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建行公积金贷款流程:
建行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向建行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申请通过后,由建行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公积金部门的要求,建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四、建行为借款人开立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指定账户内。
款项到账以后,贷款人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并且在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以向建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还款期限、方式以及提前还款等申请,审核同意后,就可以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职工符合本通知规定提取条件但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符合一项或几项提取条件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次提取时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是销户提取的;二是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三是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购买其他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支付凭证;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
购买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回迁证》和缴款凭证;
2、农民工在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农民工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3、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4、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5、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6、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7、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证明,首次提取的还应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9、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10、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村户籍证明或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11、职工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应提供民政、工会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12、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3、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医保费用结算单和1年内的治疗费用发票;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继承权进行核实,将其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账户并转交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15、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16、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声明)和物业公司出具的1年内缴费单据或证明。
建行公积金贷款流程
; 1、建行公积金龙卡申请流程
可职工所在单位统一申请办理,或由符合条件的职工个人到建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
2、建行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申请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及配偶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与建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建设银行按照约定,定期(按月、季、年均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归还职工个人的住房贷款,或划入本人还贷委托扣款账户。
3、建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4、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
1开户。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规定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缴存登记后,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汇缴。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照核定的缴存金额和缴存人数到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3支取。职工个人提交提取申请材料,经所属单位审核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为职工个人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4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等,转入单位为职工个人提交账户转移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或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个人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5基数调整。职工个人所在单位提交用于调整基数的资料,建设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6结息对账。建设银行按规定和要求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账户结息,定期与客户核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使用情况。
7账户查询。建设银行向职工个人发放公积金龙卡和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职工个人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情况或利用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查询。
建行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及额度
1.申请办理建行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2.建行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建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您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任意管理部柜台或银行代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可参见业务网点(具体网址:)。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公积金”查询离您最近的网点。
对于建行个人提取公积金贷款吗和建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