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助企,南京江北新区16条来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反复等不利因素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增长,南京江北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京江北新区纾困助企保运行若干措施》。
此次发布的《措施》包括援企稳岗、金融支持、民生保障等四大类16项具体措施。下面,一起来全面了解一下吧~
01
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项目制培训的,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毗邻地区因疫情影响滞留新区的生产经营一线员工,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住宿和餐饮补助。鼓励街道和社区招聘辖区内因疫情歇业或暂时停业的企业员工参与防疫工作,并给予临时工作补助。(责任单位: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平台、街道)
2. 帮助中小微市场主体平稳过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仓储运输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每家不超过2万元。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及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可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责任单位:宣传和统战部、经济发展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平台、街道)
3. 健全产业链融通发展体系。鼓励制造业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鼓励重点企业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分发”、“信用流转”,提升“链上”企业融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4. 发展壮大在线新经济。大力发展在线新经济,支持发展网络直播、在线展览展示、在线金融、在线文娱、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在线研发设计、远程办公等领域,对新落地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在创业贷款、租金减免、资金奖补等方面优先安排。(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宣传和统战部,各平台、街道)
5. 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大项目立项、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等手续办理,强化各类要素保障,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支持项目建设单位采取包车形式集中组织返岗和新员工来新区务工,省、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包车费用予以全额补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各平台、街道)
02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6. 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加快2022年度财政产业类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
7. 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降低首贷门槛、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加大优质企业信贷支持。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1000万元以下无抵押、无质押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免保费政策性担保服务。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并办理的“新创融·江北新区园区保”项目,免收企业担保费用。(责任单位:财政局)
8. 加大税费抵扣力度。2022年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责任单位:财政局、税务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
9. 拓宽房租减免范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对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减免6个月。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责任单位:财政局、建设与交通局)
03
做好民生服务保障
10.提振线下消费市场。开展促进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乡村旅游等消费专项行动,支持大型商超、专业汽车4S店等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优化首店支持政策,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新区设立首店、旗舰店、概念店等。鼓励餐饮行业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推进中央厨房建设,培育打造特色餐饮街区。组织企业参加绿色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帮助“菜篮子”经营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产销对接。(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宣传和统战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平台、街道)
11.促进线上消费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消费新场景建设。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适时开展线上购物节促销活动,举办线上美食节等活动。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各平台、街道)
12.给予特殊机构定向支持。加大盲人按摩、残疾人之家、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帮扶力度,按照受疫情影响(含房租)情况,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每家分别不超过4000元、2万元和5万元。(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和民政局、财政局)
04
优化提升企业服务
13.保障物流运输畅通。鼓励企业通过“拼箱”“拼柜”“拼舱”“包船出海”等方式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帮助中小物流企业降低信息成本。鼓励物流园区、仓储设施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等费用。(责任单位:建设与交通局、经济发展局,各平台、街道)
14.强化疫情防控服务。对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抗原试剂盒及卫生防护用品等抗疫物资生产的新区企业按贡献度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不超过10万元。对能够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及时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试剂等防护消杀物资,积极做好防疫措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防疫消杀资金补贴支持。对经认定的进口货物企业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和民政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15.帮助企业纠错修复。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但累计歇业期限不得超过3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16.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全面优化企业服务,贯彻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实行领导挂钩制度,建立企业服务“专班”。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按照“一人一企”“一企一策”,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协调解决因疫情等产生的困难或问题。(责任单位:各部局,各平台、街道)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适用于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及兑现流程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南京银行贷款利率多少
南京银行个人贷款利率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调整得到,南京银行会依据申贷人的条件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进行调整,申贷人条件越好,利率浮动越小,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为:1.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利率为4.35%。
2.贷款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4.75%。
3.贷款五年以上,利率为4.90%。
南京银行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2、借款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还款意愿。
