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
1、首先,房地产贷款占比已降至较低水平。“工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已降至5%,房地产信贷风险不会对全行资产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工行副行长张文武说。其次,风险补偿准备更加充分。
2、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经营隐含财务风险。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比率在70%以上。三是假按揭凸显道德风险。四是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操作风险。
3、(一)税收风险 由于目前房价波动等因素,在拍卖时,如不能提供抵押物购入时的原始发票, 增值税 将按照拍卖价格计征,这样纳税金额将进一步提高,风险增大。
为什么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1、实践表明,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强化市场约束,减轻政府负担,及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救助范围,防止道德风险。
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革新传统观念,提高公众风险意识。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中国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没有风险,而且收益可观,一直是人们投资的首选渠道。
3、可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中十分重视对存款的保护:一是存款保险限额较高并通过一些特殊设计对绝大多数存款予以保障,且额度会随经济发展状况而逐步调整。
公安机关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措施
1、措施与建议如下:(一)实行责任清收。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
2、多方协商,解决不良贷款 领导包片,加大清收力度。联社领导包片负责,动员全体员工共同做好清收工作。对清收工作不力或难度较大的社,由联社包片领导协助清收。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清收力度。
3、实行施压清收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 。灵活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实行处置清收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
信贷担保的风险
1、二是按风险暴露程度分类,可以分为隐性担保风险和显性担保风险。尚未暴露、处于潜伏期的风险称为隐性担保风险,扣担保业务操作中规章制度不严或违规操作,即使暂未出现问题,但潜在风险较大,随时可能出现问题甚至是大问题。
2、法律主观: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做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不论是给你的直系亲属还是你的挚友做担保都有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还款责任的。
4、要是替他借款贷的话就是相当于你借的贷款,不还钱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真的会影响一生。\x0d\x0a你给做担保的话,你的征信有可能也会体现出来。\x0d\x0a建议你没有十分的把握最好不要担保。
5、做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6、贷款担保人风险:当借款人不归还贷款时,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不归还,这时担保人的征信会变不良,担保人办理各种贷款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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