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买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1、西安商业贷款条件。
(1)贷款申请人有合法的身份。
(2)贷款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个人征信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申请人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贷款申请人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金。
(5)贷款申请人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申请人有有效身份证件。
(2)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个人征信、按时还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申请人有所购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贷款申请人已经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房款。若是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金额。
(5)贷款申请人同意按照西安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申请贷款时以家庭为单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7)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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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信合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陕西信合为客户提供多种贷款业务,陕西信合贷款条件有:
一、申请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三、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足额偿还贷款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六、负债率要符合贷款要求,一般是要求负债率低于60%。
七、陕西信合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1.准备资料
企业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分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主要材料包含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贷款申请书等。辅助材料则需要提供申请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年度报表、企业资产以及企业近半年的税单和银行流水等。进行企业资产抵押贷款的,同样需要提供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及资产估值证明。
2.递交材料和申请
企业贷款需要向企业贷款窗口提交申请,提交后等待审批结果。
3.银行审批
对于企业贷款,银行审查的比较严格,并且具有一套标准的审批流程。审核过程中,不光会根据提供的资料一一查实,还会对企业领导人的素质、经济实力、征信情况以及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性来进行评估。最后给出一个信用等级,根据信用等级来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4.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如申请审核通过,银行会很快通知企业签订合同,经办人并且需要企业提供委托证明。企业借款合同约束的条款跟个人贷款合同基本相同,主要有借款用途、借款种类、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另外,同时也会注明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合同签订后,银行向合同中指定的账户划拨贷款。
以上就是企业贷款流程,流程上基本一致,不过企业贷款审核更加严格。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那申请成功的几率还就会很高。
陕西信合小额贷款条件
一、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借款人条件:
(一)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三)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二、农户保证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单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商户保证或联保贷款最高金额为10万元。期限以月为单位,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个月。还款方式有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三、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四、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一)“优秀”等级的标准是:
1、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不良记录;
2、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
3、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二)“较好”等级的标准是:
1、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
2、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三)“一般”等级的标准是:1、家庭有基本劳动力;
2、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定标准、评定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核定,最高额度由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县(市)联社商定。
扩展资料
贷款发放
(一)已被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和《农户贷款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填写《农户借款申请书》。
(二)信贷内勤人员认真审核《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户贷款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与《农户经济档案》进行核实。
(三)信贷内勤人员核实无误后,办理借款手续,与借款人签订《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交给信用社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
(四)信贷内勤人员同时登记《农户贷款证》和《农户经济档案》。
(五)借款人必须在《农户借款申请书》、《农村信用社农户信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上签字并加按手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户小额贷款
陕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好这些!
; 不少人都开始打算购房,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是比较好的选择,毕竟利息非常低。每个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陕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认可省中心的担保方式,由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4、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购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具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二次);
6、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销户证明;未婚的提供单身声明)。
3、购房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或协议。
5、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非本中心缴存的,需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
6、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6x1.6cm正楷方章)。
陕西信合个人贷款条件是什么
陕西信合为客户提供多种贷款业务,以下就是陕西信合贷款条件:
1、申请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3、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足额偿还贷款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
6、负债率要符合贷款要求,一般是要求负债率低于60%;
7、陕西信合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拓展资料: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贷款就是贷款人(一般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提供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并规定贷款利息,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消费或者小额投资经营的贷款。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
个人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购房知识:陕西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
一、陕西省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为住房公积金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认可省中心的担保方式(抵押+阶段性担保)。组合贷商业贷款部分按照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四)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具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
(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二次);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单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时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2.核定借款申请人配偶收入时,已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并出具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
3.首付比例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144 (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建筑面积在144 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30%;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144 (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建筑面积在144 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55%。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总额的60%。
(3)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目前为不低于30%。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建造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后5年。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相关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2.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三)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含5年)年利率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3.25%。办理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在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组合贷中商业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3.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执行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借款期内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作变动。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应一并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三)购房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或协议。
(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非本中心缴存的,需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近12个月内缴存明细(配偶工作单位未缴纳公积金且收入参与还款,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近6个月符合条件的工资流水)。
(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印章(1.6x1.6cm正楷方章)。
(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的征信报告。
(八)购买二手房还须提供:1.《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2.《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首付款入账凭证》;3.所购房屋产权证明;4.省中心无偿提供的房屋价格询价单或省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九)组合贷还须提供商业银行所认可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包括:
(一)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内以每月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也称利随本清方式,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三)住房贷款发放6个月以后,借款人可随时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其中提前部分偿还贷款限3次。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时,可以选择“期限不变重新计算月还款金额”或“月还款金额不变自动缩短还款期限”任意一种方式。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四)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应当一致。贷款发放6个月以后,可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组合贷款。提前部分偿还时,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按贷款比例分别偿还。
个人住房贷款以1万元为例月偿还本息测算表附后。
五、贷款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一)咨询和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省中心受托经办银行(受托经办银行地址、电话等可在省中心网站查看)咨询办理程序,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银行受理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中心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担保公司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放款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六、注意事项
(一)为了保证借款申请人早日获得贷款和使用贷款资金,缩短审核时间,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法规,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二)申请借款金额和期限时,在符合贷款政策的前提下,要考虑自身的还款承受能力,要求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且偿还借款本息及家庭负债后的生活费每月不得低于1500元,以保证还款后不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三)未办理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的二手房贷款,受托银行收到担保方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单》后,需将借款划入担保方指定的账户,由担保方根据相关协议支付房款,不得将借款转入第三方账户。
(四)单位职工团住房、职工集资建房等批量办理个人购房借款的,单位可直接与省中心资金部联系,我们将与承办银行提供上门服务。
(五)个人住房借款事项的具体规定,可查阅省中心网站公积金贷款业务专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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