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集中度是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银行对贷款的审核和管理非常严格,其不但会计算回报率,而且还会分散资金,避免贷款过于集中在某一区域,产生贷款集中度风险。那么贷款集中度是什么意思呢?我国银行贷款集中现状如何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集中度是什么意思:
贷款集中度就是贷款占银行资本净额的比重,比如:一家银行资本净额为10000万,则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10000万*10%,集团客户为10000万*15%,这样资金分散才能有效降低风险,避免贷款集中在某一个行业、地区,从而产生贷款集中的风险。
我国银行贷款集中现状如何:
1、贷款走向逐渐偏向中长期的项目
目前我国货币政策仍然比较紧张,大多数银行的投资方向逐渐转到投入低、回报高的中长期项目当中,因为银行贷款的目的就是盈利,而资金快速流动与利用能极大的促进银行的效益,提高了银行的竞争力。
2、以大客户为主的贷款模式
“保大放小”是大多数银行在贷款上的特点,因为大客户的贷款金额大,利润高,且比较稳定,而小金额的贷款资金比较分散,管理起来相对麻烦,且贷款稳定性低,从而导致了贷款向大客户一边倒的现象。
3、银行的信贷客户之间相互关联
银行客户主体之间的相关性是各大银行将面临的问题之一,也给我国银行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与挑战,各个银行客户之间的关联性也导致了信贷资金集中,从而加大了信贷的资金风险管理。
4、重点行业的贷款比重增加
棉纺行业、食品行业在政府的扶持下,呈现出较高的增长率,慢慢成为我国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能轻松获得银行的贷款,这也就导致了贷款资金在该行业,而落后的行业则得不到资金的支持,进而导致行业的差异严重。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贷款集中度是什么意思以及我国银行贷款集中现状如何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商业银行如何降低风险?
降低风险就是需要做好风险管理!!!!风险管理 ( Risk Management )的定义为,当企业面临市场开放、法规解禁、产品创新,均使变化波动程度提高,连带增加经营的风险性。良好的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决策错误之几率、避免损失之可能、相对提高企业本身之附加价值
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问题,可分成三个最基本的方面。他们有信贷方面的风险,比如说潜在的坏账;他们还要面临流动性的风险,这会涉及到资产和债务的不匹配;另外他们还要应对操作的风险,如虚假个人消费贷款、关联企业骗贷、票据诈骗等等。
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不仅涉及到银行内的程序和流程,同时也涉及到银行的组织结构、政策以及操作风险的管理流程。对于机构来说,处理操作风险应该有适当的针对操作风险的政策,首先要确定这些政策,同时要把这些政策告知整个银行的人员。在这个过程当中要考虑几个方面: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治理结构,必须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向谁汇报。在一个典型的银行案例中,应有一个单独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还有不同业务部门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即有两个报告机制,有关日常运作,向这种业务部门经理汇报;而有关信用方面,必须向有关信用经理汇报。在银行涉及的信息当中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即获得信息的人和信息在不同层面的细节。比如董事会所需要的是一个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样信息交给所有的人。另外,信息应当是具有灵活度的,还需要有灵活收集信息的方法。
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银监会已于05年12月31日颁布了《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制度,系统的提出了对商业银行业务风险的控制办法。
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一)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1.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1.1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
1.2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
1.3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
2.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
2.1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
2.2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
2.3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
3.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3.1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点现值法)计量外汇风险。
3.2利率风险敏感度为利率上升200个基点对银行净值的影响与资本净额之比,指标值将在相关政策出台后根据风险监管实际需要另行制定。
4.操作风险指标衡量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以及外部事件造成的风险,表示为操作风险损失率,即操作造成的损失与前三期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平均值之比。
(二)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风险迁徙类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
1.正常贷款迁徙率为正常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正常贷款之比,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两个二级指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为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后四类贷款的金额与正常类贷款之比,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为关注类贷款中变为不良贷款的金额与关注类贷款之比。
2.不良贷款迁徙率包括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为次级类贷款中变为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次级类贷款之比,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可疑类贷款中变为损失类贷款的金额与可疑类贷款之比。
(三)风险抵补类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
1.盈利能力指标包括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成本收入比为营业费用加折旧与营业收入之比,不应高于45%;资产利润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之比,不应低于0.6%;资本利润率为税后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1%。
2.准备金充足程度指标包括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为一级指标,为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不应低于100%;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贷款实际计提准备与应提准备之比,不应低于100%,属二级指标。