4、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5、借款人能提供南京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南京银行贷款流程
1、贷款人向南京银行提交贷款办理资料;
2、南京银行对贷款人提交的办理资料进行初审;
3、对贷款人进行资信查询和客户评价
4、通过批核的,通知贷款人办理合同签定、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未通过批核的,须向贷款人进行说明;
5、贷款合同生效后南京银行会发放贷款。
南京银行于1996年2月8日在南京成立,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众多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
南京银行个人金融服务,立足“市民银行”定位,提升城市金融生活品质。凭借资金业务优势,打造“零亏损”“金梅花”理财。依托“理财易金卡”,帮助高端客户实现财富“日日聚金”。借助股东巴黎银行经验和模式,开发了“信易贷”、“房易贷”、“购易贷”和“诚易贷”等消费信贷产品以及经营性个人贷款产品“商易贷”。
2021年,因违规占压财政资金被罚没756.87万元。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什么?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申请要求和申请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我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指银行对一些在校大学生或者刚刚毕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的行为,国家之所以要实行这样的鼓励政策就是在于要促进大学生就业,缓解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基于这样的平台很多大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机遇,而且能在创业的道路上不断的磨练自己和得到更多的经验,接下来我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援、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援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援。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二、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三、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 *** 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资讯,免费释出招聘广告等;参加 *** 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 *** 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视窗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首先,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要年满十八岁,已经有一定的自由资金、持有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结算账户等条件。
一、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专案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二、申请资料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档案;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
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包括办理营业执照程式,申请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等。
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成绩单;
3、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常用存摺或银行卡过去6个月对账清单;
5、其他资信证明若有:奖学金证明、班干部证明、社团活动证明,各种荣誉证明/回报社会证书如献血、义务支教等。
以及: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档案;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申请程式
一个人贷款。
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创业证》原件及影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影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材料等,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稽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稽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稽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二合伙创业贷款。
召集人持《创业证》原件及影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影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校生凭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稽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稽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稽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贴息申请
贷款人在按时还本付息后,凭存摺影印件或银行结算单或还款计划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贴息手续,填报《贴息审批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将贴息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稽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稽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有关银行,银行应及时拨付至贷款人在该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大学生创业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
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
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
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南京房价涨幅超北京 南京最新贷款政策
4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无论环比还是同比,南京都略高于北京。而房价同比上涨也在北京之上,南京为什么这么火?
3月份我国房价上涨城市个数增加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3月份70个大中城市绝大多数城市房价环比上涨,上涨城市个数比上月大幅增加,总体涨幅扩大。
统计显示,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分别有62个和54个,分别比上月增加15个和20个;持平的城市个数分别为0个和3个,分别比上月减少8个和5个;下降的城市个数分别为8个和13个,分别比上月减少7个和15个。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表示,尽管绝大多数城市房价环比都出现上涨,但城市间涨幅差异仍然较大,上涨过快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其房价涨幅远高于其他城市,其余二、三线城市房价走势相对平稳。
房价涨幅超北京!南京你要逆天啦?
3月,南京、厦门、杭州、合肥4个二线城市的房价涨幅均超10%,分别为17.8%、15.9%、11.9%、11.2%。其中,南京房价环比上涨3.5%,同比涨17.8%,略高于北京的17.6%。
先来看看统计局发布的表格:
从表格中不难发现,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都在北京之上。
今年以来,南京楼市异常高调,轮番上演抢房大战。再创新高的土拍地价,涨声四起的地产市场一次又一次地震撼购房者的内心。下半年,南京将迎来一批高地价物业的集中上市。尤其是四季度,在供应量和价格不低的情况下,风险会进一步增加。
南京房价上涨原因:有需求 有底气
此前,有银行高管透露,人行南京分行正在南京和苏州房价“增长过快区域”进行调研,新一轮调控措施可能蓄势待发。据悉,“二套房”可能是其中的一个焦点,当然除了这一硬需求外,还有其他的原因。
比如政策方面,央行降低首付门槛,财政部降低契税、营业税,以及贷款利率创下近几年新低,一系列“政策红包”逐步落地带来购房门槛降低,促使买房人出手。
还有城市地位的因素。作为1.5线城市的南京,也是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资源为一身,同时,源源不断的高校毕业生也为城市提供新鲜的血液,这些都是南京楼市的支撑。据悉,当前主要热门城市楼市的存销比普遍小于10,如上海、深圳为7,近期持续走强的合肥、南京为4,去化周期较短也为楼市火爆提供底气。
另外,高地价也进一步提升了南京的房价。而作为“房价”赶超一线的南京,自然也是开发商青睐的地方。投资风险比三四线城市小、投资门槛却比一线城市低,在北上广需要几百亿才能拿下一块地,在南京几十亿就能斩获,房子却不愁卖,这从近几年全国不少房企纷纷来宁发展赚的盆满钵满就可看出。
购房指南:南京房贷收紧及目前房贷政策
2016年3月25日,央行南京分行与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通《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全省金融部门落实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审购房人首付款比例、首付资金来源,加强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
3月28日,央行南京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戴俊在央行官网发文称,要根据“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灵活执行“首套”房贷政策的“最低首付比例”。
