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客户逾期催收公告,贷款逾期多久才是不良
逾期三个月后直接被拉入黑名单,以后都贷不了款,建议提前还款,避免逾期,导致的个人信用问题。
贷款逾期怎么处理?
贷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律师以为,对这一问题有必要作一整合,使大家的认识能够统一。
银行贷款逾期多久才会成为不良记录?
目前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申请住房贷款时总有些客户因为贷款有逾期无法受理,其实客户出现逾期数天的情况,会不会形成记录上传到征信系统,这要取决于银行是否有宽限期。
如果上传到征信系统后,是否认定为恶意逾期,各家银行也有自己的认定标准,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目前对逾期客户的宽限期有10天。也就是说扣款日为5日的客户,如果5日的账户余额不足,只要在15日前把钱补进去,就不会在征信系统上出现这次的逾期记录。
深发展给客户的宽限期为7天,交通银行的宽限期一般为3天。
有些银行没有所谓的宽限期,只能具体事例具体处理。比如杭州银行对于出现逾期的客户一般会采取提醒措施,如果提醒后未及时还款的,就可能出现不良记录。
贷款逾期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央行规定,逾期(含展期后逾期)90天以内的逾期贷款,列为不良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的延期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57号《关于恢复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通知》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十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付款人对托收承付逾期付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扣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9-06-09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全国性保险公司,国家邮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9年6月10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现通知如下:
六、降低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水平。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为10.8%)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四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三,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
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042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9〕8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您好!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关于银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答复如下:
(一)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
(二)最高法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已于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三)有关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在人民法院审判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的问题中,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4年3月12日公布“法函[1994]10号”、1996年5月16日的“法复〔1996〕7号”、1999年1月29日“法释〔1999〕8号”、2000年11月21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四个司法解释,违约金的标准也从1996年5月16日前的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变为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又变为1999年1月30----2000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 14.6%;最后变为2000年11月22日以后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现在为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法函[1994]10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法复(1996)7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1999年1月29日“法释〔1999〕8号”、2000年11月21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均参照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的有关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 19990211
【实施日期】 19990216
【文号】 法释(1999)8号
【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题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章名】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办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95568发给我的:尊敬的民生银行客户,您借据号尾号为0001的贷款于2016-11-30发生逾期
您好!关于民生银行贷款问题,您可直接致电95568-3转贷款专组(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7:00)进行咨询,或可在工作日时直接联系我行网点进行了解!
逾期公告是什么意思
逾期公告就是贷款机构把某个用户借款逾期公开宣告。
一、公告的含义
公告是指政府或组织对重大事件的正式公告或公开公告。国务院于2012年4月16日发布并于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号公告将公告的用途表述为:“适用于在境内外公告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宣布国内外重大事项,宣布根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二是公布国内外法律事项,根据法律规定公布国内外相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
二、逾期到一定的时间有可能会被起诉
1、逾期三天。3天内变为非恶意逾期,理解为逾期。大多数人最容易出现非恶意逾期,所以尽量在这个阶段把逾期处理好。因为大部分银行和贷款机构一般都会提供时间和容忍度服务,也就是在还款日给予适当的延迟,通常有3天左右的宽限期。只要在此期限内还款完成,一般不算逾期。2、逾期90天。逾期90天视为逾期已久。一般可能有几种情况:通过盗用身份证逾期和恶意逾期。逾期借用:身份证被盗的案例很多,一定要警惕这些情况。发生时一定要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因为逾期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恶意逾期: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导致逾期时间超过90天。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可能消除逾期记录。通常需要2-5年才能保证良好的信用记录,保持良好的还款习惯,用新的良好记录覆盖原有的逾期信息。3、逾期超过90天。逾期超过90天会导致严重后果,可能会面临:污点信用记录:逾期信息上报征信系统,会反映个人征信中未来贷款会受到影响,被拒贷的概率会大大增加!罚息高:逾期的,罚息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还可能产生滞纳金。被诉:个人多次催收后不配合还款,银行等机构将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不同逾期期限的后果也大不相同,但都可能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个人贷款申请。当然还是希望大家要保持良好的还款习惯,不要逾期!
关于关于贷款逾期问题的公告和关于贷款逾期问题的公告内容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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