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0517:80813367:这是诈骗电话吗
号码归属地为江苏淮安,要根据电话内容仔细甄别,对于中奖、贷款、起诉等内容的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绝大多数都是诈骗电话,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对其进行举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
公安部刑侦局提醒:这8种情形肯定是诈骗。❶要求你不能挂电话;❷要你必须开网银;❸要求你为安全,不要向任何人说;❹要求你找隐蔽地方;❺称网站有通缉令,并有个人信息;❻要你接收检察院执行书传真;❼叫你拨114核实;❽要你把银行卡的钱转到安全账户。遇这些电话,直接挂断!
淮安施河镇小李庄,有对诈骗夫妻,男的叫李文军,女的叫赵雪琴,诈骗很多人,大家注意了
只能算是治安案件;拘留;还不到判刑的标准一、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二)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三)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五、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 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 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 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 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 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总额的比例 发还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掌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未查明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本解释中使用的货币数额是指人民币的数额。审理具体案件涉及外币的,应当依照行为发生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本解释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6种贷款骗局,让你倾家荡产!
随着人们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网络上 贷款 骗子也越来越多了。那么,贷款骗子都有哪些常见的手段呢?
帮你包装资料
某些黑中介宣称:你需要什么资料,我都可以帮你做,轻信他们,办理假资料,本想空手套白狼,结果极有可能“被贷款”。网上这种泄露资料帮别人“背债”的新闻已经屡见不鲜。
钓鱼网站
当你在一个网站上看到集“门槛低、利率低、放款快”三大优势于一体的贷款条件,你可要当心了。这些附的网址大多是钓鱼网站。
之后若你进入钓鱼网站,输入了 银行卡 账号和密码登录个人账号,你的信息就已经泄露,等待你的将是账户内资金被洗劫一空的窘境。
短信诈骗 信用卡 提额度
时不时有收到各种“银行短信”让你提高信用卡额度,我在想我都没有这个银行的信用卡,怎么会给我提高额度呢?
你也会接到一些所谓相关银行的人员给你打电话,银行卡号、安全码、这些都是及其隐私的信息,涉及到你信用卡被盗刷危险。
放款前先收费
贷款的基本流程是这样的:
借款人提出申请→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贷款调查→贷款审批→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发放贷款
正规贷款机构是不会在放款之前向申请人收费的。诈骗团伙则会在这个过程中给借款人下套,起先可能只是收取少量的手续费,骗取对方的信任后,则会变本加厉,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
帮助你洗白 征信
只要两万五千元,就能洗 个人征信 记录,无论你有多黑,都能洗白。”如此充满诱惑力的描述,近期正在朋友圈中广泛传播。难道征信真能洗白?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客户发生还款违约等行为后,在更正该违规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会展示5年。5年之后不良记录将被清除。因此不良记录并非终身跟随,无须花费高价“人为”清除。
正规的贷款一定会有基本的流程,很多骗局都是用“0利息”“当面放款”,利用借款人急用钱、贪便宜的弱点,诱导其上当。所以,急用钱时务必擦亮眼睛,找正规机构!
2022年淮安诈骗转账的案子好破吗
2022年淮安诈骗转账的案子不好破,但一定会解决。
2022年被诈骗30万有机会破案,案子没破,警方会继续侦查,破案,是指査明主要犯罪事实并取得充分证据,将犯罪分子拘捕归案
最全“贷款诈骗”套路盘点,见到任何一个,请马上远离!
