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二手房区级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
根据房子年限来看,一般按以下执行:
1、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2、二手房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
二手房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二手房房龄为20年以上
二手房房龄为20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而且,如果你第一套房贷款已结清的话,购买第二套房为二手房,那将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怎么办理手续?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首先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n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n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n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就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n市管公积金流程:\n1.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n2.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n3.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n4.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n5.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n6.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n市管公积金所需资料:\n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n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n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n国管公积金流程:\n1.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国管中心制式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注:已婚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都需开具收入证明),报评估,交纳评估费;\n2. 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建行);\n3. 国管中心审批贷款资料;\n4. 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n5.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他项权利证后银行放款\n国管公积金所需资料;\n买方:(同市管公积金)\n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n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办理手续以及流程,这个要看你是本人办理还是委托中介办理了,如果是本人的话,那么步骤如下:\n第一步向市资金中心咨询并且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n第二步: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n(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n(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n(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n(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n(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n(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n第三步中心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n第四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n第五步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n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n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n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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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积金新政什么时候普遍实施
宁夏住房公积金新政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实施。
2015年5月25日,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取范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扩大租房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纳税发票,租金提取金额上限为每年不超过16200元(上年度银川市租房市场平均面积90㎡×平均价格15元/㎡×12个月=16200)。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如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纳,可同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需提供物业管理费缴纳发票)。
二、延长购房提取年限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三、开展住房装修提取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10年(含10年)以上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自住住房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上的,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
职工或配偶其中有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则房屋装修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只能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装修提取,且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最高上限为79200元(2014年度商品房销售均价每平方米5500元×普通商品房面积×10%)。
缴存职工提取时,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四、放宽直系亲属之间使用条件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以及共同购买人为同户未婚成年子女关系且购买人中有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贷款额度由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20倍。
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5%(二手房为60%)统一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次以上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分别为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60%。
六、统一商业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额度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商业贷款余额(含担保)在20万元以内的,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含担保)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二手房最高限额30万元;商品房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50万元)。
七、增加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业务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所在地有一套自住住房且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时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缴纳发票。职工及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本年度应付物业管理费用。
缴存职工(或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扩大“商转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范围
符合个人商业自住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原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订且夫妻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简化贷款审批程序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由5级审批(初审、复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核、审贷会审批)简化为3级审批(初审、复审、终审)。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料来源: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按照现如今的房价,想要全款买房几乎不可能,因此大多数人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购买。如今房产市场新房特别抢手,所以很多人就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借款人要有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还款能力,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为其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并且达到了当地公积金贷款条件中规定的购买期限,如果公积金额度够用,借款人有能力支付该套二手房的首付款,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规定的另外的条件。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二手房为购房面积小于144㎡(含)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成交价的70%,并且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大于144㎡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成交价的60%,并且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60%。新房则是购房面积小于144㎡(含)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成交价的80%。
2、二手房与新房相同,长不能超过30年,但二手房贷款年限仍然有一些限制。比如,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5年);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的确认以房产证所附图纸标注的建成年份为),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在所建房屋主体封顶后,也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内容介绍后,您会对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是有需求的话,可以参考内容看看。
2019年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解读
上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推出8条新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市民连夜致电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据悉,4月19日,《意见》实施细则出台,即日起开始执行,有需要办理商转公业务、组合贷业务的购房职工,需带齐材料,至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异地贷款需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意见》中提出将银川市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推广至全国范围,这意味着凡是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地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购房贷款。
