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签字可以贷款吗?
申请信用贷款时,没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配偶不来签字也可以申请贷款。如果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或其它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贷款时,配偶如果不来签字是不能贷款的。如果配偶不认可这一贷款,可以拒绝。
扩展资料:
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否有义务还钱
要看所借款项的用途来决定了,如果所借款项是用于丈夫个人消费,妻子就没有偿还责任,如果使用与家庭消费,妻子就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妻子偿还的,但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丈夫贷款妻子没签字有责任还款吗
这主要涉及到婚内共同债务的认定,如果是男方一方在贷款书上签名,女方时候承认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女方就有还款责任。如果女方没有承认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通过证据证明男方的借款用于夫妻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共同经营活动,也会被认为女方要还贷款。男方借款但超出婚姻共同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拓展资料】一、《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
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首先,“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如果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现实,也很难完成。
四、其次,如果夫妻中的非举债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两种例外情形,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分别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或者债权人知道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如赌资、进行非法经营等),则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五、最后,还要注意保护无过错的善意债权人。至于何为“无过错的善意”,笔者认为是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情形,如借条上所写借款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借款数额较小,借款后夫妻另一方知晓后并未表示反对等。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无过错的善意债权人的利益也理应得到保护。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签字可以贷嘛?
不可以,夫妻共同贷款必须双方签字。小额网贷,如果是为了家庭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资料:
【法律意见】
1、债务人的配偶没有在借条上签字,债权人也可以将债务人与其妻子一同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
2、 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务人的配偶举证证明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有一方贷款,另一方没有签字,没签字的一方有没有责任?
如果是出借的那一方 就是给钱的那个 要起诉借钱的人还钱 那只能起诉签字的人 基本没有办法要求另一方还钱
如果是老公贷款 老婆没签字 现在夫妻关系不好了 要离婚 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话 那老公有证据证明这个钱借了是用于家庭生活的 那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可能性很大 没签字的人也有责任
贷款夫妻一方不签字能贷吗
一、结婚了一方不签字可以贷款吗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贷款,这个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不要另一方贷款,那么就可以不签字,也不需要另一方签字,除非需要另一方做担保人。但如果是需要担保人是妻子的时候就需要签字了,因为夫妻很多财产都是有关联的。
二、结婚后有一方残疾可以离婚吗
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出离婚,一方残疾的不影响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见,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后,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二)诉讼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三、未结婚共同生活财产怎分
(一)这在法律上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规定: 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四)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六)综上,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基本上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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