务情况、征信情况等信息真实无误;因提供信息不实而造成的风险,由缴存地中心承担。
三、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陕西省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本人或其配偶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所购楼盘已在中心备案登记且个人已签订正式网签购房合同;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具有支付购买住房总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没有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异地贷款流程
申请。借款人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大厅信贷业务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和《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情况证明》等相关表格。
开具相关证明。借款人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持《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情况证明》到工作单位,由工羡圆袜作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近期连续三个月以上收入明细)。以上《证明》有效期为开具《证明》之日起一腔吵个月内。
审批。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购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情况证明》及其他材料,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签订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到承办银行签订《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人夫妇双方还款承诺书》。
办理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开发商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放款。开发商办理完抵押/预告登记,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返还中心后,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银行放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申请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从2015年10月8号全面推行。缴孙嫌银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应相互,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者汪。
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则宴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3、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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