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通过审核但没签合同
今年采用电子合同的模式,不再签纸质合同,审核通过后资助中心会给你回执,交给学校就可以了,如果需要合同可以让资助中心给你打印一份
网上助学贷款续贷还在审批中是不是开学上交贷款合同就可以了?
网上助学贷款续贷还在审批中,开学时候上交贷款合同的话应该是不可以的,助学贷款,他是在你学校开学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个贷款打到你学校的这个账号上面去了,所以说交标这个合同都是一样的过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网上签订合同一直显示在审批中也没有收到短信,怎么办呢?
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显示一直在审批中,说明正在审核你是否符合条件,等审核完毕后你就可以收到短信啦。如果等的时间太长,你可以带电话催一下。
1、如果等的时间太长的话,可能是贷款出现了一点问题。学生贷款来源的学生贷款在网上续借,并签署了网上合同。事实表明,在审批过程中未收到任何文本消息。应该是网上签订的合同不合格或者提供的信息不全面,所以审批不成功。网上贷款不合格的原因应通过电话咨询,补充后才能成功完成申请。
拓展资料:
国家生源信贷学生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学生贷款,由学生注册所在县(市、区)在入学前发放。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并有效)本科生、研究生和二级学位学生。
贷款条件如下:
(1) 从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守法;;
3. 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本科生、研究生,经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和中央、地区、国外高校正式录取的高等学校二级学位学生;
4.学生入学前的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2) 学生家庭从学生来源处申请信用学生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 农村牧区贫困户、低收入户、贫困户建档登记;
②孤儿和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支付学生费用;
④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
⑤家庭的主要创收者丧失了工作能力;
⑥收入不稳定的单亲家庭;
⑦边远农村牧区的老,少,边,贫,贫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转换显示没有需要转换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转换显示没有需要转换的合同说明,你只能按照原来的固定利率去还贷款,不能转为浮动利率。
生源地贷款,是这样的情况。
如何进行生源地贷款,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你想知道的的我都有,快来和我一起了解有关生源地贷款的信息吧。
一、政策介绍
1、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 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4、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5、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岀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6、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3、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区县不同可能所需材料不同,建议办理之前给当地县资助部门打电话去咨询一下。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4、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岀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后,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
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3、逾期还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4、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五、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
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2、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
(1)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3、如何免费查询信用报告
方式一:前往人民银行指定查询网点现场查询。
方式二:可登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已经提交申请,合同都已经弄好了,但还是显示审批中,是没成功吗?怎么算成功了?
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的续贷上一直显示在审批当中,那么说明正在审核你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过段时间就会收到短信了。
这只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给学校,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回执进行确认,然后开行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核最后才能确认发放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法律凭证,填写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否则县级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无法通过。
不合格的回执单必须由资助办重新开据,再经学生家长到当地资助办领取并邮寄给学生和学校确认并回邮。不合格回执单将直接导致贷款的审核和拨付延后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严重影响贷款发放。
2、当地教育局或者高中开的。需要把回执带到大学里,交给负责任人。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生源地贷款一直在审批中是怎么回事?
可能是由于当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数较多的原因导致的,由于审核人员还没有审核到用户的资料,就会导致贷款显示审批中;也可能是由于个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不齐全导致的,这种情况下建议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并寻求解决办法。
拓展资料:
生源地贷款一般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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