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待分行审批是什么意思
分行审批是指,一级分行一般是总行直接管理的省级分行,如果你需要贷款,银行内部正常的审批流程,你的贷款资料客户经理组卷后要上报内部审查部门审查审批,股份制银行支行一般没有审批权,要送到分行信审部门,没有问题了就会放款。
一、生源地贷款审批需要多久?
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时间一般是7-15天左右,审核流程主要是先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贷款办理资格审查,审核符合条件之后,提交给银行,银行会对学生的贷款进行一个最终的审核,审批结果通过之后就会直接发放贷款到银行卡中。
二、助学贷款的申请要求是什么?
助学贷款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申请助学贷款用户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6周岁有身份证,需要提供学生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未成年人贷款还需要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以及书面的贷款同意申请书;其二申请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未成年需要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书;其三:申请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需要出具有关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其四:具有良好的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其五: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顺利毕业等。
三、助学贷款还款有利息吗?
学生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之后,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一般都是由国家支付利息全免,但是在毕业就业之后利息需要由其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共同贷款人承担。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放款的一种助学贷款,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因家庭经济贫困无法完成学业的同学完成学业。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时间一般是每一年的6月底或者是7月中旬就可以开始办理贷款了,在9月初的时候申请办理结束。对于每个地区实际的申请办理时间,用户需要以本地县市级支助中心通告的时间为准,不一样的地区时间线会有所不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 续贷方法是什么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下面是助学贷款的续贷方法,一起来看!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续贷
1、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续贷的“申请表”和“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提交;
3、如果“续贷声明”审核通过了,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其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中心出具回执单,学生需要将其交给高校的老师,再由老师录入系统,成功录入系统后即表示续贷成功。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8月到9月之间,但有一些省、市、自治区会提早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用户可以到本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单位详细了解一下本地的政策。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或致电学生贷款中心咨询学生贷款续期的时间。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续贷 流程是什么
首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填写续贷的“申请表”和“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填写完成后提交。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学生网上注册
学生录入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
县(市)信用社草签合同
学生所在高校确认贷款学生信息并录入回执
县(市)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后录入回执
县(市)信用社录入贷款时间,还贷时间及利率。合同生效
县(市)信用社打印回执,学生将回执带到高校并由高校填写后寄回县资助中心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8月到9月之间,但有一些省、市、自治区会提早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用户可以到本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单位详细了解一下本地的政策。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或致电学生贷款中心咨询学生贷款续期的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截止日期是9月20号。
生源地贷款也是国家助学贷款之内的,只要你满足相应的条件就是可以申请成功的。
如果生源地贷款没有成功的话你也可以到学校开学后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18年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6号)要求,现就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贷前准备工作
(一)开展贷款预申请工作
为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减轻贷款办理期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我省全面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请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214号)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要留存高中报送至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档案材料。
(二)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
各县级资助中心要根据预申请情况和历年高校录取情况,结合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人数,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6月15日由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1)。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三)做好合同电子化前期准备工作
2018年开始,在2017年我省全面进行助学贷款业务档案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继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提升服务”的原则,按照“好事办好、方便群众、服务一线、防范风险”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电子文件管理与助学贷款业务深度融合;要组织安排所属县(市、区)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公办室《转发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241号)文件,结合往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人数和场所情况配备外设,包括高拍仪、手写板和双面打印机;各省辖市要对所属县(市、区)的网络、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够用,工作人员操作熟练。
(四)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和动态口令牌领用
请各市县于6月15日之前,填写《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加入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QQ群(52873665)。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3),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资助中心公章)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市、县要依据贷款人数和已有动态口令牌数量等因素,提前做好动态口令牌申领工作,对于电子口令牌丢失、电子口令牌损坏的县级资助中心,要填写补领动态口令牌申请表(附件4)并上交至省资助中心。
(五)完成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录入
为进一步加强县资助中心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县级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请各县级资助中心继续做好数据录入维护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贷款量较大的县级资助中心,按文件要求推进贷款办理向高中、乡镇下沉,以信息系统为媒介,实现“家门口办贷款”。
(六)领取贷款合同
为保证受理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印制了少量纸质合同以作备用。7月上旬,请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库单》(附件5)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二、宣传咨询工作
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微信、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使学生和家长知晓国家有关政策和申办流程、还款要求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值守。各市、县、区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贷款申请受理及发放
(一)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困难学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参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首贷学生占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应与本地当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比例相当。不得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贷款额度为100的倍数),为了加大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帮扶力度,建档立卡学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额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合理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事件。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
