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放两分利息的贷款违法吗?
在职老师放两分利息的贷款,年利率是20%,并没有超过36%,所以不属于高利贷,并不违法。
高利贷。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间借贷都受法律保护。
接下来给大家科普一下,有关民间借贷的一些常识,希望大家能能清楚掌握,以免掉进陷阱。
1、合法的民间借贷才受法律保护
明知对方借钱的目的是非法行动,你仍然借给他,不仅不受保护,还会受相关法律制裁。
乘人之危,或者使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民间借贷的1分利息怎么计算
通常月息1分即1%,年利率是1%*12=12%,借1万,1年利息1200元;
年息1分,代表年利率是10%,借1万,1年利息1000元。
3、如何界定高利贷
高利贷其实只是个约定俗成的词,法律并没有明文的规定和解释。
因此界定其实很难,刚开始是跟银行贷款利率对比,一般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而最新的界定标准是根据2015年最高法出台的有关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规定》,其中有两个关键数字要牢记:24%和36%。
举个例子,假如老王找你借钱,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后来老王耍赖不还钱,你去法院起诉他,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法院是支持的。
假如当初约定的年利率是30%,这时就不一样了,超过24%的部分,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但是如果之前已经付过的,法院也不干涉。
而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就属于所谓的高利贷了,法院会判决超过利息部分无效。
不过在现实中,很多放高利贷的公司,大多会采取手续费等名义,或阴阳合同,将借贷合同做到36%利息以下,以规避日后的借贷纠纷,需要特别小心!
4、有三种情况要注意
最后,有三种情况要注意(特别是写借条的时候):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视为无息借款;
提前还款,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按实际借款期计算利息;把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即利滚利,不受法律保护。
教师民间借贷违反教师法吗
不违反,教师也是公民,也是人不是神,还没有教师活的了,人们总拿教师的头衔压人,不公平。老师不容易。
我是一名教师用工资贷款和房子贷款30万给朋友投资违法吗?
一名教师用工资,贷款和房子还贷款30万,可以朋友投资违法。这种情况下不违法,只要你能力范围之内的都可以没有挪用公款这种不在。嗯,犯法的范围内。
你好,请问老师作为国家公务员他集资放贷算不算违法,要是违法什么部门管理这事,谢谢
首先 老师不是公务员 公立学校的老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其次集资放贷是一种违法行为 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现就我县新一轮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具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和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四是以其所谓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形式主要有: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办储蓄业务;2.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违反国家利率规定,擅自变动储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的; 3.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给付回报实物等方式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和利率吸收存款的;4.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发行股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存款的;5.以兴办实业,****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等名义,承诺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6.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代管、代养、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销售商品、收取保证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7.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产业、民间资金造林等方面采取的鼓励政策为幌子,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的;8.以合作经营、投资入股、入股分红或加盟为名,承诺回报,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9.组织民间“抬会、合会、标会”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向社会公众集资的;10.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11.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13.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14.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5.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6.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7.其他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和高额利率不受法律保护。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参与集资人员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其利率也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贪图高利回报,自觉远离非法放贷、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四、全县各有关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诚信经营,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活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与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经营活动,更不得支持、包庇、纵容和组织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经营活动。如有违者,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悬挂“投资”“咨询”“寄卖”标识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不法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工商企业、担保公司、小 贷公司等社会组织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依法严惩以各种名义非法开设“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合同诈骗,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有上述不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活动、主动改正,对顶风实施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广大群众要支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
从银行贷款后再放贷违法吗
从银行贷款后再放贷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教师借了银行贷款还不起会开除公职吗?
不会,还不起贷款只是贷款合同的违约,依照贷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即可。除非该教师还做出了违背教师该岗位职责的行为,达到了开除公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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