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80万元
11月3日,据官方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方面,自2022年11月1日起,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一方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当前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上浮10%。
贷款要求方面,一是取消购买商住两用住房、公寓的贷款条件。二是同一家庭同一套房屋不得办理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套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记录的贷款次数为准,以往年度发放的装修贷款不记入住房贷款次数。三是借款申请人应已按公积金缴存有关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四是购买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可申请贷款,贷款申请资料与商品房贷款资料一致。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方面,一是取消购买商住两用住房、公寓的提取条件。二是取消“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伤病等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条件。三是取消“职工已拥有自住住房,但职工及其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的提取条件。四是异地购买房屋提供的购房款不动产税票或增值税发票由近1年的放宽为近3年的。五是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变更后的网签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近3年的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此外,向生育三孩的家庭给予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倾斜。三孩家庭的缴存人在缴存地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由22500元提高到30000元。
新政也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范围:一是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是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三是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或者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主体后,才能办理合并、分立或者改制等有关手续。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
夫妻可以共同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这是肯定可以的。因为国家规定,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夫妻关系中,夫妻都要参与贷款,并且一同承担债务。
四川绵阳: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上调至70万元
3月30日,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按照通知,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4月29日。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共计8条具体措施,可归纳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措施,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的有关措施,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的措施。
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上调至70万元
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按照《征求意见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在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上,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异地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绵阳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时,新购房屋可提可贷。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绵阳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最高不超2万元
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财政补贴。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低于备案价15%内。
增加预售资金监管拨付节点
对房企来说,《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纾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的有关措施。其中包括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3且不少于 7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建设资金使用第三节点和第四节点之间新增“主体分部工程完成”资金使用节点,该节点累计可申请使用对应账户内不超过70%的建设资金额度;原第四节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累计可使用建设资金额度由不超过80%提高到不超过85%;建设资金未达到拨付节点的,可按照实际工程量拨付相应的建设资金,每两个节点之间申请拨付次数不超过两次。各县市区(园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征求意见稿》还提及,积极探索推行征收安置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
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指导开发企业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商品住宅价格,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向住建部门报备。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 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15%以上销售。
吉林省为夫妻最高提供20万婚育消费贷,你觉得这一政策实用吗?
吉林省为夫妻最高提供20万婚育消费贷,我觉得这一政策是不实用的。吉林省出台这一政策,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生儿育女的压力。反而会增加人们的开支水平,形成更大的消费压力。这一政策绝对是不实用的,只会增加人们的攀比心理,使普通家庭陷入恶性循环,不利于当地的社会稳定。吉林省出台了一项政策,免费为适龄夫妻提供20万元的婚育消费贷款。虽然说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不过可能会无形增加人们的开支,形成更大的经济力压力。
一、这一政策无法彻底解决生儿育女的压力
吉林省为了推行年轻夫妇的生育意愿,专门推出了20万元的消费无息贷款。不过有很多人都对此不买账,毕竟借来的钱总是要还的,而三胎压力却压在了自己的身上。现在的婚姻离婚率年年攀升,如果离婚的话只怕消费贷款无人偿还。这一政策无法彻底解决人们生儿育女的烦恼,还可能引起其他家庭纠纷。
二、容易增加人们的开支,普通家庭会陷入恶性循环
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夫妻手上有多少钱,都会花多少钱,根本没有存钱的意识。哪怕是给他们20万元的贷款,也可能在1~2年之间挥霍一空。换来的是无尽的烦恼,以及消费的忧愁。贷款消费只会给人们的生活更加压力,还可能导致家庭陷入恶性循环消费。
三、不利于当地经济生活的稳定发展
符合生三胎条件的家庭,贷款了20万元的消费贷,眼前是看有钱花了,实际将会面临着偿还不起的可能。人们常说饥寒生盗心,如果有些人铤而走险,可能会增加犯罪性事件,社会的稳定性是不利的。
那么,你认为吉林省为人们提供20万元的消费贷,是否会有人钻空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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