3.资本充足程度指标包括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应低于4%;资本充足率为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不应低于8%。
核心指标的设置实质是将风险量化的方法,同时通过持续监测,衡量哪些做法是可行的,而哪些是不可行的,从而逐渐减少风险,将风险降至最低。风险量化的第一阶段主要是计量和跟踪,必须要知道如何对数据进行量化,这是一项极具挑战的工作。大多数欧洲和美国的银行,目前都在经历这样一个阶段。这些信息要以一种系统的方式收集,而且必须量化。第二阶段是评估的阶段。当银行量化有关信息之后,要对它进行衡量,因此在第二阶段需要很多相关技术的开发。银行可以建立来自于内部和外部的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库,并从数据中拟合风险损失的分布,通过设置一个置信区间,比如95%,银行就可以计算出风险损失,也就可以为其分配资本了。为风险分配资本的最大好处就在于,当银行遭受某种灾难性损失的时候不至于瘫痪,甚至于倒闭。而到了第三阶段,就是向各个管理层提供数据,以让他们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通过组织与制度流程设置、风险监测以及风险分配预测资本能够对银行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支持银行健康持续的发展。
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措施
要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措施,那么就应该对贷款人的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那些征信不好的贷款人,坚决不能发放贷款,那些没有偿还能力的贷款人,也不能发放贷款,把贷款优先发放给那些有偿还能力,同时征信好的人,这样就可以避免不良贷款。
银行放款,是这样的情况。
银行放款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在这里要注意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其他有关资料等。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取得抵押凭证后,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或发放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对象支付。
4、贷后检查。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延期10个自然日。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
一、房贷审批通过多久放款?
按照现在大体上的市场情况,各银行的审批程序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正式从银行申请到最后审批流程最快12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放款是48个小时到账。因为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贷款具体的放款时间、审核状态、办理进度、能否取消等相关信息,您可以直接联系经办网点或贷款客户经理进行确认。
二、银行借款流程
1.先提交一份个人借款申请书;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价、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借款审查;
4.审查通过后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
5.银行放款 。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房屋抵押贷款的审批速度要看各大银行的审批程序了,毕竟每个银行的流程不一样。一般银行借款需要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然后银行进行受理,对房产评估,最后对借款审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这个申请流程还是比较简短的,大家按步骤进行就可以了。
2021房贷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手颁布了一条关于房贷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实行。这是自房地产领域“三条红线”融资新规后的最重磅规定,且没有给任何过渡期。
1、这个规定的全称是《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对银行业房地产贷款进行集中管理。按这条新规,以后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给出了极其明确的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两部门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具体来看:
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也就是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资产规模较大的几家城商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除了第二档以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17.5%和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两项贷款的占比上限为12.5%和7.5%。
另外,两部门表示: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通知》的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况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一是住房租赁有关贷款,目的是为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二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2、除此之外,根据央行两次规定,自2021年开始,贷款购房者将会面临两方面的新变化:一是用商业贷款按揭购房者,如果其重定价日定在1月1日,在本年度其月供将自1月起有所减少;二是本年度新贷款购房者,其贷款将会受到“住房贷款占比”的影响。
第一个变化:商业贷款,月供将有所减少2019年12月28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第二个变化:个人贷款购房受到“住房贷款占比”影响2020年12月31日下午 ,央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扩展资料:
1、银行系统中的贷款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讲话,也曾提到了中国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的依赖和集中度。
按郭主席的说法:中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而且这些仅仅只是银行体系内的贷款,那些房企自行发行的债券,融资的股权,已经信托等影子银行的资金,均不在这39%里面。
还有很多人,直接用经营性贷款去全款买房,这其实也算房价,只不过在表内看起来像发给工厂企业的经营性贷款而已。加上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贷款,房地产贷款会占到我国金融体系的40~5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过去世界上总共产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机,其中100多次和房地产有关。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起因是房地产。日本金融崩溃,起因也是房地产。所以郭主席将房地产定义为我国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个房企融资的“三条红线”,如今又开始限制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上限。半壁江山实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现在规矩改了,直接通过放贷上限来压制全体金融系统。和现状比,压的不多,因为房地产贷款占中国金融体系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动,不敢动。但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颁布贷款占比红线,给各银行都戴了一个紧箍咒。防范银行过多的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或出现一些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做法,比如近两年很火热的首付贷。
