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供参考
购买二手房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申请人应持已过户的房屋产权证、买卖契约、资产评估书、付首期购房收据等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同时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或房产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明,未婚职工(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以及申请人的信用报告、经济收入证明、足额缴存公积金证明等资料。
(二)若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60%,如果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40万元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50%。
(三)借款人还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考虑到广大职工目前购房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3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具体贷款额度、期限由市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产价值、家庭收入、年龄等条件综合确定。
(四)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五)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签章后,由银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市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受托银行贷款专户,再由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内。
准备资料如下: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买二手房怎么用公积金贷款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楼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婚姻证明,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5、购房首期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7、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8、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评估报告;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0、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11、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一份;如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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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签订《付款约定书》
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
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合同终止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三、借款人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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