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找中介有什么风险?小心这些!
; 金融行业发展速度非常快,涌现出了很多的贷款产品,能为广大用户提供资金服务,不过很多人对于贷款行业了解不深,无法根据自己的需求找到合适的产品,那么中介机构诞生了,机构可以利用自己的平台、资源、专业为用户匹配最合适的贷款,那么贷款找中介有什么风险?今天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是不是一定要找中介
并不是这样的,有很多简单的贷款,完全可以自己申请,只需要提供个人资料,贷款机构也有完整的申请流程,所以大家要根据自己的需求类型,需求额度等因素,判断是否需要找中介。
二、贷款找中介有什么风险?
1、中介公司参差不齐
民间市场上有太多中介公司,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此类公司各种各样的都有,有些不法分子注册一个公司挂牌就可以营业,很多人也无法判断中介公司是否具有资质,所以这部分经常处于法律的边缘,成为银行等主体的利益输送者,成为不正当利益的分羹者。
2、信息不对称
由于去中介公司的借款人往往是不专业的,对贷款一知半解,所以有些中介公司会利用信息不对称,对贷款人进行欺骗,导致贷款成本高昂。
3、中介费用高低不一
中介公司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而不正规的公司并不会统一收费,可能会漫天要价,收费的随意性,歧视性,犹如服装市场买衣服,一人一价情况经常出现。
贷款中介违规收费举报方法
贷款人可以向银监会举报,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六条_ 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九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统计或行业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中介公司收服务费合法吗
这是合法的,但不合理。贷款代理费15%。我认为这个费用太高了。但是,贷款代理费是合法的,不是非法的。同意交费,就让他办理贷款;不同意就拒付费用,不出借。
贷款人办理贷款时应承担的费用如下:
1.手续费
目前有些银行会通过无息贷款吸引客户眼球,但实际上是通过手续费收取利息;
2.利息费用
利息的多少取决于贷款人选择的银行或者贷款人的个人贷款条件。不同的银行收取不同的贷款费用。如果贷款人条件较好,收取的贷款利息较低;
3.违约金
个人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未按时还款的,银行有权按照签订合同约定的金额收取违约金。
农业银行贷款要注意哪些套路问题
近期一些不法中介发掘“商机”,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然而,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8期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风险一:中介违规操作给消费者带来违约违法隐患。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经营贷须用于生产经营周转。银行与消费者贷款合同会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但在“转贷”操作下,银行若发现经营贷款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不但可能被银行要求提前还贷,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此外,在经营贷办理过程中,不法中介宣称可以提供办理各项证件、材料的服务,“帮助”消费者申请贷款,其实是通过伪造流水、包装空壳公司等手段获得申请经营贷资格,此行为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消费者甚至可能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风险二:中介垫付“过桥资金”,息费隐藏诸多猫腻。不法中介所谓的“转贷降息”,需要消费者先结清住房按揭贷款,再以房屋作抵押办理经营贷。不法中介为牟取非法利益,往往怂恿消费者使用中介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并从中收取垫资过桥利息、服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高额费用,消费者“转贷”后的综合资金成本可能高于房贷正常息费水平。即使最终申请经营贷失败,消费者仍将被中介要求承担上述各项高额费用,同时还将承担高息过桥资金的还款压力。
风险三:“以贷还贷”“转贷”操作有资金链断裂风险。经营贷与住房贷款在贷款条件、利息、资金用途、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比如,经营贷的期限较短,还款要求也很不一样,且本金大多需一次性偿还,借款人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偿还本金,可能产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风险四:“转贷”操作有信息安全权被侵害风险。消费者选择“贷款中介”的“转贷”服务,需要将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信息等相关重要信息提供给中介。部分中介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可能会泄露、出售相关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银行机构要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向消费者充分提示风险,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和贷款审核,防止房贷违规置换经营贷风险。同时,银保监会消保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认清转贷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防范不法中介虚假宣传,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要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谓的“转贷降息”看似利息更优惠,实际却隐藏违法违约隐患、高额收费陷阱、个人征信受损、资金链断裂、信息泄露等风险。
二是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咨询,警惕不法中介的套路陷阱。要合理评估个人或家庭实际情况,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应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要了解金融常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按约定使用贷款。金融机构和消费者都应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金融机构应合规放贷,消费者要理性借贷。申请贷款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申请材料;在合同签署时,认真阅读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环节;借贷后,注意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
四是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财产情况等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的风险;不轻易登录不明机构网站和转发链接;不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造成财产损失。
我是中介我给别人做贷款收他五十个点违法吗?
法无禁止即可为
因此,这事并不违法,他不还钱的话,跟你有没有关系,因为你并不是担保人。你只是代办人,最终与银行或放贷机构签定贷款合同的是他不是你。
但如果贷款合同是你签的,你再给你朋友5万,然后要他还10万,那这个就是高利贷了。这个是违法的。如果你朋友不还你钱。那你真没有合法手段处理此事。
通过中介贷款有什么风险
贷款找中介的风险:
中介公司参差不齐
民间市场上有太多中介公司,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此类公司各种各样的都有,有些不法分子注册一个公司挂牌就可以营业,很多人也无法判断中介公司是否具有资质,所以这部分经常处于法律的边缘,成为银行等主体的利益输送者,成为不正当利益的分羹者。
信息不对称
由于去中介公司的借款人往往是不专业的,对贷款一知半解,所以有些中介公司会利用信息不对称,对贷款人进行欺骗,导致贷款成本高昂。
中介费用高低不一
中介公司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而不正规的公司并不会统一收费,可能会漫天要价,收费的随意性,歧视性,犹如服装市场买衣服,一人一价情况经常出现。
拓展资料: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贷款中介违规收费的风险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贷款中介违法行为、贷款中介违规收费的风险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