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多久?具体是怎样要求?
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多久?具体是怎样要求?下面同我来看看。
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天津公积金贷款在哪里办理?部分汇总如下
和平管理部
河东管理部
空港经办网点
河西管理部
南开管理部
河北管理部
红桥管理部
塘沽管理部
汉沽管理部
大港管理部
东丽管理部
西青管理部
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规则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受委托贷款银行应按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划贷款本金及利息资金。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委托和划还款的,可通过现金、支票等方式回收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与受委托贷款银行制定现金、支票回收贷款的具体操作方法。受委托贷款银行应将回收的借款人还贷资金及时划入往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并应将还款结果及时反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天津想个人办理公积金卡该去哪里?
办公积金卡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办理的流程:
1、该行根据个人需要,在交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市各网点选择个人申请联合品牌卡。
2、申请表: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人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后,应向银行说明是否需要在卡面上打印姓名拼音,是否发放“住房公积金账本”。
3、银行审核:银行审核申请数据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刷卡申请条件,并与公积金中心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对考核不合格的,银行应当告知具体原因。
4、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考试、选择卡面、不需要打印姓名拼音的人员,银行将现场制卡并发给申请人,申请在卡上印制拼音姓名的,银行和申请人应当分别约定发行方式和时间。
5、联名卡激活:成功制卡后,持卡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激活卡,确保住房资金查询、住房资金提取和财务功能正常。
天津公积金的提取,只能在职工封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后,或以偿还住房贷款等相关信息的名义进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
扩展资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改建、大修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款相结合、先存后贷、全贷零还、贷款担保相结合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二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委托银行应当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身份资料
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目前天津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大致流程如下列所示:
1、借款人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合格后发放委托通知书;
3、借款人持通知书后携带材料原件到委托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借款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借款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到当地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手续;
6、拿着所有手续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划款通知书,等待银行下款;
外地缴存公积金职工 如何在天津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9年5月底,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了外地公积金天津办贷实施细则。如果你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要在天津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这么做!
2019年5月底,天津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购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操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外地公积金天津办贷实施细则终于发布。如果你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要在天津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这么做!
一、贷款预约
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制度实施期间,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以下简称“外地缴存职工”)也应进行贷款预约。
(一)贷款预约资料
职工身份证。
(二)贷款预约申请
外地缴存职工应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预约。
外地缴存职工预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预约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预约申请书”)。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中心审核无误的,为职工预约贷款。
二、外地缴存职工贷款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贷款申请资料
外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缴存单位开具的派驻职工到本市工作证明。
3.职工在本市的工作场所的产权证或经备案的租房合同、租房发票。
4.职工在本市居住证或本市户口簿。
5.贷款银行、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其他贷款申请材料同本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同时使用配偶额度且配偶也为外地缴存职工的,配偶也须提供《异地缴存证明》。
(二)贷款程序
1.贷款办理
外地缴存职工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在中心公布的预约号可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办理申请、签约及后续贷款流程。
中心向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及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使用情况。贷款办理流程具体参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101号)规定执行。外地缴存职工不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2.贷款偿还
外地缴存职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参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7〕58号)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101号)、《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操作规定》(津公积金中心发〔2017〕58号)规定执行。
公积金贷款要去哪里办理
可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
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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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大部分单位都有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对于购房需求的人来说,是一项很不错的福利,选用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很多。那么,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呢?可能很多朋友初次买房并不是很清楚其相关知识,我们马上学习一下吧。
一、公积金贷款去哪里办理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办理,也就是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有市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等等。不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会有所差异,预知详情,可咨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按照当地公积金贷款制度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贷款相关资料。
2、中心初审
接到贷款人的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借款人贷款资格、额度、期限、资料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并给出意见。
3、资信调查
初审结束后,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看申请人的个人征信报告是否符合规定,若征信报告上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很有可能会被拒贷。
4、签订借款合同
若通过了银行的审核,会接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通知。借款人带上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贷款资料,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签订合同之后,借款人按贷款要求相关办理保险和抵押手续。
6、贷款划拨
当抵押登记已办妥,并且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按约定日期将贷款款项转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借款人会收到放款回单。
关于公积金贷款办理地址和贷款申请流程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办理公积金,不妨参考一下相关知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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