2、LPR影响
LPR是由我国18家报价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贷款市场供求、信用溢价所报出来的结果。18家银行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数据平均构成LPR数据。
按照新规定:“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这意味着从2021年1月开始,住房贷款利率更多地将由市场机制决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机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果转为固定利率,未来贷款利率就固定不变了;如果转换为LPR,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根据新通告,今后贷款浮动利率将参照LPR,其定价模式为: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固定点差可能为负数)。
12月21日,最新数据显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3.85;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4.65%。由于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个基点,若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转换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则从2021年1月月开始,房贷利率将降息15个基点,个人住房贷款者月供还款将减少。根据“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的计价模式。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银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万房贷,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那么实际利率为5.39%(4.9%×1.1)。
但如果转换为浮动利率,其固定点差(0.59%)=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
换言之,在往后的日子里,他的的房贷利率定价公式为:房贷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变;但从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优势。现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么2021年的利率就为5.24%,相比转为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
在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人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他每月会比之前少还多少钱呢?如果实际利率为5.39%(4.9%×1.1),他过去每月需要还银行贷款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变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之后,他每月需要还款5515.84元。每月减少还款93.23元。
当然,个人如果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间利率均为5.39%,每月还款就是固定不变的。和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当前利率较高,回旋余地较大。从长期来看,LPR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这样,那么房贷利率还有望再降低,贷款购房者未来还有希望再减少利率支出。
通知给银行设定了关于房贷规模的“两道红杠”:第一道红杠,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第二道红杠,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央行通知给出了“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计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道红杠以后,对普通购房者而言: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我们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月还贷额度最好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0%,这被视为一个家庭财产的“安全线”,如此能保证个人月还款后的正常家庭生活开支;7大国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最高,达到总贷款的32.5%。说明央行也把国有银行“总贷款的30%”附近,视为一个国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
房贷管理新规引导银行优结构稳楼市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新规将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从银行角度看,房地产贷款业务将会产生哪些变化?不同类型的银行会如何应对?对房企和购房者带来哪些影响?《金融时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业内专家学者。
监管端政策如何考量
“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关于新规的答记者问时表示。
作为支撑房地产发展的血脉,房地产金融的健康发展对整个行业至关重要。“从国际上看,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或在一定时期占比上升过快,既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发展,也会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贷款余额(含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银行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远超出平均水平。”民生银行(5.170, 0.00, 0.00%)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发布新规的主要目的是防范系统性风险。本次对房地产贷款设立集中度限制,有助于控制银行信贷的总风险敞口,进而控制系统性风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约研究员戴志锋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于不同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设五种组合的上限。“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按揭贷款低风险、低资本消耗、相对高利率、高RAROC回报因素,中小银行大力发展按揭贷款业务,中小银行大量的增量信贷资源投向按揭市场,在原有统一的调整模式下(对房地产融资增量占比、贷款增速进行管理),难以对新进入的中小银行形成有效控制。” 在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看来,新规的初衷是在坚持房地产融资稳中从紧的原则下进行差异化调节。
与此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也是发布新规的重要意图。“新规将引导信贷资源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王一峰表示。
银行端如何落实新规要求
作为银行业的重要优质业务之一,房地产贷款尤其是占大头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新规要求下将受到哪些影响?
