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的高利贷这小贷款公司在异地报警诈骗罪抓我可以吗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可以的,借高利贷是违法行为,在异地达到立案条件就可以在案发地公安局报案。
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放高利贷的人凭借条起诉了,该怎么应对?
目前的法律环境对放高利贷的人并不太友好,反而有利于借款人,这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第一,如果放高利贷的人起诉到法院,借款人可以主张放高利贷人要求的利息过高,法院也会审查其主张的利息是否过高
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高利贷是指违法法律规定,收取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 这个高额利息的规定主要在最高院发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即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就是违法收取的利息,法院会驳回借贷人请求或者根据借款人申请要求借贷人返还收取的这部分利息。 因此,如题所述,如果高利贷的人起诉到法院,作为被告,你可以向法院主张原告请求的利息超过了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审查之后,会驳回原告主张高利息的诉讼请求。
第二,放高利贷的人如果起诉到法院,被告可以主张放高利贷的人是职业放贷,涉嫌非法经营罪,法院也会主动审查放高利贷人是否涉嫌犯罪
如果这类民事诉讼中,被告主张原告利息过高的情况对于原告还不算糟糕,但是被告主张放高利贷的人涉嫌犯罪的话,那么,放高利贷的人可能就要面临牢狱之灾了 。根据最高院今年出具的司法解释,借款人2年内放贷10次以上的话,就涉嫌非法经营罪了,如果放高利的话要从重处罚。根据这条的规定,放高利贷的人基本都构成犯罪。 因此,放高利贷的人真的起诉你的话,你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原告是否涉嫌犯罪,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原告是否涉及犯罪,一旦犯罪成立,你们之间的借贷合同就会无效。
总之,如果放高利贷的人真的起诉你,你正好可以向法院主张审查原告是否犯罪,法院也会审查,如果构成犯罪,原告就要受刑了,这种情况下,放高利贷的人就是自投罗网了,所以目前的法律环境对借款人是非常有利的。
关注孙律在金陵,法海途中不迷路。
真对这类问题,要看一下对方是否属于套路贷,如果是套路贷,可以以民间借贷涉嫌刑事犯罪为理由,要求法院讲案件移送公安进行侦查。
如果不涉及套路贷,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答辩。
目前受扫黑除恶风暴的影响,现在的大环境对放高利贷的人也是不太友好,而舆论的导向也是一边倒现象,大家也都喜欢同情弱者,认为放高利贷的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其实大家之所以这样说是没有把“民间高利贷”和“套路贷”区分开来,虽然两者都是高利贷,但是却有天壤之别,我认为前者是双方情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家不能一刀切的把所有过错都强加到放贷人身上;而后者却是存在套路,有诈骗嫌疑,以骗为手段来榨取个人利益固然是可耻的,个人感觉是不值得同情的。
现在这个大环境放高利贷的人既然冒着很大的风险能起诉你,证明人家也是被逼无奈,可能是你的信用已经透支,让别人失去了耐心,也有可能你想借扫黑除恶这阵风想把这笔钱赖掉,这个想法也是很多借高的人的想法,以为现在的局势对他们很有利能赖就赖掉或者是能拖一阵是一阵,这个想法固然美好,但是这种做法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欠债还钱,利息不还,本金还给人家不行吗?
放贷的人既然能起诉你证明他有胜诉的把握,我们就分析一下他有哪几点把握吧!
第一:欠条上写的利息都是法定利息之内
第二:人家要利息的时候都是现金不是转账,如果有转账另说
第三:你说人家是放高贷的,有什么证据啊?法院要的是谁主张谁举证,也不会听你一面之词
第四:是不是高利贷已经入刑,可以定位非法经营罪欠债者就可以明目张胆的不用还钱了吗?我想说的是在201910月21日之前的借款暂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如果在要账期间存在暴利催收另说,再退一步讲非法经营罪要看放贷的人数·金额·次数·不是说随随便便就被定位本罪的。
因此建议你到法院以后能私了就私了,不要对簿公堂,这样对双方都没好处,毕竟你是欠人家钱的!
借钱还钱,天公地道。
你知道是高利贷还去借了,那是你自己的行为。但如果高利贷的利息设置不合理,当然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审查的,但欠钱要还,并且还要还利息,这是必然的结果。
没人一开始强迫你去借高利贷的,这些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申请法院审查利息是否合理的。
放高利贷的人凭借条起诉了,该怎么应对?
