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购房公积金使用要求是什么呢
济南购房公积金使用要求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济南购房公积金使用方法如下:
一、贷款条件:
1、个人缴纳缴存累计6个月及以上。
2、家庭名下使用2次及以上不能使用。
3、首套房、二套房可以使用,三套房公积金限贷。
二、贷款年限:
1、首套房,贷款年限为30年。
2、二套房,贷款年限为25年。
3、三套房:限贷。
三、贷款利率: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000%。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四、贷款额度计算:
1、算法一: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2、算法二:
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借款人可贷额度(可贷额度=月缴存基数×12个月×货款年限×60%x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半年≤缴存时间≤1年,系数=0.3;1年<缴存时间≤3年,系数=0.4;3年<缴存时间≤5年,系数=0.6;5年<缴存时间≤7年,系数=0.8;缴存时间>7年,系数=1。
五、贷款资料;
1、本地或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2、个人或夫妻双方身份证。
3、已婚需准备结婚证。
4、户口本。
5、购房首付凭证。
6、资信证明。
7、济南房产证明。
8、货款申请表(银行出具)。
9、其余资料同商业贷款资料,包括半年银行流水、征信报告、收入证明。
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主观:
济南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关于“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5、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二、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条件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借款人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4、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购房款;7、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三、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以上就是对“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回答,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利率分为两个档次,五年以上的按照3.25%执行,五年以下的则是2.75%。这个利率水平已经是非常低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济南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二)申请贷款时已达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期限。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最长年限和购房首付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市实际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手续。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保证资金安全。
4、受委托银行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报送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6、职工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者一次性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不得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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