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从7月1日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报贷款申请信息。若借款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建议在7月15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错峰处理,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做好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检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贷款工作启动前,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及时到位。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和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报制度
7月15日-9月20日,各市、县、区每周一要报送上周工作周报(附件6),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县区工作人员配置情况、设备配备运行情况、业务受理进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出现的问题,将集中解答并统一操作口径,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
(六)收集录入合同回执、整理审核贷款材料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要录入回执。对于不及时录入回执的高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主动进行协调,对于10月10日仍不能录入回执的学生将谢绝贷款。各市、县、区要认真整理审核贷款合同档案材料,10月20日至31日,省资助中心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抽调人员组织召开合同审查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和档案材料,予以退回补充材料或谢绝。11月5日至6日,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内提交数据)。
(七)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资金划拨
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各省辖市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省、省辖市应承担的贴息划拨至经办的银行。
省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下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直接拨付经办的银行;市级和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部门下达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当年5月15日前逐级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直管县直接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当年6月30日前统一拨付至经办的银行。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 号:4101 0101 0100 0050 05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四、贷后管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毕业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学生按时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省教育厅将建立回收数据通报机制,通报当年本息回收情况。
(一)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市级统筹所辖县区,实现贷后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充足投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资助中心要结合当年本息回收预测情况,统筹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计划,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点,责任到人;加强贷后管理记录和留痕工作,注重贷后管理档案的归集和留存。
(二)推动建立多级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管理职能,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资助中心—高中—乡镇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体系,推动乡镇政府、乡镇中心校、村(居)委会、高中等单位切实参与政策宣传、诚信教育、学生联络和本息催收等工作,细化责任分工,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
(三)加强诚信教育与信用宣传。
各市、县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诚信教育的力度,要深入街道、村镇宣传政策、强调还款事项、知晓违约的法律责任和个人征信影响,提高借款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
五、高校要做好的相关工作
(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各高校于6月15日之前,填写《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员名单》(附件7,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继续做好诚信宣传等教育工作。
高校要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大型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各高校要于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区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收费账户等信息维护和确认工作,录入并维护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高校应及时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系,说明情况并更正信息。
(四)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高校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在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五)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高校经办人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回执录入模块,及时录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高校经办人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
(六)做好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退费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6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七)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高校要将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八)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借款学生毕业前,各高校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联 系 人:徐晓伟 联系电话:0371-657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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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寄送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305室
2022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几月份截止
如果同学们要申请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最早是6月份开始申请,最晚为9月份结束。如果同学们要申请的是高校助学贷款,那么最早是9月份开始申请,最晚为12月份才结束。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1、生源地助学贷款
如果同学们要申请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最早是6月份开始申请,最晚为9月份结束。高考结束以后,老师一般会给同学们发一些全国大学及其专业的介绍资料,附带一份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同学们在收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之后,就可以根据资料上面的介绍,去申请助学贷款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最好能早一点申请,以免资料有误或准备不齐全,方便再次申请。有些大学甚至会8月份就开始,因此建议同学们可以在7月中旬之前就申请好生源地助学贷款。
2、高校助学贷款
如果同学们要申请的是高校助学贷款,那么最早是9月份开始申请,最晚为12月份才结束。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同学们需要在开学之前就办理好一系列的申贷资料,比较准备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户口本、录取通知书等。
携带好相关资料后,同学们可以在开学之后,前往辅导员那里咨询高校助学贷款的事情。一般来说,辅导员那里有更为详细的申贷流程,也会有详细的续贷声明范文等。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若是未成年人,就必须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请人要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申请人的情况得是因为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
5.申请人要经由其所在学校的审查同意。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人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3.申请人必须得是已经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或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申请人在入学前的户籍,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都需在本地;
5.申请人需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
关于本地生源助学贷款时间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截止时间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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