大体思路有两条。
第一条,审查对方是否属于套路贷,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套路贷,则可以要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按刑事案件程序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第二条,如果不属于套路贷,则要积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方的利率超过法定最高标准,应当依法予以扣减。提供的证据有贷款还还款的详细资料,例如贷款合同、贷款入账记录、还款记录、催收记录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对方多么黑,起诉后一定要及时应诉处理,不能以对方违法为由不予理会,否则,借款方经传唤不到庭,法庭会缺席判决,这样反而会产生对当事人更为不利的后果。
另外,借了钱,合法的本息部分应当归还。
首先,是不是高利贷不由借款人说了算,由法院说了算。即使真的是高利贷,也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高利贷标准
对于民间借贷是否为高利贷有着很清晰的法律规定。
在今年8月之前,如果借款年化利率在24%以上,超过部分就是高利贷。在今年8月之后,借款利率超过15.4%,超过部分为高利贷。
这里要记住是年化利率,假如借款不足一年,在计算利息时要转换成相应期间的利率。
比如,小张借款10万元,约定6个月后归还,利息为1万元。
经过计算,10万元借6个月,最高利息为10万*15.4%/12*6=7700元。1万元明显超过了7700元,则多出的2300元就是高利贷。
法院不会支持高利贷,但支持正常借贷部分
以上面的例子继续讲。如果小张没有及时还钱,对方诉诸法院后,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借款合同部分生效。也就是小张必须立马归还本金10万元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7700元。至于2300元的高利贷利息不用归还。
同时,起诉是还要付诉讼费,一般是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而诉讼费由败诉方实际支付。在这个案子中,借款人小张要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相当于多支出了一部分。
被起诉了如何解决
可以和对方商量,告知对方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会被认可的,法律规定内的会还。同时,制定还款计划,争取让对方撤诉,这样可以少缴纳诉讼费。
另外,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超过三年了,而在三年里对方没有来要过债的书面、电子记录,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起诉,但这概率很低。
作为欠款人,如果有高利贷的借款人起诉你,对你来说岂不妙哉,大家都知道放高利贷的人借款利息肯定会超过国家规定的15.3%年化率,大部分都是36%以上,那么如果是这样,高利贷起诉你的时候,法庭肯定不会支持他的诉讼,即使你欠款人同意,法院也不会同意的,因为法院庭审的证据和事实是按照国家法律框架下来进行的,如果借款利息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1、 首先是借款无效, 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因此就会出现高利贷找黑 社会 来催债,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很多人都开始收敛;
2、 其次放高利即使起诉你 ,也是在诉讼的时候,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追债自己的本金和允许的利息;
3、 最后如果高利贷起诉你, 你完全可以在法庭答辩的时候,不承认这个事实,包括欠条,如果单方有借款证据,如果被告不承认这个事实,法院一般都驳回原告诉讼要求,因此对于欠款人来说,有缓冲的空间;
总结下,欠款人最大的恐惧就是债主逼债,如果高利贷借款人起诉你,相当于你债主是法院执行局,对于欠款人来说是一件减少恐惧的好事,法院肯定不会像高利贷借款人一样去追债,如果你名下有财产法院会执行的,没有财产,最多你是失信人或者限三高人员,不耽误你生活和赚钱,有朝一日赚到钱,再考虑还债。
当然要起诉了!铜是铜锣是锣!大胆应诉去吧,赖账是赖不掉的!积极向法官陈述事实!当初约定的利率是多少?1.如果没有超过法律红线三分月息,已付的利息也只能活该了!拿不回来了,没付的利息还得按二分月息付息,2.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三分月息,好好算算账,收集支付凭证当庭反诉他,主张要回超过三分月息的已付利息或抵扣本金。3.如果涉及套路贷等违法犯罪立即报警举报。涉及刑事犯罪了,一般都是先刑事后民事了!积极出庭应诉!缺席判决了,你连申辩的机会都没了!
借钱不还,真是无耻,借给钱让你翻身,你确翻了脸,还要问怎么办.难怪出款人告你,等传票吧!
