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公积金还商贷,徐州计划下半年开办!
近日,有市民在徐州市政府网站上咨询,能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给出了明确回复:计划下半年开办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市公积金中心答复说:1、我市已开办商业住房贷款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转为公积金贷款后,职工可以选择逐月或按年度两种方式进行提取还贷。2、目前我中心已经开始对本市商业住房贷款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调研,计划下半年开办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每月还几千甚至上万的商贷,对于“房奴”来说压力很大。如果每月能用公积金还商贷,将大为缓解还贷压力。公积金偿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旦开办,势必释放很大的购买力,对楼市特大利好!
具体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拭目以待。一旦公布,将及时转发解读。
相关政策
组合贷、商转公
目前徐州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互通的相关政策,一是组合贷,二是商转公。
组合贷: 是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使用。
目前徐州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个人最高50万、家庭最高70万,在主城区买房远远不够用。完全用商业贷款,利率太高。所以,组合贷就非常合适了。
徐州职工办理组合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为唯一套住房;
2、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
试行期间,已付清全款的商品住房、存量房(二手房)的、“商转公”贷款及异地贷款不得办理组合贷款。
商转公: 是指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徐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需要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在无其它债务,无不良信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办理“商转公”需要的材料,最重要的一项是: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或凭证(原件)。
也就是说,必须要把商贷的钱还完解押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这让很多购房者为难。为此,市公积金中心开通第三方代还业务,对申请“商转公”没能力自筹资金还款的职工,提供代偿服务。
“一人买房,可全家的公积金帮” 多地出台新规
(左宇坤)与万千家庭买房密切相关的公积金,近来在多地发生了新变化。除了本轮楼市调整中的“常规操作”降首付比例、提最高额度,一些新招、奇招也陆续出台。
“一人买房全家帮”
6月初,中国经济特区之一的广东省珠海市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其中提出的“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引发了相当大的关注。
具体来说,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有人觉得这种做法存在“全家绑在车上”的风险和“鼓励啃老”的嫌疑,也有人认为,此举也有利于让公积金发挥更大作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则是明确了公积金的账户金额,而不是以往理解的家庭成员的自有资金或储蓄。
“公积金新政发出后,很快就有购房者来咨询了。他们觉得挺好的,爸妈已经被限购了,公积金也在账户里闲置着,不花出去就只能等退休才拿出来,还有贬值风险,挺浪费的。”有珠海的房地产中介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
“还有人来咨询,子女有房、父母名下没房的话可不可以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现在细则还没出来,但目前看来直系亲属是可以的,我们会提醒注意父母年纪大的话按揭年限可能比较短。”上述房地产中介提到。
“这也是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个创新,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各地公积金政策支持企业和职工的导向会更加清晰。”严跃进认为。
同样的思路很快在四川资阳得到实施。6月6日,资阳市印发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间互助。
具体而言,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缴存职工与父母或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职工占该共同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限制。
更多地方公积金买房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自2月开始,“二成首付”已屡屡出现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标准之中。随着政策池的逐步加宽与走深,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也迎来更新。
7日,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同日,浙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同日,河北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更早些时候,福建福州、陕西西安、内蒙古包头等十余地均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依照各地实际情况,多地也对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部分调整。
如7日,河南商丘将单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6日,河北秦皇岛提出,单缴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公积金缓缴、租房额度提升仍有空间
7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重点提出:受疫情影响单位可申请缓缴公积金、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提升。这也是近来公积金政策的主要调整方向。
在公积金缓缴方面,湖南长沙7日明确,困难企业可线上申请缓缴公积金,困难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广西梧州6日发文称,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其在职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梧州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缓缴包括公积金在内的社保,推迟公积金贷款偿还,目的在于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工作岗位,提振市场信心,兜底保住民企、中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在公积金租房方面,浙江衢州8日提出,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2000元/月;浙江杭州6日发布,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
此类政策的发布可追溯至5月24日,当时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明确,各地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指导各地公积金工作开展。
“除了额度增加和首付比例的下调,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更大的优化空间,无论是从企业还是居民家庭,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严跃进认为,这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当前住房金融政策内容,直击市场的痛点,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20多个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将助更多人安居
□ 今年7月份以来,至少已有20多个城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了调整。这既与各地楼市走向有一定关系,也是为了支持首套和改善性需求,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
□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公积金政策相应调整能够在资金上支持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近期,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将对各地房地产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7月份以来,至少已有20多个城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了调整,内容包括:一是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升有降。例如,江苏扬州要求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江苏无锡则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此前的50万元降至30万元。
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城市间互认互贷。例如,自9月17日起,江苏徐州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上述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
三是公积金贷款手续越来越简化。比如,浙江湖州规定公积金贷款人申报贴息将不再需要出具收入证明,打印申请表格后带上相关资料,只需跑一次即可办理。广西南宁也提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填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四是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例如,湖北武汉、河北邢台等地出台规定,住宅区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是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期限越长,意味着缴存职工还款压力越小,对刚需购房职工来说是个好消息。例如,四川成都提出,申请再交易房贷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武汉二手房购买者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可比细则调整前延长10年。
记者梳理发现,公积金政策调整与各地楼市走向有一定关系。例如,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的江苏无锡、广西北海等城市,都是近期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价格持续略有增长的城市。多地公积金政策在提取范围、贷款年限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调整,有望在各地楼市调控中起到一定作用。
但同时,一些城市放松了公积金贷款限制,目的在于支持首套和改善性需求。满足职工基本的居住需求,减轻职工购房压力,一直是公积金政策的基本功能所在,也是其努力方向。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5.73%,首套住房贷款占85.91%,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贷款占89.45%,40岁(含)以下贷款职工占72.76%。
此外,住房公积金还通过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一方面,异地互认互贷等新举措将极大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不仅在职工购房方面发挥作用,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还不断加大对住房租赁支持力度,推进租购并举,确保职工安居。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是老旧小区居民关心的话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些城市提出公积金可以用来加装电梯,能够在资金上支持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居住条件。(经济日报记者 亢 舒)
