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贷款政策2021最新
上海本地人购房条件:
一、沪籍单身人士
1. 单独名下有房,限购。
2. 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3. 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二、沪籍已婚人士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1. 夫妻双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二套住房。
2.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一套住房。
3.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4.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5. 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三、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1. 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
2. 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注:
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外地人购房条件:
1. 外地人已婚在上海只能购买1套(商品房)住宅房。
2. 非沪籍家庭限购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人社保或个税,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3.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产不计算在内,只要上海没有房产就可以购买!
4. 居住证满三年(免交房产税)。
上海购房贷款政策:
四、商业贷款:
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
在上海无房无贷(无贷指上海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夫妻双方在婚前与各自父母共有房产均不超过一套,且家庭名下无房。
二套房:
在上海无房,有过1次上海公积金贷款记录。
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积≤37.2m?,无上海公积金贷款在使用。
贷款审核驳回是什么意思
从实际看,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下;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银行贷款驳回问题
可以查看银行为什么驳回?一是你不符合条件,那就没办法了,你有意见可以申请复议。二是银行的问题,那只能走法律途径,找律师。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买房银行贷款被驳回怎么办
如果是交了定金,付了首付而又贷款不成功,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若客户贷款不足或未通过,则买卖合同解除买卖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的,开发商不肯退定金,那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或者你再将资料准备齐全,再申请过咯
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二、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场所: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借款人可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三、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受理网点受理——签约——审批——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四、上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个问题:1、在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时,首套自住房和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2、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需要用现金补足超安置费的,超安置费部分是否可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除需要满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外,还需经动迁组的书面同意,且所购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是属于动迁安置性质的,且房屋转让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年限的,此类处于限制转让交易期的房屋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贷款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_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_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买房反赔490万的上海“最惨购房者”,背后的过程远比数字更耐人寻味!
最近,上海楼市被一则《上海买房反赔490万》的新闻刷屏了,成交要么是一场精心的策划,要么实力不够运气来凑,显然,后半句成了买家伍女士的真实写照,一时间,有同情买家的、有痛骂中介的、还有散布阴谋论的,但细思整个过程,背后的过程其实更值得每一个买房人去反思。
2020年5月17日,伍女士通过中介,和卖方范先生等达成了一套180.09平米的房屋转让协议,伍女士先期支付了100万元定金和400万元购房款。
2020年5月30日,伍女士和范先生等签订1490万的房价合同加60万的装修补偿款,总价款为1550万元,卖方提前交房,伍女士则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首付745万元。
然而,伍女士未能按期补足首付余下的245万元,双方不得不在7月2日再次签订补充条款,这次约定了惩罚条款:从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45万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2.73支付给利息损失。伍女士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如未按期支付,则房屋买卖合同自动解除,伍女士应偿付违约金(合同总价的20%),且赔偿范先生等原有的装修损失180万元。
这次协议后,伍女士在7月13日缴清了逾期付款的利息,并完成了745万的首付,剩余745万元尾款,将在8月30日过户前全部付清。
没想到,伍女士的购房尾款,因为银行审批延误再次逾期。
2020年9月15日,范先生等发出了律师函,告知伍女士收函3日内付清尾款,如仍然不付,他们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及装修损失等。9月30日,由于伍女士仍未付款,范先生等要求伍女士搬离并归还房屋,并偿付房款总价20%的违约金,房屋装修损失180万元等。
2020年10月29日,伍女士在上海某银行申请的745万元贷款额度审批成功,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此时卖方已经不愿出售,并将伍女士告上法庭。
2021年6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伍女士的房屋转让协议被解除;必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搬离房屋,如逾期将按照1000元/天追加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伍女士要赔偿违约金300万元、房屋整修费18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4.6万元。
一审之后伍女士和范先生等都进行了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12月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伍女士将承担案件受理费2.72万元。
伍女士的买房经历着实心酸,但从中我也看到了几点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作为买家,在购房时请一定要时刻关注自身的财务状况,当你还在看房阶段时或许还可以对支付细节模棱两可,但一旦锁定了房源目标,这时候你就要开始盘算你的可支配资金和进出账周期,现阶段手上的可支配现金、固定投资的解冻时间、他处资金的挪用周期等,你每一笔钱的到账时间都与你的付款节点息息相关!
显然,这是伍女士犯的第一个也是最关键的一个错误!事件里,伍女士购买的是一栋位于黄浦区的不限购公寓,约定合同价为1490万加60万的补偿合同,共计1550万,按照约定,伍女士须于6月30日前支付合同价的50%,即745万,才能进入贷款审批环节,而伍女士在支付了第一笔500万之后,将余下的245万压缩在一个月内付清,结果自己的现金流状况被严重高估,导致了第一次违约,也成为了整个暴雷事件的导火索。
违约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受到损失,但是当一方要求的赔付远大于自身的损失时,必然会对另一方造成不平等,这就需要双方不断的博弈和权衡利弊。
在本次的约定中,范先生向伍女士补充了以逾期金额的万分之2.73计算日息,为期一个月,作为时间成本的补偿合乎情理,而接下来的违约条款中,先不说需要复原的装修值不值180万,就另外支付总价20%的违约金,再加上第一笔费用中的100万的定金,卖家就违约这件事上已经锁定了590万的保证金,而仅仅付出了1个月的时间成本而已,至此,一份原本只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的合同在双方的努力下已然成了捏在卖家手里的一张定期支票,这也成为了卖家最后宁愿对簿公堂也要中止交易的诱因!
无论你处在交易的哪个环节,都要对这个市场和政策有所了解,未来是不确定的,你永远不知道等待你的是什么,所以,一定要给自己留余地和plan B。
伍女士不光没有接受第一次违约的教训,应该对贷款的时间周期也不是很了解,不限购公寓首付达50%可申请贷款审批流程,而伍女士直到7月13日才完成首付,此时应重新盘算一下时间节点,第一时间调整尾款的结算时间并至少预留3-4个月的审批等待期(2020年),事实上,银行确实也是在3个月后发出了审批通过的消息。尾款支付时间的错误预判也再次暴露了伍女士对贷款和政策缺少基本的认知。
伍女士通过上述3个的错误,就这样把自己一步步逼入了绝境。有很多人会指责中介,拿了佣金却在整个过程当中没有起到一个正向的引导。对不起,你可能对中介有什么误解,为什么中介要在双方签定合同的时候收取佣金而不是过完户呢?因为中介的职责通过提供房源和买卖双方真实、有效的信息,以达成撮合双方交易,所以到这里,中介的工作其实到此结束了,至于后面协助办理贷款、协助过户等都属于有偿的延伸服务,只是近期行业内卷越发严重,所以这些就作为提升客户粘性的增值服务一起打包了,但你要清楚的是,不是每个中介都那么专业,也不是每个中介都愿意义务承担责任来给你提供建议的,更何况很多中介连税费都不一定算得清,这里无意贬低中介这个行业,但事实就是如此,所以你真的相信他们有能力在动辄百万的交易中为你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吗?
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伍女士外加一个水中介,真的是负负更加负。而反观卖家范先生这边就要聪明的多,在后期的庭审当中,据说双方从第一次签定转让合同开始,卖家这边全程都有律师顾问的参与,也难怪网友里会出现阴谋论,仅一纸合同、一年的时间,卖家就净得590万,说他是一场精心的策划也并不为过。房子关乎人生,交易更须谨慎,希望大家在这件事上,能够吸取家训,当你举棋不定的时候,找个专业、可靠的代理人或律师,只要能为你排忧解难,不求飞来横财,但求化险为夷吧!
关于上海购房贷款驳回和上海买房贷款审批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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