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学生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利息计算
大学生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利息计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一.正常还款
(一)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借款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二)还款规则
※利息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前为正常还息日。毕业当年12月20日和次年12月20日为宽限期(注:贷款的学生宽限期为三年),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本金偿还
从毕业第三年开始的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还要按还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到期当年的9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结清。
(三)还款流程
※借款学生可联系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当年应还款金额”。
※借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次年1月1日起,借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状态。
二.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一笔借款的还款行为。
(二)还款流程
※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10日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交申请时即可查看应还本息金额。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在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日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注意:
⑴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⑵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三.逾期还款
(一)逾期还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形成逾期。每年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还款。
(二)还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应还款金额。逾期利息不收罚息,如借款学生有逾期本金,则将从其应付本金之日起计算罚息,逾期本金对应的罚息为同期正常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在当月15日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个人指定支付宝账户或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逾期还款情况。
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即构成违约,将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四.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
对没有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经办银行将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记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二)违约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逾期贷款如一直未清偿则终身保留不良信用记录,如逾期贷款已清偿,则不良记录自清偿日次日起保留5年。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违约情节严重的借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系统使用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在使用该网站时请注意页面下方的操作指南。
(二)支付宝
国家开发银行会为借款学生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并打印在借款合同上。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借款学生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还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主要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简便。支付宝网址为或。
(三)支付宝还款流程
目前使用支付宝还款有两种方式:一是将应还资金直接充值进指定还款账户;二是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直接完成还款。其中第二种方式安全性最高,推荐使用此种方式还款。
※充值:目前支付宝支持工行、农行、招行、建行等19家网上银行为支付宝账户充值,在充值前,借款学生需要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充值流程:登录支付宝,点击“充值”→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并选择您要使用的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填写密码等相关内容→充值成功。借款学生可在支付宝网站查看充值过程演示。 ;
生源地助学贷款四年毕业后交多少利息
截止2019年12月9日,生源地助学贷款四年毕业后,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毕业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利息?
毕业那年的9月1日起开始计息
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为:
1、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五年(含):5.0%;五年以上:5.15%。
2、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利息=贷款金额*相应年利率*贷款天数/365。
1、商业助学贷款
商业助学贷款一般在贷款开始就计算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由申请贷款的贷款机构决定。
2、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会从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开始计算利息,毕业之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举个例子,某本科学生在2019年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期限为7年,那么在2019年9月入学到2023年6月毕业所产生的利息都是由政府补贴的,而在2023年9月份开始产生的利息就需要借款人本人承担了,政府不再补贴。
3、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计算方法跟开始计算日期,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计算方法及时间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可以无利息还款,借款人只要在毕业当年的8月20号之前把贷款还上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必须要在7月16号至8月15号期间到贷款系统上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在8月20日之前还款成功,才能不付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算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计算日期、计算方法和时间相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大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开始计算利息。毕业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还贷。学生毕业年度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与一般中长期贷款按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一次。每年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前,最后一年到期的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贷款利息根据实际天数按年计算。生源地贷款的贷款利息按央行基准利率计算,利率不上浮。
2019年安徽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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