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写老婆名正常吗
正常。
1.婚后、用婚内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写谁名字、贷不贷款,都属于共同财产,一律平分。这意味着:
(一)法律不看谁婚内“贡献”大。即使买房的钱都是你赚的,而你妻子是个家庭主妇,没有收入,所以房子应该归你——对不起,没有她的支持就没有你的成就
(二)婚后投资房产时,写谁名字无所谓,可放心根据实际需要来。尽量别写双方名字,因为会占据如首套首贷名额等优惠;如果有限购,应尽量写名下无房或少房的一方。
2.婚后、用一方(婚前)财产全款购买,且写自己名字的,属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在我们一般的印象里,婚后的财产就一定是共同财产,但其实不是的。如果一方用婚前的财产购房,比如卖掉婚前个人房产买新房,房子依然属于个人财产。
例:父母在婚前全款买的房,写的是父母的名字,以后在我子女结婚后如果要赠与子女,房子算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个人财产),但这里有个前提是父母写你的名字或指定赠送给你。
3.婚后、由一方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写本人名字,夫妻共同还款的,属个人财产,但未偿还的贷款、房屋增值部分都属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和婚前购房稍有不同。
4.婚后、一方用婚前财产购房、写双方(或对方)名字的,无论贷款与否,都属共同财产,一律平分。这基本上属于一方将婚前财产带入婚姻中,在日常生活中较少出现。
5.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写出资方子女名下的(遗赠),属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除非另行指定。
6.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或部分出资)、写出资方子女(或双方)的名字、夫妻共同还贷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出资一方应适度多分,除非另行指定。
7.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或遗赠)、写双方(或对方)名字的,属共同财产,除非另行指定。
婚前买房,男方家付首付,一起还贷,不愿意写女方名字怎么办?
婚前买房,男方家付首付,一起还贷,不愿意写女方名字这个时候应该主张谈判协商。
这个时候应该主张谈判协商进行处理,最好可以出一部分首付来加上自己的名字。当然其实就算不加名字,往后问题也不大,因为一起还贷,婚后依然享有一部分权利。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双方共有的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
简介:
购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网络信息、房产中介等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获取房产信息的渠道有户外广告,报纸广告,网络广告,中介介绍,朋友介绍等。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不加女方名字,这件事是否可以说明他并不爱她?
并不能单一的从是否加名判断一个男人是否爱自己的女朋友,但是愿意加名字的肯定是爱的,这是一个不可逆命题。
现在的婚姻市场永远充斥着金钱的味道,不管是买房还是买车,彩礼还是嫁妆,都属于两方的博弈,其实这已经偏离了恋爱的初衷,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不考虑得失,不计较因果的。往往现在的人总是在快速的快餐时代,寻找所谓的爱情,但又。在爱情之上要求物质基础,因此造成了诸多矛盾。就如关于男方买房是否需要加女方名字的这一问题,也在许多人的身上得到了体现。
其实在我看来,如果一个男生真的爱一个女生,他不会在意加上女生的名字,而同时,一个女生真正的爱一个男生,他也不会太过于介意房产上没有自己的名字,这样说也许会有一点冲突,但事实确实如此。爱情并不只有索取,也有付出。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讲,男生买了房子之后需要贷款,而这个贷款需要女方在婚后一起共同承担,那么就需要加女生的名字。如果一定要在财产上做一个公平的分配,可以选择在加名字的时候将房产的所属比所属比例标注清楚,这样大家对于产权的分配就清晰明了,不会产生更多的纠葛与所谓的付出多少的差异而带来的矛盾。
当然,如果结婚之前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矛盾,那么可想而知,婚后还会有多少不对等的声音产生。其实,我们面对这一期现实,应该反思自己的言行,也应该反思这一段感情是否真的值得自己坚持走下去。婚姻并不是交易市场,婚姻是需要以爱情为基础,两个人共同进步的小家,而不是一味寻求背后的物质和自己所得,这样违背了婚姻的初衷,也让婚姻变得不再纯粹。
关于贷款买房不写女方名字和贷款买房不加女方名字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