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取消住房公积金再次申贷时间限制
据《兰州日报》报道,近日,甘肃省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政策进行再优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贷款的限制,并对二套房认定规则进行了适当调整。
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取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2019年7月修订)》(兰住金〔2019〕34号)第五条“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中“上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未满一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同时,对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兰住金〔2020〕11号)中“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调整为“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未记录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的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
在此之前,兰州于今年4月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提出降低个人购房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区域限购以及放宽限售条件。
《措施》提出,要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同时,要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措施》还明确,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
在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上,《措施》提出,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
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方面,《措施》提出,要推行“交房即交证”。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兰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结清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
4月5日,有媒体获悉,甘肃省兰州市近日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提出降低个人购房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区域限购以及放宽限售条件。
具体来说,在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措施》提出,要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同时,要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按照兰州此前的购房政策,兰州市政府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为5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以及6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
对于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兰州市房产局等于2018年1月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主要满足首套购房需求,购买首套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必须达到30%以上,购买二套时首付款必须达到50%以上,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措施》还明确,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
在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上,《措施》提出,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
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方面,《措施》提出,要推行“交房即交证”。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方面,《措施》显示,要合理确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自2022年4月1日起,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剩余款项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
此外,加大项目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对支持开发贷款、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提升效能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方面,《措施》提出,要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积极推广预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支付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据不完全统计,3月以来,包括福州、郑州、哈尔滨、青岛即墨、衢州、秦皇岛、绵阳等地纷纷放开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综合一季度数据看,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一季度60余城发布房地产相关政策超百次,主要涉及针对性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房贷利率、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认为,楼市政策适度放松对于多维主体均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对于购房者的利好更为显著,将有效缓解部分困难群体购房资金、门槛限制等压力;对于城市而言,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成交有所上升,与此同时缓解城市库存压力,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另外,多城适度放松楼市政策也是切实落实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相应主体责任,促进行业的内部循环和健康发展。
减轻房企负担、降低购房门槛 20条利好措施出炉,兰州给楼市松绑
减轻房企负担、降低购房门槛……20条利好措施出炉,这个西北省会城市给楼市“松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按最低标准执行、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的贷款支持、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近日,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下称“《措施》”)。具体来看,《措施》共计发布20条具体实施意见,旨在减轻房企负担,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兰州的楼市松绑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与近期全国多地出台的房地产利好政策不相上下,某些方面甚至更为强劲。”有熟悉兰州市房地产市场人士告诉记者,从《措施》透露的信号来看,兰州市从“开发商拿地”到“购房者买房”等都环节均有一定放松。
土拍、贷款政策现利好,房企资金压力或得到有效缓解
记者注意到,除了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被列入议程外,《措施》在“土拍”、贷款等方面的提出具体办法或将进一步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首先来看,为减轻房企负担,《措施》提出合理确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自4月1日起,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剩余款项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
“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降至20%的力度还是挺大的。”某一线房企甘肃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兰州国有土地竞拍保证金缴纳比例约为挂牌起始价的50%,有些项目甚至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竞拍保证金。
事实上的确如此,2021年底兰州市安宁区一处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公告显示,编号为G2126的宗地占地面积为23150.4平方米,起始价约为2.8亿元,意向方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亿元方可参与竞买。简单计算可知,该地块竞拍保证金缴纳比例已超过挂牌起始价的70%。
其次,兰州的楼市“松绑”措施对土地出让价款和储备土地补偿款支付期限等作出调整。在具体办法上,措施提出2021年1月1日以后公开成交并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足额支付首期出让价款的项目或企业,经批准,可适度延长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延长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该政策“福利”明确只受用于因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环境保护等或因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从未能按照约定时限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或储备土地补偿款的项目或企业,但有房企开发人士告诉记者,兰州市今年1月以来成交的项目基本都受到疫情影响,预计相关企业均能享受到“延期半年支付土地款”的政策。
另外,《措施》提出加大项目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为更好“激励”银行对优质房企房贷,措施意见表示将对支持开发贷款、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限售放松、二套房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
在为房企减负的同时,兰州市还在降低购房门槛等方面对原有政策进行调整,放宽购房政策,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措施》提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为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措施》提出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按照兰州此前的购房政策,兰州市政府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为5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以及6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最新《措施》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全面推行“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在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上,《措施》提出,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
有从事房地产中介人士告诉记者,该条“利好”政策意味着兰州将放开户籍限制,外地购房者的购房门槛将大幅降低。
房价行情网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月全兰州新房新均价为9621元/㎡,与上月持平;兰州市主城区新房均价为12327元/㎡,与上月相比下降0.08%;二手房均价为12243元/㎡,与上月相比下降1.4%。
甘肃某地产企业人士告诉记者,自2022年开始,全兰州新房均价就一直保持在万元以下,加之疫情影响,楼市总体呈现出“较为冷清”的状态。
随着楼市“松绑”政策出台,兰州房地产市场活力有望得到提升。
“开发商的开发压力减小,购房者的购房门槛降低。”安居客兰州相关人士表示,坚持“房住不炒”,市场上的新房和二手房公共配套将不断完善,人们的居住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对激发兰州房地产市场活力有积极意义。
兰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其中单身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首套房贷款额度:借款人所购首套房为初次交易商品房,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总房款的80%;借款人所购首套房为初次交易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总房款的80%;所购首套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80%;所购首套房不具备抵押登记条件采用他房抵押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80%,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为首套房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拟转贷余额的100%。
二套房贷款额度:借款人所购二套房为初次交易商品房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总房款的70%;所购二套房为初次交易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总房款的70%;所购二套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70%;所购二套房不具备抵押登记条件采用他房抵押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为二套房的,贷款额度比例不得超过拟转贷余额的100%。
上述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中心最高贷款额度,且同时不得超过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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