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to p模式是什么意思?
p-to-p即常说的P2P,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由网络信贷公司(第三方公司、网站)作为中介平台。
P2P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发布和交易实现的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
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平台撮合成交,在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扩展资料:
P2P的模式:
1、纯线上模式典型平台:
纯线上模式最大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均从网络、电话等非地面渠道获取,多为信用借款,借款额较小,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审核也多通过网络进行。这种模式比较接近于原生态的P2P借贷模式,注重数据审贷技术,注重用户市场的细分,侧重小额、密集的借贷需求。
2、债权转让模式典型平台:
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存在着一个中介就是专业放款人。为了提高放贷速度,专业放款人先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把债权转让给投资者,使用回笼的资金重新进行放贷。债权转让模式多见于线下P2P借贷平台,因此也成为纯线下模式的代名词。
3、担保/抵押模式典型平台:
该模式或引进第三方担保公司对每笔借款进行担保,或是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资产进行抵押,因而其发放的不再是信用贷款。
若担保公司满足合规经营要求,抵押的资产选取得当、易于流动,该模式下投资者的风险较低。尤其是抵押模式,因有较强的风险保障能力,综合贷款费率有下降空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p2p
什么是P2P、现金贷、网络小贷
首先我们来谈谈网贷平台可以分为哪几类。目前在中国我们将网贷可以分为三类,这三类是P2P、现金贷、网络小贷。这三者有没有什么区别呢?先讲一讲P2P的发展 历史 。
1974年末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在农村进行调研,发现穷人没有能力借钱备受商人的压迫,尤努斯感到民生多艰,于是创建了为穷人小额无抵押贷款的格莱珉银行。格莱珉银行成立的早期资金来自于 社会 的救助慈善资金,借款人大多是农村妇女。从这里可以看出,最开始的雏形是慈善机构用来帮助穷人发展的。 后来美国相关平台从中看到利益开始在美国本土发展的P2P模式,美国P2P平台脱胎于格莱美银行,并借助于互联网来发展。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款,但是他们将债权转给了P2P平台,但又不想承担类似的风险,于是他们将债权收益凭证转卖给了投资者(注意是分散给了投资者),投资者提供资金,并成立了P2P平台无担保的债权人。借款人按照约定通过银行账户自动向平台还款,再有平台将收益转给投资人。当出借人放出的贷款出现违约时,银行和平台都不承担贷款违约的风险,也不给予投资者相应的补偿。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美国的这家P2P平台是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 社会 双方匹配投资借款的需求,不提供资金保障服务。
数年后,P2P远渡重洋来到了我们的中国,最开始P2P的模式也是作为投资者与借款人的中介,为双方匹配投资和借款的需求。但是目前漂洋过海的P2P早已面目全非,P2P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属于监管中空,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明确的法规。直到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P2P的定义才清晰起来。这号文件从P2P平台是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信贷撮合、融资资讯,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的,实现了本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隔离管理,也就是说它被定性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他为投资者提供了借贷信息,资金通过银行来存款分配。所以我们应该很明确的看到,如果我们从P2P平台借钱,我们就应该知道我们借的钱本身并不是来源于平台本身,也是说平台是没有资质向我们进行放款的,我们的钱来自于某每一个投资者。
接下来说说现金贷。在之前315晚会上出现了套路贷就是所谓的现金贷。国家对于套路贷、现金贷的打击力度非常大。 2016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这号通知称现金贷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场景依托,第二无指定用途、第三是无抵押等。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借款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用途不定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我们首先来讲讲什么是场景的依托。我们经常在购买大件商品例如家电、电脑的时候,常常会有业务员会问我们办理分期吗?这个就是有购物场景的,但是现金贷它是没有任何的购物场景,因此它也没有指定的用途,它也不知道你拿这个钱用于哪个方面。
后来P2P平台获客成本高居不下,而网络小贷公司的资金又受限,因此双方一拍即合,由小贷公司来寻找借款人,给P2P平台来撮合借贷信息。就这样P2P和现金贷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大部分所接触的接触到的现金贷的产品,最开始就是从P2P平台出来。但是由于现在的坏账比例极高,暴力催收的负面行为又不断,因此发展的模式被叫停,也就是P2P和现金贷的合作模式已经被叫停。
并且中央发文规定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审查管理,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心机构融入资金。目前我们能够知道的是P2P和现金贷已经没有任何的瓜葛。
最后我们说说网络小贷。 2008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 社会 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的资金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和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于不超过两个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所以我们可以看得到的是这与P2P是有明显的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通过获取网络消费、交易等行为数据及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最后进行总结。P2P、现金贷、网络小贷三者有没有本质的区别。P2P是网络借贷的信息中介,网络小贷通过网络平台来获取客户线上进行放贷,而现金贷是指金额较小,期限较短,用途不定的无抵押信用贷款。
