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如何贷款?
分两种情况,如下:
1.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在读大学生可以在银行贷款吗?
大学生属于成年人的范畴,贷款是完全可以的,任何的银行都可以办理贷款:
1、申请学校的助学贷款,这方面可以和学校的教务处进行咨询和协商,在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会办理贷款方面的事宜。
2、国家性质的创业免息贷款,这点本事可以拿着毕业证书和身份证件到相关的社区进行咨询,如果条件完全符合,可以进行贷款办理。
3、银行贷款方面国家也有对大学生贷款的照顾,不过需要本人有营业场所,有相关的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
4、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条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5、贷款期限: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6、贷款方式: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7、有关说明具体操作办法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例如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保户质押贷款”科目。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质押贷款”、“1305抵押贷款”科目。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委托贷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贷款的定义:运用信贷资金的一种方式。以偿还为条件,并需按借用的数量和时间支付一定的利息。贷款是资金有问题时,以你财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钱的一种融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贷款
在校大学生在银行贷款可以贷多少,利息怎么算的?
如果您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贷款利息支付规定如下:
您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在校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
您在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您本人按月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结息日。当您按照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完毕有关手续之日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起自付全部利息。如您未按照规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中行贷款经办行可对您的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由您本人全额支付。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详询所在高校或者中行贷款经办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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