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只在概算阶段有体现吗?在施工图预算和结算阶段如何体现
:1、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是建设单位计算投资总额时体现,一般在项目决算时体现;
2、在施工图预算和结算阶段根本不体现,因为施工图预算和结算,这两项都是应该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文件,他与“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毫无相关,也就是说前者是计算总投资的内容,后者是计算给施工单位的内容。
建设期贷款利息如何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建设期贷款利息如何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五条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很显然,你建设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贷款利息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所以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可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结转入固定资产原值。
处理分录如下:
一、计提费用
借:在建 工程
贷:应付利息
二、支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三、工程骏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利息是资金时间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从其形式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专案建设的总投资(未包含建设期贷款利息)都算入固定资产原值吗?经营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1、专案建设的总投资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长期等摊费用、待核销资产等),要根据投资情况分别反映;
2、经营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经营期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利率,经营期流动资金贷款规要根据专案建成后的运营情况预计,如按照资产周转率预计需要资金量-自有资金量等因素
“固定资产折旧包含建设期利息,但是不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是什么意思?
贷款在建设期产生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的,但是还款的时候还是会产生利息的,假如第一年还款的时候产生的利息,这就不能算入固定资产中的。
1、建设期利息列入固定资产的意义,因为建设期利息是因为在建工程而发生故应计入在建工程,同时防止将此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虚减当期利润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2、购置固定资产属于投资活动,贷款属于融资活动,两项活动是相互独立的,如果是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贷款,贷款利息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可以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购建固定资产的所有资金全部是企业自有资金,与部分资金来源于贷款其核算的资产价值将会不一样。
建设期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年利率如何查询
年利率是7.05%就是用你的贷款额×7.05%就是一年的利息了,不用查,你借款时就会签借款合同,上面都有写 的,另外,如果银行利率有浮动你会再每年的元月一号执行新政策,期间又新政策不变一直到下年的元月一号再改变。
建设期贷款利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计算?
答:本建设专案投资中分年度使用国内贷款或国外贷款部分,在建设期内应归还的工程贷款利息。国外贷款部分利息按外币计列。 在编制概算时,建设期贷款利息可根据需付息的分年度投资按现行利率计算。 计算公式:建设期贷款利息=∑(年初付息贷款累计+本年度付息贷款÷2)年利率或式中:S——建没期贷款利息; N——合理建设工期(按施工条件设计确定); n——施工年度;F'n——第n年的分年投资;Bn——第n年中需还利息贷款占当年投资比例; i——建设期内还息利率。 编制概算时,分年投资(F'n)的计算应包括工程费用、港口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和预留费用;还息贷款占当年投资的比例(bn)可根据该建设专案的投资来源、贷款种类等进行分析。建设期间的还息利率(i)可按概算编制期银行的现行利率计算,使用国外贷款的还息利率(i)可按贷款协定的规定计算。
用贷款购置固定资产,贷款利息如何作会计处理?是否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利息的资本化在会计准则和税法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因而产生不同的资本化利息,实践中,存在着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混淆、相代替的情况,影响了会计资讯的准确性和所得税的正确计算,我们必须分清二者间的差异。它们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的范围
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只 利息资本化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
而税法则规定,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纳税人借款未指明用途的,其借款费用应按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占用资金的比例,合理计算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和可直接扣除的借款费用。
也就是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利息的范围特指购建固定资产,而税法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的借款特指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而税法规定中还包括了未指明用途的借款。
资本化时间(期)
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时,利息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而税法规定的利息开始资本化时间则为借款发生日。
会计制度规定,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所购建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4)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执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执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也就是说:贷款利息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可以计入该资产的价值,当该资产交付生产使用后,应停止利息资本化,贷款利息有财务费用-利息来负担。
利息资本化的账务分录:
发生的复合条件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其他-利息
贷:应付利息(直接支付时:银行存款)
连同该资产的其他价值在装置完工交付使用后结转资产原值:
借:固定资产--XX
贷:在建工程-其他-利息
贷:在建工程-其他有关支出
请教:固定资产中是否包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和投资方向调节税
是的。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购置固定的相关税费以及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都是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
不过,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话,我不清楚现在是不是还有这个税种。
工程建设期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建设期的投资利息估算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未支用前不发生利息。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计算,其余各年按全年计算。公式为:\x0d\x0a各年应计算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x0d\x0a 第一年末:300/2*6%=9万元\x0d\x0a 第二年末:(309+400/2)*6%=30.54万元\x0d\x0a 第三年末:(309+400+30.54+500/2)*6%=59.37万元\x0d\x0a 建设期利息和=9+30.54+59.37=98.91万元
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公式为: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拓展资料】
建设期利息,主要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内发生并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主要是建设期发生的支付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债券等的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
利息计算:
建设期利息应按借款要求和条件计算。国内银行借款按现行贷款计算,国外贷款利息按协议书或贷款意向书确定的利率按复利计算。为了简化计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计息,其余各年份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为: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复利计算:
建设期利息复利计算公式一般为:建设期计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本息累计+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该计算公式表明:建设项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的一个计息周期进行计算,但没有在该周期进行偿还,该借款利息的金额将进入建设期内的下—计息周期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即复利计算,以此类推,直至建设期结束。按照复利计算的原理,项目在建设期内的全部借款利息没有偿还,一直挂账到建设期结束时或者到项目经营期中去偿还。
单利计算:
建设期利息单利计算公式一般为:建设期计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本金累计+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该计算公式表明:建设项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的一个计息周期进行计算,并在该周期进行了偿还,该借款利息的金额不再进入建设期内的下一计息周期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下一计息周期的计算利息的借款金额只有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额,即单利计算,以此类推,直至建设期结束。按照单利计算的原理,项目的建设期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应该或者已经偿还。
利息可以按概算投资分摊吗
可以。下面是分摊的一些方法。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
借: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溢折价
(二)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1.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不包括利息费用的调整,
2.长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费用的调整。
说到这里需要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利息的计算方式了,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式,单利的计算公式是: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复利的计算公式是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建设期贷款利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计算?
答:本建设项目投资中分年度使用国内贷款或国外贷款部分,在建设期内应归还的工程贷款利息。国外贷款部分利息按外币计列。 在编制概算时,建设期贷款利息可根据需付息的分年度投资按现行利率计算。 计算公式:建设期贷款利息=∑(年初付息贷款累计+本年度付息贷款÷2)年利率或式中:S——建没期贷款利息; N——合理建设工期(按施工条件设计确定); n——施工年度;F'n——第n年的分年投资;Bn——第n年中需还利息贷款占当年投资比例; i——建设期内还息利率。 编制概算时,分年投资(F'n)的计算应包括工程费用、港口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和预留费用;还息贷款占当年投资的比例(bn)可根据该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贷款种类等进行分析。建设期间的还息利率(i)可按概算编制期银行的现行利率计算,使用国外贷款的还息利率(i)可按贷款协定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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