随着提前消费观念的流行和网络金融行业的兴起,“ 贷款 ”成了不少急需资金人群的首选方式。经常接到粉丝特别是年轻粉丝这样的提问:网络上的贷款中介可靠吗?无抵押、无担保、黑户可贷款的公司能考虑吗?签了正规合同的贷款应该没问题吧……
1、最纯粹的贷款诈骗:交完费、不放款
曾聪明准备新开一家水果店,急需5万元资金周转。
他在网上看到一则“无抵押、无担保,正规公司、极速放款”的广告,便按照上面留下的联系方式加了对方QQ。对方先是发来了营业执照,介绍了贷款要求和签约流程,随后发来电子合同让曾聪明填写――虽然没有见面,但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正规。
合同审核通过后,对方要求要先缴5000元保险费,理由是有保险公司做担保对双方都有利,又过一会,说曾聪明资质不够,需要先交15000元保证金,放款时会全部返还。交完后客户果然发来了一张7万元的现金支票(包括返还的2万),还有银行的交易界面截图,但还需要缴纳4000元服务费才能给支票。
为了尽快贷款,曾聪明给了对方24000,却始终没等到现金支票,还被拉黑了……
骗局揭秘:这种贷款诈骗被称作“纯骗贷”,即以低门槛发放贷款的名义收取保险费、保证金、激活费、服务费等,但到最后一分钱也不会给你,所谓的现金支票、银行交易流水都是事先伪造的。
2、最跨界的贷款诈骗:验流水、被盗刷
曾聪明又想开一家面包店,急需6万元资金周转。他决定打死也不会先给对方缴纳各种费用了。
他在网上找了一家贷款公司,对方发来一个链接,让他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这些信息。打开链接,是很正规的样子。曾聪明毫不犹豫就填了。
到了第二天,对方打来电话说银行结果已反馈回来了,因为银行流水太少,无法放款。除非你马上存2万元到你自己另外一张银行卡上。曾聪明觉得往自己银行卡上存钱没有风险,就马上去存,并告诉对方银行卡账号和短信验证码,方便对方反馈银行。
过了一会,曾聪明收到了2万元的扣款短信,还被拉黑了……
骗局揭秘:这种贷款诈骗主要是盗刷银行卡团伙跨界作案,他们会先搜集你的个人信息,随后以验资为由让你把钱打到自己账户。很多人认为把钱打到自己账户比较安全,殊不知,他们索要你的银行卡账号和短信验证码后,就可以通过盗刷或者网上购物将验资款占为己有。
3、最憋屈的贷款诈骗: 被tx 、还交钱
曾聪明准备新开一家小吃店,急需3万元资金周转。
他正准备去银行贷款的时候,看到一个“银行贷款、极速放贷”的招牌。一个穿白色衬衣的“职员”拦住了他问他是不是到银行贷款,这里不用排队。
曾聪明便按照“职员”的要求提供了身份证,并在一张申请表上签完字。“职员”约定15天后可以拿到3万贷款,但需要交纳3000块钱的手续费。
15天之后,曾聪明找到了那个“职员”。职员要回曾聪明的手机一番操作,过了一会果然拿了27000元现金回来。
曾聪明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可是过了一个月,自己却接到了银行信用卡中心催还3万元透支款的短信通知。
骗局揭秘:骗子冒充银行职员在银行附近摆摊,声称有内部渠道可快速放款,实质上是拿你的身份证件去申办信用卡(不排除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信用卡申请成功后,他们会用你的手机激活信用卡,然后用POS机刷完信用额度,扣除高额手续费。实际上,如果是自己去申办信用卡,根本不用付任何费用。
4、最后悔的贷款诈骗:被利用、成同伙
曾聪明准备新开一家手机贴膜店,急需2万元资金周转。
他自己基本已成了信用黑户,银行、 网贷 公司那里都无法申请贷款,这时忽然看到一则广告:最新口子,无论黑白户,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两小时放款,成功后收10个点手续费。
对方在QQ上声称掌握了 支付宝 最新贷款漏洞,2个小时可放款。曾聪明便配合他提供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银行卡、手机号,还告知了几次短信验证码。一番操作后,对方让等待两个小时。2个小时以后,曾聪明发现已经被拉黑。
曾聪明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先给钱,可是过了不到一个月,两名警察却找上了门。原来对方用他提供的信息实名注册了支付宝,然后用来为骗子xq ,现在自己也成了嫌疑人。
骗局揭秘:骗子利用一些人 征信 低、无法贷款又急用钱的心理,声称无论黑白户都可以放款,其实是利用信息去注册各种金融APP、公司,再为其他不法分子xq 提供工具。
5、最说不清的贷款诈骗:租个车,变被告
曾聪明想开个防骗培训班,急需要10万元资金周转。
他这次没有再从网上去找贷款中介了,经他老婆的邻居的三表弟的同学妹妹介绍,认识了一个据说很有实力的贷款中介。中介说这么大的标的需要车辆做抵押,并指导他去一家租车公司去租一辆小汽车。曾聪明在租车公司填完手续后很方便租到了一台价值10万的小轿车。
贷款中介拿到车后,让曾聪明填一张申请表,约定三天后放款。可是三天后,却再也找不到中介了,而租车公司却每天堵在门口要曾聪明还车……
骗局揭秘:骗子的目的其实是各大租车公司的车辆,他们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名吸引人过来后,忽悠贷款人去租车作抵押,拿到车后马上就开到外地变卖。