银行根据从严控制金融风险的原则,审慎把握是否发放住房贷款,以及具体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但是在楼市政策大放松的背景下,并未改变其房价上涨的势头。
南京目前执行的房贷政策依然是:
首次购房,首付最低2.5成,利率优惠;
首套房(且唯一住房),首付最低3成,利率优惠;
持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仍按首套认定,即首付3成、利率优惠,如果贷款没有结清,再次购房,首付4.5成,利率上浮1.1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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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项举措”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南京市政府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
本次的“十项举措”
在制定上,突出精准聚焦,注重回应企业“解难”“减负”“帮扶”三大类诉求。
在内容上,突出分类施策,真金白银推出“免、减、补、缓”措施。
在落实上,突出操作便捷,部分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
“十项举措”具体包括
↓↓↓
减免企业转贷基金费用。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收转贷基金费用、暂予减免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罚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企业四类企业可享受零成本转贷的年度累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6000万元。
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本市国有全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其中,疫情期间位于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房租,免收8月份房租。市内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企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最终承租人减免租金、延期缓缴。
降低社保费率。
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9.8%下调为8.8%,执行期限为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给予企业稳岗培训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100—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发放物资供应企业补助。
疫情期间对保障、配送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业,按其提供的保供产品规模和售价分档给予补贴。
增加信贷投放额度。
新增20亿元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在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
延期缴纳税款。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
延期缴纳社保费。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准予申请缓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此外,“加快消费市场复苏”举措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择机公布具体方案。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和法律纠纷,相关部门将及时指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帮助研判风险、制定解决方案。
在市级层面的“十项举措”之外,有关部门和板块已经并将陆续发布配套措施,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相关细则如下
↓↓↓
“减免企业转贷基金费用”
实施细则
一、转贷基金费用减免对象
1. 对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办理转贷基金业务,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且单户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免收转贷基金费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罚息暂予减免;
2. 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企业四类企业可享受零成本转贷的年度累计额度提高至不超过6000万元。
二、办理时限
1. 原则上企业须在贷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提出转贷申请;
2. 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南京联交所工作人员与企业联系;
3. 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南京联交所在六个工作日内下款至银行指定账户归还企业贷款。
三、操作流程
1. 通过互联网登录“南京金服”,网址为;
2. 在网页上找到“民营转贷”字样并点击,跳转后点击“立即申请”,注册时请填写企业信息及授权委托书,上传授权书完成注册;
3. 注册后可登录申请转贷基金,按照提示填写并上传必填项材料;
4. 提交申请转贷需求;
5. 联系合作银行出具续贷承诺书;
6. 联系南京联交所签署借款协议,同时提交银行续贷承诺书及相关资料;
7. 南京联交所审核通过放款;
8. 银行发放新贷款归还基金。
四、提交材料清单
1. 银行端提供材料
不同银行及不同担保方式所需提供的银行资料不完全一样。具体资料以银行批复为准,基础资料为:两份填写完整的转贷基金申请表;银行批复或授信意见;根据银行批复与授信提供的相关担保材料作为附件;担保方式为抵押的,需要抵押合同关键页照片及他项权证,放款当天提供抵押物当天状态截图;担保方式为保证的,需要保证合同关键页照片;担保方式为担保公司担保的,需要担保公司提供会议纪要、反担保清单、反担保措施证明、担保公司承诺函及评审会决议等相关证明照片。
2. 企业端提供材料
填写完整的民营企业转贷基金申请表两份(提供银行出具的续贷承诺书,加盖企业和银行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借款协议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当年最新一期,超过500万的项目需要同时提供上一年同期数据);提供南京市社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开票信息,用于开发票及退利息;超过500万需要提供电子税务系统税务评级截图及全部社会融资明细(银行、金额、到期日)最新纳税等截图。
“减轻困难企业税收负担”
实施细则
一、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第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三、办理方式
纳税人采取“申报即享受”的方式办理相关免税手续。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实施细则
一、减免主体
将所属房产出租用于经营的市属国有全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协商,积极推动房租减免政策落实。
二、减免对象
依法合规承租减免主体房产,直接自用于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且在市内注册(登记)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由承租方负责转租、分租的适用房租减免政策,具体由房产租赁双方协商解决,确保减免房租政策惠及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户。其中:“困难”指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安排,减免期内停业或未正常生产经营;“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三、减免期间
疫情期间位于市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租金减半收取期间为2021年7月,租金免收期间为2021年8月;位于市内其他区域范围内的,租金减半收取期间为2021年7月、8月。租赁合同在2021年8月底前到期的,减免期间截止日期为租赁合同到期日。
四、减免方式
房产租赁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协议补充约定,对已收取租金的可一次退还或在减免期间逐月退还,对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适当延后收取并减免相应租金。
五、减免流程
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负责组织本部门、本集团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落实减免政策,明确责任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企业快速受理减免申请,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承租方据实提出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2)出租企业初审;(3)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分别报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复核并集体决策;(4)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由出租企业与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执行房租减免政策;(5)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做好台账管理,防范合同和经营风险。
六、考核激励
鼓励市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我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在考核相关单位当年经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时,对按照上述政策减免租金的,将根据实际减免金额视同实现利润。