放高利贷的人起诉,这其实是好事。
高利贷的可怕其实并不在于利息高,而是在于暴力催债。利息高低,这其实很好解决。我们司法解释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有明确的规定,超过法定利息部分是无效。所以高利贷超过法律保护部分是无效的,我们债务人是不需要偿还这部分利息。但是,这些高利贷人员并不跟你讲法律。债务人出现逾期之后,他们也不想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高利贷人员通过威胁、恐吓等各种暴力手段,来迫使债务人还款。
所以高利贷人员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对于债务人来说应当是好事。一旦启动法律程序,那应当就不存在暴力催债问题。并且法院审理案件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只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持利息。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自然是应诉。债务人应诉主要是围绕事实方面。事实方面主要是借款事实,包含借款事实是否存在,借款金额,利息,以及还款情况。这方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来解决。若从问题来看, 似乎是对方仅凭借条起诉。从案件事实来说,仅仅凭借条起诉,这只能证明双方有借款的合意,并不能证明借款事实。当然,多数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往往是辩称以现金交付。以现金交付自然有可能存在,对于金额小的借贷,一般法院也会予以采信。但对于金额较高的借款,那这方面的审查就更严格。若是没有证据,只能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来判断认定。现在法院为了防止虚假诉讼,对民间借贷的审查还是相对严格且慎重。
借的高利贷现不还我要起诉,法院受理吗
借高利贷不还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借贷年利率超出24%是高利贷,超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法律禁止高利贷,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民间借贷大致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短期借贷,如某个企业找到一个好项目,短期内需要大笔资金,项目结束,借贷也随着结束,这种借贷时间短、利息高。第二种是长期借贷,借方有固定的点或固定的人,放贷就跟到银行存款一样,随时存、随时取,采取这种借贷方式主要是那些已经做出一定规模和积累了较好信用的企业,利息低,但风险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金融贷款太多,导致自己破产,可以起诉拿回超利率36%的钱吗?为什么?
一般是可以的,但是涉及到,收集证据,起诉,判决,整个过程会很漫长,快则半年。
按你这样的,那宜信,平安普惠,都要给你整倒闭了。他们综合利率都超过24%。但是没看到一个有事的。
理论上能,但是能不能拿回来,还要看对方有没有偿还的实力和意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以总结为两条红线,三个区间。
根据题主的表述,超过36%的部分是可以通过司法的途径进行起诉的。法律会支持,题主拿回6%以上的利息部分,即便这部分利息已经偿还了,借款人也要退回来。
我们都知道小额借贷公司或者是民间借贷,一般都是不合法合规的途径来进行的纪染,别人感受你超过36%的力气那么跑路消失不见的情况应该比较常见,即便司法判你可以追回这部分利息,但是如果出借人没有能力偿还或者是已经跑路的情况下,那你想追回也是比较困难的。
如果处在这个区间的利息,你已经给还给了出借人。那就没有办法再叫回来了,但是如果你还欠着他的钱没有还这部分利息,其实你也是可以不还的。
在非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一方无论是出于自身的无知,还是被逼无奈都是一种绝对的弱势关系,这时法律的两条红线,就是形成的保护圈,可以大限度减少损失。不过要提醒提出一点,很多高利贷的都有黑 社会 的非法性质,还是提前给别人商量一下,尽量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正面的冲突。
最后也奉劝题主一句,无论这部分钱是否能追回来,都要记住一条高利贷碰不得,尤其是超过36%的高利贷。无论你是做生意还是投资,拿这么高的利息都很难赚得回来,如果是自己用于消费的话,那高利贷绝对是个无底洞,你永远还不清的。
我身边也有很多利用信用卡网贷平台来拆东墙补西墙的,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洞越来越大,后来都是补不齐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赶快想办法,提早上岸。
是否可以拿回年利率超过36%部分,要看你的借款关系是民间借贷还是金融机构贷款。接下来我们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相互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二、金融贷款的定义;
金融贷款是与民间借贷狭义相对应的,金融贷款是指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贷款。比如房贷、企业的银行抵押贷款等。
三、超过年利率36%可以要求返回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年利率超过36%可以要求返回的是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只能适用于民间借贷。同时该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对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是不适用该法律的,也就说对于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贷款关系不适用年利率超过36%可以要求返还的规定。
