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
例如,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享有150万元到期债权,甲只能请求丙向甲清偿100万元。再如,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享有60万元到期债权,甲只能请求丙向甲清偿60万元。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本案里,乙具有偿还甲债务的能力,所以放弃到期债权没有对甲造成损害,故甲不能请求撤销。试想,如果撤销权可随意使用,涉嫌权利滥用。
甲公司对丁不能提起代位权诉讼,原因是不符合第二条,乙公司一直在催交,不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戊公司也不可提起代位权诉讼,因为不符合第三条,股权不同于债权,股权如不主动撤出,没有到期日。
法律主观:乙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甲还钱。
就算拍得90万元的价款,甲也无法得到一分钱(有优先受偿权的债务就已经有100万元了),至于丙,因为其债权(20万)可以被完全满足,故也无权收取。
法院支持甲 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因为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不再有胜诉的可能,更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乙方以此合同为依据向第三方借款不还,能向甲方追偿吗...
1、乙方实施违约行为时,甲方没有损失的,乙方也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只要双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是比例,但是可以不用支付给甲方损害赔偿金,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没有对甲方造成任何的实际损害,所以不存在赔偿问题。
2、甲方享有代位求偿权,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为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向乙方收回债务的第一受益人。
3、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
4、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五百五十三条怎么理解?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请大神解决一下: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贷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
D,司法考试原题,债权转让无需经债务人同意。
三个人:假设你是债务人,我是债权人,甲是受让人。你欠我100元钱,同时你手里也有我没发给你的工资50元(就是我没支付给你的工钱)。现在我把你欠我的钱书面通知你转让给甲了,由甲做你的债权人。
这意味着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既可以撤销主合同,也可以撤销保证合同,这充分体现了解释对于意思自治采取了的灵活处理方式。因合同撤销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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