区属(含园区)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实施细则
一、关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一)享受主体
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
(二)政策内容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号),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二、关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一)调整范围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实施方式和期限
我市一至八类行业所属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3个月。
(三)工作措施
1. 妥善处理8月份缴费。对 2021年8月已完成工伤保险费征收的用人单位,重新核定其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少部分的金额。对减少部分的金额,加强与参保单位沟通解释,可以办理退费,也可从以后参保企业应缴费款中抵扣。
2. 优化经办服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做好权益记录,确保降低费率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确保工伤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三、关于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一)减征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实施方式和期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3个月。
(三)工作措施
1. 减征政策执行月份连续连贯。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用人单位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2. 妥善处理8月份缴费。2021年8月应减收的部分,在9月份应缴费款中抵扣。
3. 优化经办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持续完善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减征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支付;参保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按要求如实进行医疗保险费申报,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支持企业开展稳岗培训”
实施细则
一、培训组织与实施
企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可采用网络课程、师带徒、岗位实操等形式灵活组织,并将疫情防护、安全生产等知识纳入培训课程。企业可自主确定考核方式,采用岗位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形式评价参培学员培训效果(成绩),并做好相应记录。培训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企业要科学安排培训,强化培训管理,明确培训目标,确保培训质效。补贴申领采取告知承诺制,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施训,有效实现援企稳岗目标。对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所核发款项予以追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1. 补贴对象: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或半停工半停业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不少于24课时的“稳岗项目制培训”并申报补贴。所指企业不含人力资源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企业参加“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由用工企业申领补贴。
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综合学员满意度、稳岗率等因素确定,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且满意人数/培训合格人数,稳岗率=培训合格且申领培训补贴时在岗人数/培训合格人数。
(1)培训学员满意度(四舍五入取整,下同)≥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培训学员满意度≥80%、80%≤稳岗率<95%的,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其余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100元/人的培训补贴。
3. 补贴享受次数: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政府培训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流程
“稳岗项目制培训”实行在线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办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 系统登录。企业登录网办平台,依次选择“南京—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项目制培训”;2. 项目申报。选择“项目制培训申报”模块,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受疫情影响承诺书(网办平台提供下载模板,签字盖章后上传),待区人社部门审核;3. 开班申请。项目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通过“项目制立项查询(南京)”模块查询审核状态),选择“项目制培训开班申请(南京)”模块,根据项目立项期数和人数,可分班级填报培训课程信息;4. 考核反馈。每一期培训班考核结束后,组织学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培训—培训评价”进行满意度评价,并通过网办平台选择“项目制培训考核信息反馈(南京)”模块,反馈培训学员考核成绩,提交培训过程性资料;5. 项目验收。所有培训班级考核反馈完成后,选择“项目制培训验收申报(南京)”模块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待区人社部门对培训项目进行验收;6. 补贴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市人社部门复核汇总并报市财政审定公示后,按标准将培训补贴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四、有关要求
1.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施训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培训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培训过程安全平稳,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各区人社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主动作为,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摸排统计,重点为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3.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稳岗项目制培训”补贴结算。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支持物资供应企业”
实施细则
对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期间保障、配送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超市类保供企业、餐饮保供企业给予补贴。
一、申报条件
在南京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疫情期间,提供的保供商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资产和经营状况总体良好。
二、申报要求及补贴标准
(一)“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
1.申报主体:响应政府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统一组织货源、实行集中配送“菜篮子”商品(肉蛋奶、蔬菜、水产品等),并与当地区政府、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的农批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
2.补贴标准:(1)对总配送量在10吨(含)至5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贴;(2)对总配送量在50吨(含)至20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3)对总配送量在200吨(含)至600吨(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4)对总配送量超过600吨(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配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配送次数、配送量及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超市类保供企业
1.申报主体:响应政府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供应配送生活必需品(食品、日用品等),并与当地政府、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或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超市类企业。