综上,如果你所谓的“金融贷款”实际上就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对于偿还的年利率超过36%部分,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返还。如果是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则无法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的利息规定要求返还。
可以
我们来看看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法院规定: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
当我们发生借贷关系的时候出借人约定利息只要超过法定利率,借款人有权向出借人讨回超过法定利率的利息。可现实想要讨回这笔钱却不容易。
维权困难
当你决定要通过法院讨回这笔钱的时候那么需要有些需要了解的事项:1、自己起诉 2、委托律师起诉。
委托律师是需要支付律师费而且这笔费用对于已经破产的你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可能你会想让律师先帮你讨回这笔钱最后再来支付这种做法称之为风险代理。风险代理的时候律师也会综合考虑你的案件标的金额、胜诉讨回钱的概率有多大以后才会考虑接不接你这个案子。如果你是多家网贷公司每家金额又不多一般律师是不会考虑的因为需要来回奔波。
最后只能自己起诉那你就要把借款合同、还款流水、身份证和起诉状准备好。而且每一家的贷款合同你要仔细看清楚一旦产生违约问题需要通过法律解决有没有约定在哪个地方的法院,如果有约定一般都会在出借人当地那么你需要去当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没有约定恭喜你只要在你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你通过这次惨痛的教训重新振作起来,就当是人生中的一次痛苦历练吧。
通常情况下,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你好,你可以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索要回来唱过36%年利息部分的款项
起诉是没有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超过24%就不受法律保护了,超过36%的年化利率属于高利贷了,约定的利率无效的,并且对于已经按超过年利率36%的标准支付利息的,超过部分债务人还可以要求出借人退还。
金融贷款有超36%的?
你这是高利贷吧?这类不受保护,既然你还了就别想拿回来,因为过程太复杂。
如果是正规的贷款公司,不可能有这么多。
如果是私底下的,自己签的,不受法律保护。
不能吧?你看看哪个你所贷的利率超百分三十六的贷款合同上明白写着利率百分三十六的?他们都是以擦边球方式合法的文字写合同的吧?放高利贷的又不是傻子
放高利贷的钱收不回来可以起诉吗
既然是放高利贷,那就是违法行为,只有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起诉的话,你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一: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四:风险收益,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6分相当于年利率72%,1毛则接近120%,比5.31%(2008-12-23贷款利率)左右的银行借贷(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
五:一毛的月息,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0%,而现行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31%(2008-12-23贷款利率)。
一毛的月息(100%)0.10×12=120%。
六:当商业银行信贷增速趋缓,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必然攀升。随着民间借贷进入“暴利化”时代,其负面效应越来越大。有关方面对于加强民间借贷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七:值得警惕的是,紧随而来的支付危机以及屡屡发生的企业主逃逸事件,也让民间借贷人士人人自危,仿佛是躲避一颗尚未引爆的“定时炸弹”。据了解,在这种分层模式下,如果第一层的回报是本金的25%,那么第二层则为比例18%左右,第三层是10%左右,第四层在8%左右,最低的一般都在3%。因为存在多级格局,所以万沐表示,整个民间借贷网“谁也不知有多大”。
八:理论上,“阴阳借条”足以支撑所有风险。借款人如果无法按照口头约定的履行,那么债权人就可以以这张“阳借条”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而且没有时间期限。
先期扣除利率部分,也是民间借贷操作手法隐秘的表现之一。
九:通胀持续走高,银行紧缩银根、中小企业资金饥渴,2011年,中国金融业的生态正发生深刻变化——越来越多资金“跳”出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以各种渠道进入实体经济,“影子银行”,渐渐浮出水面。
十:“影子银行”是一个体系,指称那些脱离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借贷平台,比如委托贷款、信托、小额信贷乃至典当行,也包括“灰色”的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
十一:“影子银行”正野蛮生长,一则顽强,民间对它有很大需求及培育它发展的土壤;二来其“看不见”的部分,对现有规则和监管发出了强力挑战。
十二据央行在官网发布的2011年1-6月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报告,社会融资规模增加7.7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4.17万亿元,占53.7%;而在2010年,这一比例为55.6%。历史数据研究表明,2002年新增人民币贷款达社会融资总量的92%,占绝对主导地位。不到10年,这将近40%的占比落差意味着什么?此前即有报道称,中国内地“影子银行”放款量或已占社会融资总量的“半壁江山”。
对于起诉小贷公司高利和起诉小贷公司高利贷怎么办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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