而具体的区别,我们下篇再讲。
小贷公司与P2P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条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作为借贷案件受理,确保了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及其合法性。但是,民间借贷中也应当遵循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4倍(详见下)。至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何种形式或者平台进行借贷,法律并没有规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故意以高利率吸引他人出借款项并将资金用于套利的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出借款项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08年3月,商务部已正式批准了我国第一家可跨省连锁经营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至此,我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存在已经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承认。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正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
近期成立的普惠金融部将会在年底前出台详细的规范标准。
小贷公司和p2p有什么区别
1、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申请程序简单便捷,避免繁冗的评估、担保手续。
2、P2P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2019年9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2020年11月中旬,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完全归零。
应答时间:2020-1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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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额贷款和个体网络借贷(p2p)的贷款发放主体有什么区别?
网络小额贷款和个体网络借贷(p2p)的贷款发放主体的区别在于运营模式不同,公司性质不同以及收费模式不同和两者利率不同。
一、小额贷款与p2p的区别
1、运营模式不同
p2p投资理财的主要运营模式是线上服务,投资者和放款人线上直接完成合作,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运营模式是线上服务,投资者和放款人从线下的对面进行合作,有地域限制。
2、公司性质不同
在整个借贷关系中,p2p理财平台并未参与任何资金交易,作为中间关系,其借款人与投资者相连,只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
3、收费模式不同
p2p是指个人对个人,拥有资金,考虑金钱投资的个人,通过有资格的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无担保贷款向有他借款需求的人贷款。
3、两者的利率不同
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资金都来自股东,所以利率相对高一些。 p2p信贷公司的借贷资金都是投资者的,是个人对个人的服务。 所以,利率有点低。
二、小额贷款的必要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在当地城镇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必须在1000元以上),有定期偿还贷款利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是借款人认可且与借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并且需要借款人代为支付工资
4、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5、在银行开立信用卡或普通存款账户
6、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其信用卡或普通存款账户扣除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患者条件。
个人小额短期无担保贷款一般不举办展览会。 确实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不能按期偿还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延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展览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不满6个月的,按展期日起当日挂牌6个月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超过六个月的,按展期日起当日挂牌一年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P2P贷款合同是怎么签的啊
P2P贷款合同怎么签
合同签署负责人在签约过程中需要比对身份证件与本人、存留签约现场影像文件、查验文本份数和是否签署完整等,签约完成后发送给合同制作人员。
一个P2P项目需要签署的文件包括三部分:
1、P2P融资服务协议
是借款人在平台进行融资和平台为其提供服务的基础文件,约定了双方针对融资事项的服务内容和权利义务,一些借款人的基本义务都载明在这份文件中,包括借款人有义务提供资料信息并确保真实有效、配合平台尽调、支付服务费用、保密条款等等。
投资人大致上可以理解为是借款人和平台之间的达成的服务协议,是平台收取管理费用的依据。
2、P2P借款文件
就是大家看到的在线的电子版的《借款协议》,内容涵盖了各方在某个融资项目项下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是直接关系到投资人切身利益的合同,投资人的信息将会出现在该份电子合同上。
3、P2P委托担保合同
是借款人与担保方达成担保关系的基础,担保方正是基于这份文件为指定债务提供担保并收取费用的。适用于带有担保项目。
4、P2P反担保文件
约定的是借款人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相关内容,包括反担保的种类、份额、是否需要登记等等,如果担保方发生代偿,正是基于这文件去向反担保方追索。
P2P要方方面面周全地上线一个项目,让融资合法合理地进行,保护处在弱势一方的投资者,是需要严谨的合同签署流程和充分的合同证据的。在现阶段,合同的正规化水平是代表整个平台经营水平和合规程度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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