其中,对于贷款对象要求在工作所在地及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率不低于5%,具有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首付购房款的发票或专用收据。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提供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公积金贷款信用证明,并提供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单位收入证明、缴存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等材料。
组合贷只有两家银行可办理
在本次《意见》推出的新政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开展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组合贷业务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宁夏银行利民支行、建行东城支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补足,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5%。除上述两家银行外,其他银行尚不能承接组合贷业务。同时,实施细则还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但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异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利率执行。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合同由受托银行分别签订。
二手房纳入优惠范围
此次《意见》中涉及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二手房也纳入了优惠范围,此前二手房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意见》中明确,已办理二手房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与原借款人一致,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贷款在结清前必须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前预审,预审通过后,借款人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后的一个月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的余额和剩余期限。
对于二手房个人商转公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贷款结清通知单、结清商业贷款余额的还款单据,以及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同时还需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契约)等。
《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会议同意,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全面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职工凡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并及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交率不低于5%的,在银川地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借款人(及配偶)提供工作所在地开具的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贷款信用证明等相关手续,即可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异地贷款业务,不受户籍限制。贷款按照《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贷款审批按新版异地贷款审批书进行审批。
二、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1、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5万元;
2、夫妻双方均在银川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方在宁夏区内正常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3、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提高到60%;
4、异地贷款最高限额为55万元(含配偶方在银川中心缴存的)。
三、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并提高贷款额度及比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最低均调整为房屋总价的20%;
2、公积金贷款额度均调整为本人(含配偶)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
3、公积金贷款比例最高调整为房屋总价的80%。
四、开办二手房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已办理二手房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与原借款人一致,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贷款在结清前必须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前预审,预审通过后,借款人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后的一个月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的余额和剩余期限。
二手房个人商转公贷款所需要件:
1、贷款结清通知单、结清商业贷款余额的还款单据;(申请有效期限为贷款结清之日起一个月内)
2、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
3、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契约)等。
五、开展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
在银川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宁夏银行利民支行、建行东城支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补足,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5%。组合贷款业务按照《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六、放宽购房合同的使用期限
职工购买(新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有效期限(购买新房的以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协议成立日期为准)由3年延长为5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申请提取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
具体操作:
1、购买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正、副本,提取公积金时须在合同正、副本上加盖有“提取时间、提取金额、提取审核人”内容的条形章并填写其内容;
2、购买新房(房产证已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副本,提取公积金时须在合同副本上加盖有“提取时间、提取金额、提取审核人”内容的条形章并填写其内容;
3、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在完税凭证、购房协议上加盖有“提取时间、提取金额、提取审核人”内容的条形章并填写其内容。
提取相关手续按照《银川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允许提取多出的账户金额
1、取消住房公积金支取后半年内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合同签订两年内,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满足申请贷款金额的倍数时,借款人及配偶方多出的账户余额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款。提取相关手续按照《银川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八、扩大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没有公积金贷款逾期,且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处于连续、足额、及时汇缴的,仅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房屋装修或自主还贷,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余额。提取相关手续按照《银川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本办法由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申请有半个月了,什么什么消息都收不到?
一、政策咨询:
职工(即贷款申请人,下同)向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提出贷款意向并咨询。然后,持本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和购房合同等手续,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领取《贷款申请审批书》。同时,按管理中心规定准备有关资料。
二、受理申请:
职工持填写好的《贷款申请审批书》和需提交的有关资料,到管理中心正式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贷款前台(大厅)初审,同意受理的贷款申请转入科室审核。
一手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副本各1份,及正本复印件2份)
2.购房预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4.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薄首页及个页。(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1)
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合规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婚姻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薄首页及个页(原件及复印件3份)
7.《房屋权属档案查阅单》(原件及复印件3份)
8.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2)
三、审核审批:
贷款科对贷款申请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合格的提出具体初步审批意见后转入中心审批。经中心合规性审核批准后,转入委托银行签订合同。
一般情况下,管理中心每周二、四的上午召开审贷会。
四、签订合同:
委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的委托贷款通知进行复审,无异议的,即可与职工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抵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贷款合同》全部签订后,委托银行即可办理放款手续。同时,将《贷款合同》及相关资料送管理中心备案。
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按以下原则转款:一手房贷款的款项须转入售房单位;二手房贷款的款项转入借款人的账户。
七、贷款归还:
职工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3)
注:
①贷款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后,职工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否则,委托贷款通知自动失效。
②贷款申请须遵循诚实申贷原则,不得弄虚作假。③完成整个流程(不含第七个环节)一般需要一到两周时间。
引用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交资料 —— 一手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交资料 —— 二手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说明.
宁夏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宁夏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政策、宁夏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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