6、最亏本的贷款诈骗:贷个款、车没了
曾聪明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有了一辆自己的车。他这次想开一家餐馆,急需20万资金周转。
他想找一家实实在在存在的贷款公司,而且开自己的车去贷款,这样总该不会被骗了吧。他到了一家车辆贷款公司,经理承诺可以放贷20万,且“只押本不押车”,不影响车辆使用。曾聪明欣喜若狂。签订N多张贷款合同后,曾聪明却只拿到15万元,公司说按行规,另外的5万元是手续费和违约金。
曾聪明每月按时还款,可有一天,他忽然发现车不见了,原来公司说他违反了当初车辆不能开出城区三环以外的规定,把车拖走了,这辆车已经不属于曾聪明了。
曾聪明赶紧去贷款公司问,公司拿出了一个“质押合同”,上面有一条写得清清楚楚:如乙方(曾聪明)违反公司对车辆的管理规定,甲方(贷款公司)有权处置车辆。
曾聪明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
骗局揭秘:这个是明显的“套路 车贷 ”,骗子先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违约金赚几万块钱,随后在无意中让你签订一份“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不同于抵押合同,一旦有违约行为,贷款公司就可以合法据为己有。而在实际操作中,贷款公司总会制造各种理由让你违约。
7、最血腥的贷款诈骗:套路贷、毁一生
曾聪明又经历了漫长的休整,终于再次树立起生活的勇气。但是没钱还是什么事都干不成,他决定再次贷款。
他这次准备找正规公司、签正规合同、不拿到钱不给手续费、不开自己车,这样总不会被骗了吧。正好,他接到了一个贷款公司的推销电话,说“无需资质、无需抵押”可以为他贷款15万元信用贷款。按照惯例,又要签订十多份各种合同,曾聪明大概浏览一遍,发现都比较正规,便愉快地签下了。
贷款公司比较守信用,签完合同就把15万打到了曾聪明账户,随后又让曾聪明给他们5万元,算作是手续费和违约金。曾聪明想了想,这些反正都是他们的钱,给了也无所谓。
曾聪明拿到10万元后在工业区开了个小超市,没想到生意十分火爆,每天能赚上千元。他便按照事先约定,每月按时拿利息给公司业务员(公司不接受网上转账),可是有一天,他忽然发现联系不上业务员了。
过了几天,公司便通知曾聪明,他已欠款19万元,要求马上还款。曾聪明不解,对方便拿出之前的一份合同,上面写道:如果未按时还款,每分钟罚息3%。原来,别人是按照分钟计息的。曾聪明想去法院起诉,却有律师告知他说,贷款公司手里有转账流水和正规合同,很难告赢。不到一个月,曾聪明欠了120多万元,房子抵押掉还不够还款的,每天被人堵门追债。
走投无路的曾聪明,在某个深夜,走上了贷款公司那栋楼47层的天台……
骗局揭秘:这种是明显的“套路贷”,骗子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签订合同来固定合法证据,然后故意制造违约,让你还不上款,再拿着之前签订的合同征收高额罚息,往往几个月就会欠款上百万。在你背上高额贷款后,再顺便侵吞你的房产、车辆等一切财产。
郑重提醒:如需贷款请一定到正规银行或知名网贷公司,按正规程序贷款。且不可听信各类贷款中介忽悠,陷入以上种种贷款诈骗套路。一旦确认自己被诈骗或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一味忍气吞声只能增加自己的损失。
请问要用借贷宝借钱 需要先交押金吗? 是骗人的吧
【百度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
请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的骗局!网上各种异地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的信息都是低级骗子假冒贷款公司诈骗的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请永远记住,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所以,特此提醒广大网友,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放贷的,办理信用卡请到正规银行或官网,不要相信网上各种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各类小额贷公司发布的此类贷款或者办卡信息,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这类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公司!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近几年网上贷款诈骗案例肆虐,被骗案例暴增,还请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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