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有什么补贴和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有:
1.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2.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3.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4.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5.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河南独生子女户优惠政策有哪些
每月奖励费、优先照顾和给予必要的补助。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 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七条 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二)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三)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
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扩展资料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八条 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条 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咨询:关于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
国家对第一代独生子女贷款的有什么政策
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4、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
5、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我区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有:
1、非农失业人员(持有效失业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财政开支。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
3、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区财政承担。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独生子女可享购房优惠政策?
“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迈入老年,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压力日渐增大。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建议,国家应该给独生子女家庭更多经济和政策上的支持,保障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问题,具体可出台购房优惠政策,鼓励独生子女与老年父母同住或相邻而住。
民政部对此答复称,为避免引起其他群体攀比,不宜单独为独生子女家庭出台购买、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民政部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一起,多措并举推进计生家庭养老服务保障工作,为贫困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更多的物质帮助和生活照料服务。
不宜单独为独生子女家庭出台优惠政策
为解决人口与资源矛盾,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一大批独生子女。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独生子女总量达到约1.5亿人。
庞大的独生子女群体背后,是更加庞大的父母群体。随着“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迈入老年人行列,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正日渐凸显。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指出,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独生子女外出工作求学增多等因素,身边无子女的老年人将日益增加。
代表建议,国家应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工作,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和措施,比如出台独生子女购房优惠等措施,鼓励独生子女与老年父母同住或相邻而住,以及允许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入住养老院等措施。
民政部对此答复称,计划生育家庭如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可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但不宜单独为独生子女家庭出台购买、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在答复另一份建议时,民政部表示,单独为独生子女家庭出台上述优惠政策,“容易引起其他群体攀比,而且难以执行”。
民政部称,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投靠异地有稳定职业、固定居所的子女,如果能够在子女的工作生活地落户,“可以享受市民待遇,有申请公租房的权利”。
南都记者注意到,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可申请公租房,并对孤老病残人员等优先给予安排。通过就近选房或互换住房等方式,老年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可实现同一公租房小区就近居住、就近照顾。
多措并举推进计生家庭养老服务保障工作
去年,还有多名代表就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提出建议。民政部表示,将着力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保障和服务供给,多措并举保障计生家庭养老服务。
民政部答复称,目前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截至2017年底,全国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分别覆盖30个、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9-02-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国家对独生子女有哪些政策,独生子女证有什么补贴和待遇和补贴吗?
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 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目前国家对独生子女优待政策有哪些?
目前国家对独生子女的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教育优惠。独生子女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高考加分、大学生奖助学金、就业补贴等。
2.医疗健康。独生子女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并且可以优先享受相关医疗资源。
3.住房购房。有些地方对独生子女购房给予一定优惠,如购房可以享受房贷优惠、购房资金补贴等。
4.退休福利。在退休时,独生子女可以获得更多的退休金等福利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这些优惠政策的具体细节、涉及范围和享受条件可能会因地区、时间、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需要特别关注政策的更新和进一步的执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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