2.补贴标准:(1)对总供应量在30万(含)至1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补;(2)对总供应量在100万(含)至5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补;(3)对总供应量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补。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供应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供应明细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餐饮类保供企业
1.申报主体:响应政府号召,对我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配送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并与当地区政府、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签订保供配送协议,实际提供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总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
2.补贴标准:(1)对总配送量在20万元(含)至4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贴;(2)对总配送量在4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3)对总配送量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之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贴;(4)对总配送量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配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配送次数、配送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增加信贷投放额度”
实施细则
一、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的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民营和小微企业
二、政策内容
(一)再贷款: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向上级行申请政策支持,在南京地区增加20亿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部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
(二)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根据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力度,及时运用激励手段引导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普惠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三、办理方式
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审核相关资料,按政策要求提供资金支持。
“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实施细则
一、贴息对象及标准
在我市注册并生产经营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中的小微企业(单位),市列名的品牌食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地区停工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3个月贷款贴息。贷款不满3个月的,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贴息。旅行社企业贷款贴息仍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支持旅行社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文旅办〔2021〕12号)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上述企业须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分类及划分标准。上述行业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为本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参照执行。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以贷款审批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三、办理流程
1. 贴息申报主体:上述企业作为贷款贴息的申报主体,由银行代为统一申报办理。银行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提供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表格附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
2. 兑现方式和兑现时间:企业当月新增贷款贴息相关资料由银行于次月上旬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银行提供的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资料进行审核后,将3个月贷款贴息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银行,由银行拨付至相关企业账户。对企业随借随还的贷款业务,于政策到期后统一清算兑现贴息。
四、其他内容
1. 相关银行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如实报送企业贷款资料,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相关企业应如实申报贷款,不得将流动资金贷款挪作他用。
2. 为确保贴息资金的合规合法规范使用,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监管,严格审核。对弄虚作假的银行和企业,一经查实,将追回骗取的专项资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其失信行为在“信用南京”网站公示。
3. 本细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相关银行收到本细则后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
“延期缴纳税款、社保费”
实施细则
一、延期缴纳税款
(一)享受主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
(二)政策内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三)办理方式: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省税务局核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纳税人申请路径:
(1)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含提交电子影印资料申请),【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的核准】。
(2)邮寄申请,将申请需报送资料邮寄至主管税务机关指定地址。
(3)直接上门申请。
二、延期缴纳社保费
(一)缓缴对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
(二)缓缴险种: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
(三)缓缴条件:“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月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没有列入严重失信单位范围;2. 本年度7月份(含)以来累计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3. 申请日货币资金结余与当月需交社保费金额之比小于1倍。
(四)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提交缓缴申请。申请缓缴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
(五)缓缴流程:
1. 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登录税务部门的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提交《南京市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参保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遵守承诺事项,相关资料自行留存备查。
2. 参保单位向税务部门提交缓缴申请后,市税务部门会同市人社、财政部门共同作出是否同意缓缴的答复。
“加强信用和法律服务”
实施细则
一、信用豁免及修复
各部门在执行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在有失信行为确认的步骤时,对照南京市社会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共263条),在清单内的失信行为直接进行豁免。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提出申请即可。
二、法律服务
1. 积极倡导律师行业为小微企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由市律师协会组建助力企业纾困律师志愿服务团,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
2. 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积极协调工商联等部门,推动商会组织与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对接,群策群力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难题。
3. 进一步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力量,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法律咨询。
4. 加强与市政务办工作对接,小微企业可随时通过拨打12345,反映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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