首先,房地产贷款的规范将对银行业形成良性引导。“对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提出上限要求,将从供给侧抑制银行的放贷冲动,有助于降低银行房地产风险敞口,促进银行形成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调整中长期经营策略和信贷结构。”戴志锋说,新规对于个别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虽有压降压力,但总体影响不大。
“若按照新规的分类监管要求上限测算,2021年全部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增长预估在4.5万亿元左右,房地产企业贷款预估在1.5万亿元左右。这一增量与2020年按揭贷款、房地产企业贷款增量大体相当,新规在房地产贷款增量安排上并没有明显收紧。从长期看,受新规影响,银行表内房地产贷款增速将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收敛。”王一峰分析称。
不过,由于贷款存量占比的差异,不同银行未来贷款增长结构会受到一定影响。“新规要求,已经达标的银行要保持房地产贷款比例总体稳定。因此,即便占比较低的银行,也不会存在大幅提升房地产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可能性。而对于占比已经超标或接近监管要求的银行而言,需要控制增量或者压降存量。”王一峰指出。
王一峰表示:“预计超标银行和2020年下半年以来在房地产领域贷款投放较大的银行需要重新调整2021年预算指标,降低房地产贷款增量占比。同时,除支持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外,中小银行下一阶段发力重点可能在非按揭其他零售业务,包括信用卡、综合消费贷款、场景化金融等。”
新规如何影响楼市
通过金融向房地产行业的传导,新规将进一步促进楼市稳定发展。“过去,房地产行业的杠杆率一直在攀升,主要体现在大型房企负债率畸高以及居民负债率不断攀升。房贷集中度监管削弱了银行继续通过房地产相关贷款向企业和居民加杠杆的能力,有利于有序降低房地产行业的贷款规模。”戴志锋表示。
在戴志锋看来,新规将从融资端进一步推动贷款向房地产头部企业集中。“大银行出于维护战略客户的考虑,稀缺的额度会优先保证头部房企,中小房企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升高,或只能通过加快处理存货保证自身现金流,后续不排除被并购的可能。”
对于购房者而言,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对微观主体住房贷款需求影响不大,存量住房贷款也不会因为新规而被银行提前收回,对刚需购房群体不会造成影响,购房者只需要按照政策流程办理贷款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集中度管理其实是核查合规的房地产贷款,而后续一些消费方面的贷款也需要管控,防范部分银行违规通过消费贷来变相发放房贷。”易居研究院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为大力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本次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此举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一致。”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表示。
“2021年或将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关键一年。未来,住房租赁市场或可能迎来‘国家队’进场,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中的矛盾和问题,将从包括用地供应、落实租赁住房公共服务和财税等的支持政策,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稳定。”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高佳表示。
监管层“三道红线”后再亮剑,设置银行涉房贷款占比“安全线”
继“三道红线”后,监管层对于房地产资金层面的监管再“亮剑”。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通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在业内看来,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规,从资金端对房地产信贷进行额度限制,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手段之一,预计从明年开始,银行业中涉房贷款的扩张速度或将放缓。
防范金融风险,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根据《通知》,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简称“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简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参照执行。
那么,为何要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此次央行出台的新规是从资金端对房地产信贷进行额度限制,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手段之一,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与金融与实体经济平衡发展。而就其原因来看,过去一段时间,金融信贷中涉及房地产的比例较高,不仅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杠杆水平,也挤占了社会信贷资源,不利于构建国内大循环。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表示,“三道红线”是对房地产资金需求端的管理,此次“涉房贷”集中管理制度则是对资金供给端的收紧。
分五档设置涉房贷款占比上限,个贷占比最高不超32.5%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央行新规,分档设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涉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对于超标者设置调整时间并要求制定调整方案。
《通知》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模发展、房地产系统性金融风险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适用机构覆盖范围、分档设置、管理要求和相关指标的统计口径。
央行新政分五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其中,分五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32.5%;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20%;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17.5%;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12.5%;第五档为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7.5%。
对于占比超出管理要求的,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对于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其中,适用于第一档和第二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适用于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将调整方案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
许小乐表示,从银行分类比例来看,规模越小,房地产贷款的比例限制越低,对大型银行相对比较宽松。潘浩指出,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业内:未来银行中涉房贷款的扩张速度或将放缓
央行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设置涉房贷款余额上限,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称,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许小乐表示,央行新政对于短期市场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其一,设置的额度比例与今年的情况基本符合。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2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19.8%,平均水平低于管理目标限制。其二,根据年末银行的实际情况设定了过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过渡期时间越长,让银行和贷款主体有足够的时间平稳调整,避免过大变动。
具体到单个银行机构,植信投资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马泓表示,绝大部分大型和中型银行指标较为健康,但也存在部分大型或者中型银行在个别指标上“踩线”的情况,而中小城商行则在涉房贷款业务方面可能需要作出更多调整。具体来看,根据2020年上半年财报,大型银行中建行和邮储银行个人信贷余额占比超过32.5%的“红线”,分别为34.4%和33.6%,但两家大行总体涉房贷款比例都低于40%。中型银行中,招商银行个人贷款余额占比24.7%、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33.2%,均超过“红线”。中小城商行中,有相当比例的银行指标超过“红线”,例如厦门银行、齐鲁银行等。
“可以预见的是,从2021年开始,银行业中涉房贷款的扩张速度将有可能放缓,结合贷款质量(不良率)综合考虑,相较个人住房贷款而言,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下降的比重可能更多,对住房金融长期风险的平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马泓表示。
马泓还表示,从趋势来看,未来对租赁住房的贷款业务有可能将会增加。《通知》指出,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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