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房子毁了房贷还用交么
对于战争导致房子被毁的情况,房贷还需不需要归还,主要看战争规模的大小。如果是小规模的战争,被炸毁的房子有限,那么还是要按时归还房贷的,如果是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比如连银行都被炸毁了,那么这种时候还不还已经无所谓了。
拓展资料
一、房贷的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贷款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
1、等额本金
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
每月还款金额= (贷款本金/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特点: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2、等额本息
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特点: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三、不论是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利息的本质都是不会改变的。总体来看,等额本息是会比等额本金多付一点利息。。但前提是贷足了年限。看似银行都收回了利息,但实际上,等额本金还款法随着本金的递减,银行可以加速还款,尽快回笼了资金,降低经营成本在这一点上是有利于风险系数的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等额本息更利于借款人的掌握,方便还款。。事实上,大部分借款人在进行比较后,还是选择了等额本息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月还款额固定,便于记忆,还款压力均衡,实际上与等额本金差别不大。因为这些借款人也同样看到了因为时间使资金的使用价值产生了不同,简单的说,就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由于自己占用了银行的本金时间较长,自己就要多支付利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占用银行本金的时间较短,利息也就自然减少了,并不存在自己吃亏,而银行赚取更多利息的问题。 实质上,两种还款方式是一致的,没有优劣之分。只是在需求不同时,才有了不同的选择。
如果发生战争,没有还完房贷的房子被毁了,那欠银行的贷款还要还吗?
如果正处于还月供的房子因为不可抗拒的风险,比如说,在战争中倒塌或者毁掉了,购房者是否还需要继续还月供?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也值得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如果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之下,对于是否还要继续还房贷,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最起码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爆发战争这种不幸的事,可能会出现房子依旧矗立着,可人没却走了;
二、就是人还健在,但房子倒塌了没了。
基本上也就是以上两种情形,这不同的情形之下也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接下来,我们分别分析一下每一种的应对之策。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如果人在房子没了。那么,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完结的贷款本息。
换句话说,即使你的房子倒塌了,房子的按揭月供你还得继续还下去。
据银行业内人士解释,贷款是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充。因此,就算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由停止按期还月供。
如果之前有买过相关财产保险的人来说,应该是可以申请索赔的。但毕竟是战争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至于保险公司如何赔付也是很难说的(这可能要视具体情况)。但如果之前完全没有购买任何财产保险的,那或许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
不过,我认为如果是战争这种情况下,意味着是国家整体参与了,那么从政府救助的角度来看,在战争结束以后,一般都会给予人民群众一定的灾难补助,最起码要保障广大受损群众得以妥善安置并重建家园。
如果发生这种更不幸的事,据相关律师解释称房子会变为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套房子将被列入该去世者的遗产,首先由其遗产继承人用遗产清偿逝者的生前债务。
也就是说,遗产继承者在清偿逝者生前债务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在内,但清偿债务以该逝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而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恐怕继承者也无力偿还了,除非是该继承人自愿想法子偿还的,就另当别论,法律也不禁止。
总之,像发生房子没了却还要继续还月供的情况,尤其是对于战争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我觉得这种假设,至少目前为止从没有发生过,也永远不希望发生。如果真有不幸的那一天,那只能祈求所有人及财产都平安、安全!
如果发生战争,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被毁,欠银行的贷款还要还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不应该用我们传统的法律来解释,因为在战争状态下,法律几乎没有什么用——很明显,打仗就是要死人,你见过士兵杀了敌人要偿命的”法律“吗?这种在平时”杀人偿命“的法律在战争状态下根本不会存在,同理,很多法律在战争状态下根本就不会有人去执行。
第一要考虑的是,如果发生战争,银行还存不存在?如果银行被没收或者倒闭,在战争状态下是不会有什么法律仲裁机构来帮助银行催收的,所有的帐都被抹掉了。就算银行还存在,在战争状态下人命都不值钱了,谁会来催收?法院?催收公司?你想想会不会还有人愿意舍生忘死只为了银行的利益?
第二要考虑的是,如果房子在战争中被毁了,你还会去跟银行商量还款的事吗?战争状态下,普通人出门躲避战争还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还款?叙利亚战争那么多年,有多少人辗转迁移到欧洲,你让他们还房贷,可能吗?
第三要考虑的是,战争中被毁的房子,战后国家会进行部分重建。重建后的房子是分配给人们居住的,那时银行拿什么作为抵押权来申请债权?
总之,战争状态下,法律形同虚设,根本不能约束债务人。既然如此,将心比心,如果房子毁了,你还会去还贷吗?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战争不是个人发生的,是国家引起的,存款也好!贷款也罢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的责任!如果是自然天灾,国家也应该给绪帮助!国家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那要这个国家机构有什么用?红十会!慈善机构!人道主义!不就空谈摆设吗?当然也不会的!
房贷没还完房子要拆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二手房,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房子要拆迁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贷款可由新的房屋产权人继续偿还银行贷款。按揭购买的房屋相当于抵押给银行,银行是抵押权人。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导致抵押物消失,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就抵押物所取得的价款,抵押权人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因为拆迁方只有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会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而后再在安置补偿款中扣除。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贷款还没还清房子要拆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谈好拆迁赔偿后,提前告诉拆迁方房子在抵押贷款,你带上贷款合同和银行到所在拆迁方办理一个委托账户,拆迁方会把欠银行的贷款划拨到欠款银行帮还款(提前还款),之后再把剩余部分,再办理退保手续。如果想要安置房,那么再申请安置房的抵押贷款手续。转按揭是不行的,因为拆迁以后,房产也就是抵押物发生变化。1、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2、如非货币补偿,拆迁方要协助拆迁户与银行进行债务清理,或者转换抵押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对于房屋被强拆还需要还贷款和房子强拆后还能得多少钱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