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怎么申请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以上内容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 cdb. com. 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与《申请表》同时从系统下载),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需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的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2)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办理成功、签订电子合同后,贷款学生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即可生效,并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大学实习期间可不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大学实习期间,是没有办法办理助学贷款的,助学贷款一般都是在,一个学年的第1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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