13城40天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7城互认互贷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3日电(吴晓薇)下半年以来,继广州、长沙、厦门等地调整公积金相关规定后,近期又有多个城市密集出台公积金新政。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6-8月,共有10余地针对公积金提取业务、贷款期限或额度、异地购房提取、严打骗提等方面进行规范改进。
9月至今,淮南、武汉、成都、宜昌、徐州、无锡、北海、湖州、扬州、邢台、南宁、深圳、金华等13个城市针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申请人要求、手续便利性、提取业务等做出新规定。
3城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上述13个城市中,3城下调、1城上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
下调额度的三个城市分别为:北海、淮南、无锡。
北海提到,自2018年底以来,由于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对宽松,职工贷款买房的需求旺盛,造成住房公积金资金形势较为紧张,2019年1月至今,住房公积金个贷运用率已连续几个月高位运行达87%以上,尤其是北海市本级个贷率平均高达98.43%。
北海规定,10月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适当调低单身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至40万元、已婚职工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
淮南规定,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45万元;单职工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到35万元。实行贷款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购房资金不足部分采取组合贷款。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先的每月1000元调整为:未婚(单身)职工每月5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月800元;暂停“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及市中心“异地贷款”业务。
无锡也明确,将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此前的50万元降至30万元。无锡官方解读称,新政将重点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健康运行。
与之相反,扬州要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其中,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扬州此项通知的发布或许和近期贷款额度略有增加有关。近期,包括贵阳、嘉兴等城市在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均有所上升,充分说明了公积金贷款保障刚需的导向。不过,无锡等部分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减少,这和此类城市调控基调有关。
武汉、成都:延长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2城市放宽了公积金的贷款期限。
成都提出,11月起,所购再交易房的楼龄超过30年的,不得申请再交易房贷款。取消原“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20年的,不予贷款”的规定;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取消原“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的规定。
武汉在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上,删除了原有的“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这项条件。这意味着,缴存职工符合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被认定为二套房的,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仍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将原规定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变更成“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二手房购买者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可比细则调整前延长10年,可减轻家庭还款压力。
3城规定: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宜昌提出,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武汉明确,职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在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在《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以户为单位,一户有多人提取时,总提取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电梯建设实际出资额。同时,职工及其配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套数不超过两套,其名下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也不能提取。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当于原不动产的附加设施,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参照不动产类提取,即提取其实际建设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部分。经测算,武汉加装一台电梯每户实际分摊出资额一般在6万元左右,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在36个月内能够一次性提取所出资部分。
邢台也增加了“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并放宽集中封存账户职工提取条件,“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2年以上”下调至“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7城互认互贷
此外,部分城市发布了便利性政策。
徐州通报,9月17日起,率先在淮海经济区内的宿州、淮北、商丘、菏泽、枣庄、连云港、宿迁等7个已签约的核心城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即缴存互认、贷款互贷。
上述7个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购房置业,按照徐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取消公积金贷款户籍的限制,职工只需在原所在城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由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明细》(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来徐购房职工,如果以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有关条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城简化相关手续
湖州规定,借款人申报贴息将不再需要收入证明,打印申请表格后带上相关资料,跑一次即可办理。
南宁提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填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深圳则明确,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等,职工的失业证明数据直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取消“永久居留权证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回乡证或台胞证即可。
4类人群迎利好
部分城市对不同类型申请人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成都明确,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如前后缴存时间连续未中断,则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根据原缴存地中心、现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相关资料合并计算;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夫妻两人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满足所有贷款申请条件,其配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65周岁的,可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配偶的退休金、养老金等不纳入月收入计算。
宜昌提到,凡是毕业五年内落户宜昌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额度时不受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系数的限制。
根据新政,宜昌满足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
深圳规定,属于基本保障对象的职工,每月可提取实际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选择每月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也可以选择按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取公积金。
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徐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三)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四)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徐州: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20%
6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此外,《通知》提到,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6月6日起,将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同日,徐州还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6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按发生金额据实提取,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
在此之前,徐州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28日在徐州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会上提出,徐州市将根据市场变化精准投放住宅用地,对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控制供地规模;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土地挂牌起始价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缴纳,剩余出让金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清,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时,徐州市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积极开展“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为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徐州市也明确,新购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外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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