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可以退出担保吗?有这几种办法!
; 现在不少家庭都面临着很大的经济压力,而贷款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只要运用得到,能缓解家庭的资金压力,帮助你度过难关。有很多人自己不符合贷款条件,会选择找亲戚朋友或家人做担保人,那么担保人可以退出担保吗?我们来了解一下。
法律常识: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如果担保贷款已经成功,签订了担保合同,并且款项已经发放到位,那么生效后就无法变更了,否则朝令夕改还要合同做什么呢?
如果现在想退出担保的话,可以尝试以下几个办法:
1、拿出担保合同,仔细阅读条款,看有没有想过的约定,可以取消担保责任,如果不履行担保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合同里应该都有写清楚。
2、担保贷款还在审核中,并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放款,那么赶紧去银行联系工作人员,要求拒绝提供担保,记得要准备录音、录像,保留证据以免银行起诉你。
3、在担保法中,有两种情况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这些都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才能解除担保合同,否则生效后就必须履约了。
万一担保合同生效,你也无法退出担保,可以看看自己当初签订的合同内规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前者责任比后者轻。
担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担保吗
担保人是否可以中途撤销担保要分情况。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如果存在欺诈胁迫要求担保的,随时可以撤销。
担保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合同约定的,一般是担保期间到期以后,担保关系才会自动解除。而担保期限没有到期,中途是不可以解除担保关系的。一旦这个担保关系中途解除,对于贷款机构来说,这笔贷款就存在较大的逾期风险,贷款机构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因此,是否要为他人做担保人,也要考虑清楚,毕竟担保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还款责任,并不是大家理解的不用负任何责任。
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不可以自己解除。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银行贷款担保人能不能中途停止担保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房贷担保人可以中途更换吗
房贷担保人中途更换原则上是可以的,关于这一点,中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答案,即如果出现了意外情况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贷款一方可以向借贷人提出更换担保人,而在提供了合格担保人之后,贷款一方也应当同意更换。
房贷变更担保人怎么办理手续
(1)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
(3)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完成。
(4)贷款科解冻被替换担保人帐户,冻结新增担保人帐户。各委托银行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因借款相关人员签字不真实引发的合同纠纷,由经办银行承担。
房贷担保人需要本人到场办理吗
贷款担保人必须本人到场。贷款担保人没有到现场,那么已经签字的贷款合同有效,但是里面的担保条件不生效。而由于担保条款不生效,最终贷款合同可能也不会生效。请贷款人、担保人约定一个具体的时间签署担保协议以及贷款合同,这样贷款合同才会生效。
房贷担保人不想担保了怎么办
1、如果借款人已经还清贷款,您可以理直气壮地找银行要求他们出具担保责任解除通知书,不出具您就去相关单位投诉,直到担保责任解除了为止。
2、如果借款人还有贷款没还完,您就只能找银行请求他们解除,不过他们一般不会同意,对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即使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法院也会驳回。
担保人中途要退担保可以吗
可以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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