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贴息贷款申请流程
一、服务事项
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二、负责单位
就业处再就业指导科
三、办事权限
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分为二级管理,区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自主创业及处自谋职业的贷款贴息资格审批、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对合伙经营及组织起来就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资格审批。
四、办事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
2、《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操作细则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105号);
3、《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株财社[2009]26号)。
4、《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金[2014]8号)。
五、办理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
2、城镇军队退役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
4、失地农民和创业的农村妇女。
(二)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下同),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的,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三)申请贷款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6、原则上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四)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l、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具备还贷能力;
5、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五)小额担保贷款只能用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其合伙经营实体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六、提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队退役人员证件或《高等院校学生毕业证》或失地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就业再就业项目计划和贷款申请书,主要审查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及投资效益分析;
5、自筹资金证明;
6、街道(乡镇)办事处推荐情况和推荐证明,包括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证明;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审查。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企业的申请,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审。资格审查的内容是:
l、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贷款申请书;
4、当年新招用的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有效证件;
5、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6、企业与新招用的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7、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盖章);
9、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办事程序和时限
(一)审查资料
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部队核发的军队退役人员证件或《高等院校学生毕业证》或失地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叁份),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向专门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推荐。
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应填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叁份),向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二)实地调查
1、核对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所提供各种资料的真实性;
2、了解借款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
3、了解借款人项目经营情况,包括年收入、支出、利润等情况。
(三)贷款推荐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作出是否同意推荐贷款的决定。
(四)担保
符合条件的贷款由丰源投资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承诺,对不符合反担保条件的及时向个人反馈信息并退回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与担保的办理时限分别为十个工作日。
八、投诉处理
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再就业指导科负责对全市的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指导,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投诉电话:28681564
以上是与湖南政府担保贷款申请的有关内容。
如果其他问题,欢迎前来详细咨询。
很荣幸能帮到您。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对象贷款对象: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长沙中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长沙地区范围内,购买符合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规定的能进入市场流通条件的普通存量住宅(简称“二手房”),在未完成过户交易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至少应当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不含补缴,账户状态正常,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
(二)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与售房人签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未超过12个月。
(三)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省直中心信用审核标准。
(五)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此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省直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购房提取)。
(六)借款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未超过2次,且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结清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
(七)借款人购买的二手房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未设定居住权,符合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
(八)借款人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公寓等非普通住宅的;借款人家庭现有一套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的;借款人与他人进行房产置换的;均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符合省直中心和商业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规定。
(十)借款人符合国家及省、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湖南公积金审核负债是如何审核的?如果提前一个月把负债还清是否有影响?
一般的企业是不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但是如果你是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上班,那么公司就会为你缴纳公积金。很多人就会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房子,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不需要清空负债的。
公积金贷款需要清空负债吗?
申办公积金贷款并不需要将名下债务都偿清,只要客户负债不是很高,又能提供充足的财力收入资料证明自己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时个人保持有良好的信用,那即便有负债也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当然,如果负债很高的话,那建议客户还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先将名下债务还清为好,一时还不清的话,也尽量多还一些,好降低个人负债率,以免因为个人负债率过高而影响到房贷审批。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大家需要注意,如果名下已经办有公积金贷款,那在该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客户是无法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先将名下公积金贷款偿清,然后才能申请新的公积金贷款。若是已经办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了,那无论贷款是否还清,都无法再办理第三次公积金贷款。简而言之,公积金贷款最多办两次。
所以很多人都喜欢用公积金贷款,毕竟公积金是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这部分金额还是很充足的。银行也特别喜欢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这表明客户的工作是很稳定的,收入也很稳定,并不会出现欠钱不还的情况。当然,如果你没有公积金也可以提供抵押证明,用抵押证明贷款,这都是可行的。只要你提供的证明足够的多,并且这些证明有力度,那么银行就会同意你的贷款申请。所以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你的征信一定要良好,收入一定要稳定,不然银行就有可能不批准你的贷款申请。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进件审批额度需要多久时间
放款时间一般是1-4个月左右,具体各个地方的进度不一样,和每一个人的情况不一样进度也不一样,你可以打12329咨询。
以某市为例:借款人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到管理中心审批贷款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会不会因为网商贷借款次数太多而房贷被拒?
不会的。
以湖南省为例,依据《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比例。
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住房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贷款审查部门对调查部门报送的借款人资料和调查意见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借款人资格、住房消费的真实性及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
2、审查贷款抵押、质押及保证担保的合法性;审查贷款额度、期限是否与借款人收入相符等。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审批人审批,审批人提出贷款金额、期限和担保方式的审批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湖南政府贷款审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湖南政府融资平台、湖南政府贷款审查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