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在哪里?(附不同搜索引擎入口介绍)
; 又到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时候,对于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来说,要少走弯路,提前了解一些国家助学贷款官网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这里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不同的浏览器,入口会有些许的不同。
百度: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
在百度首页搜索“国家助学贷款”,默认的第一个网站就是国家助学贷款官网。注意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全名称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即可进入官网查询相关信息。对于需要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如何申请的借款学生,在常见问题栏目会有你想要知道的。
搜狗搜索: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
在搜狗首页搜索“国家助学贷款”,同样默认的第一个网站就是国家助学贷款官网。与百度的显示相同,搜狗显示的网站名称同样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360搜索: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
与前两种搜索引擎不同,默认的第一个网站,显示名称为国家开发银行版权所有。这其实是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入口,助学贷款的申请、续贷、信息变更等,都需要在该系统中进行操作。由于,该搜索结果没有显示出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因此建议大家使用网站名称来搜索官网入口。
不同的搜索引擎,确实会影响到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由于很少有学生知道官网的全称,大家习惯性的会去点击第一个网站。但实际情况,默认的第一个网站并不一定是国家助学贷款官网入口,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搜索网站全称。使用搜索全名称的方法后,发现三个搜索引擎在最右边都会有一个官网认证,由此可见这种方法进入官网是最稳妥的、最不容易出错的。
助学贷款网上系统官网
一、在网上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找到官网; 二、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 三、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并点击注册; 四、点击同意注册用户协议条款; 五、按要求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 六、完整填写信息后就注册完成了。
国家助学贷款网址是什么
国家开发银行
助学贷款
注册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有关要求,以高度
政治责任感
积极承办
国家助学贷款
业务,服务广大学子,贷款办理手续非常简便。贷款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3.
录取通知书
(或
学生证
),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官网是哪个 怎么查找官网
因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所以大家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候,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即可。
生源地助学贷款官网怎么找
1、打开电脑浏览器,在搜索引擎中查找“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并点击进入;
2、在首页的左侧找到“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进入;
3、没有账户的同学在线注册,有账户的同学用身份证号、密码进行登录即可。
一定要通过安全的电脑和正规的浏览器来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官网,以免个人信息被盗取或者泄露。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网址
点击进入
生源地助学贷款网址
贷款学生可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提前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一)正常还款
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
请于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
(二)提前还款
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我行于每月20日进行扣款。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
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官网登录地址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入口:
1. 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
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加盖公章:
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资格审查单位一般有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原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具体盖章单位,请咨询您户籍所在县级的资助中心。注意: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加盖公章。
4.所需材料:
4.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4.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4.户口簿原件;注: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5.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提交回执单:
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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